简介:历史/穿越/轻松/明朝/搞笑/日常流/群像/种田/成长/
在这个都在造反的时代里。 要想活下去就得比所有反王都狠,就得当最大反王,先干高迎祥,再干张献忠,干完了李自成,直接干八旗。 奴儿,你们的皇帝回来了。
第1章 干爹
(老书《喜唐》已经完结,新来的书友看完了记得去看看老书哦!)
“彼其娘之!”
“狗日的,偷什么不好,偷锦衣卫,说,那腰牌你两个烂皮给藏到哪儿去了?”
“也不睁开狗眼看……”
余令抱着脑袋,尽量把身子蜷缩成一团,余令在无数次的挨打中明白,把身子蜷缩成一团,就不会那么疼了。
扛过去就好了。
扛过去就不会吐血,也就后背疼而已。
已经习惯了。
瞥了一眼好兄弟小老虎,余令的心猛地一颤。
他嘴角都开始淌血了,好似认命了,也不再动弹了。
想到这三年的相依为命,余令猛的扑了过去,用身子护住拳脚,大叫道:
“别打了,别打了,我说,我说!”
雨点般的拳脚停下,余令喘着粗气,然后身子就被人提起来。
望着眼前的络腮胡大汉,余令恨不得吐过去一口痰,然后用手给他搓一搓。
真恶心,脸上全是黑泥,虱子都在头上爬。
听他自己吹嘘还说去过烟花胡同。
造孽呦,那些粉头是怎么能下得去嘴的,这使劲的亲一口牙齿都黑了。
(pS:《金瓶梅词话》妓女常被称为“粉头”和“表子)
这络腮胡大汉叫狗爷,是京城城南这一块的头头。
余令和小老虎两人就是在这人手底下讨生活。
乞讨加小偷小摸。
每月交纳足够的“月供”。
像余令和小老虎这样的小喽啰他手底下还有二十多人。
如果比作丐帮,那狗爷就是丐帮的一个长老。
至于帮主是谁?
余令也没有见过帮主,但余令知道“帮主”是衙门里的某位官员。
因为偷东西抓到衙门关个几日就出来了。
但出来的人“供奉”就会涨。
要是碰上新官上任,碰上严打,极大可能出不来了。
一些无头悬案,就会按到他们身上。
他们就是某某江洋大盗。
他们就是某某逆贼。
命不值钱。
脑袋一砍,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余令和小老虎给狗爷钱,狗爷在给衙门某个官员钱,这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所以,京城很大,但也很小。
余令来这北京三年,被这家伙打了三年。
开始的时候是天天打,因为偷不到钱。
后面打的少了,因为偷到了钱。
狗爷也月月有“大姨父”,心情不好的时候见谁打谁。
如果不是拜把子兄弟小老虎照顾,余令说不定早就被人打死了。
一个生在红旗下的五好少年,在这险恶的封建社会是活不了的。
为了活下去,余令成了一个扒手。
和小老虎跟着狗爷,在他负责的片区混饭吃。
狗爷望着眼前分外干净的余令很不顺眼。
总是怀疑这是某家大户走丢的孩子。
因为余令看人的眼神,气质就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
太冷静了,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眼神。
“小杂种,最好说实话。”
余令揉着脖子,他还是不习惯小了好几号的身子。
若是有一个成年男子般的身躯,余令也不至于当个賊偷。
去扛大包也能养活自己。
今日被打,余令其实心里明白。
昨日在烟花胡同偷了一只肥羊,荷包里有碎银,也有一块腰牌。
腰牌一面四周阴刻双兽,共衔一孔,方便系绳,另一面中间写着几个大字,锦衣卫百户谭顺。
在看到这个腰牌后,余令和小老虎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把腰牌给扔了。
但在升斗小民的眼里,依旧是阎王爷,多看一眼就流泪。
如今是万历三十五年, 锦衣的威势虽然没有洪武年那般凶悍,但依旧凶名赫赫。
余令之所以知道是万历三十五年。
是因为年初茶馆的人说,三大征取得了大胜,大明威武如日中天。
街道上全是外地来贺喜的官员。
因为欢庆的人很多,议论的人很多,所以才知道的。
关于令牌,余令天真的以为扔了,只要不让第三人知道就没有人知道这个事情。
可他哪里知道,腰牌对锦衣卫来说那就是他们的命。
在锦衣卫里,腰牌的配发数量和领取使用都有严格规定。
腰牌一旦出现遗失或损毁,会招来杀身之祸。
余令更不知道,锦衣卫一动,必先查的就是北京城的这些扒手。
查这些扒手之前,找每个区域的“长老”就行。
也就是找狗爷这样人就行。
“长老”知道自己手底下的小弟负责哪个区域。
东西在哪个区域丢的,把哪个区域的小弟抓起来就行。
一顿打,什么都知道了。
腰牌是在烟花胡同丢的,烟花胡同恰好是余令和小老虎的地盘。
余令和小老虎就是这么被查出来了。
从偷腰牌到被查出来只用了一个晚上。
直到这个时候,余令才发现不远处的破太师椅上坐着两个人。
望着那坐姿和气度,余令觉得这两人不简单。
他们有着常人没有的淡然和富贵气。
余令被狗爷连抓带拽拉到两人跟前。
平日凶横的狗爷在这两人面前就跟个哈巴狗一样。
(pS:哈巴狗,是元朝蒙古语的音译,意为小犬。)
脸上带着讨好的笑,佝偻着腰,咧着嘴,谄媚至极。
“爷,有信了!”
“东西呢?”
狗爷飞起一脚,余令被踹翻在地,怒骂声随之而来:
“杂种,爷问你话呢,东西在哪里,你搁到哪里去了!”
“在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余令捂着肚子,咬着牙望着狗爷心里暗暗发誓。
只要自己有一天脱离这牢笼,一定要杀这条狗来祭天。
狗爷笑了,走到谭顺面前谄媚道:
“爷,在城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寻来!”
“爷,您稍待!”
狗爷像狗一样跑了出去,这时候余令才发现,外面还有锦衣卫。
望着自家兄弟跟了上去,谭顺闻言松了口气。
自从昨日令牌丢失后眼皮就一直跳,直到此刻才终于放下了心,终于找到了。
不过也有代价。
锦衣卫的动作引来了东厂的注意。
历年来东厂和锦衣卫就不对付,身边的另一位就是代价。
来自东厂的孙公公。
这事要堵住他的嘴,怕是要出大血。
孙公公见令牌有了着落,笑道:
“谭百户,回去可得好好地教导一下你那侄儿,这次是找到了,下次若是再丢了,保不齐掉脑袋。”
谭顺闻言不咸不淡的笑了笑,淡淡道:
“定然,回去一定要好好的教训!”
孙公公笑了笑,搓着手里的扳指,
这是余令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见太监,除了没有胡须,和正常人一样。
说话也不阴柔。
平日不是见不到,而是见到了无法分辨。
“这小子我喜欢,有股坚韧劲,明明自己都被打的不行了,还敢扑过去救人,有胆识,这人咱家要了!”
说罢站起身,走到余令身前蹲下,笑道:
“小子,可愿跟干爹我享福去?”
余令又不傻,都是公公了还能跟着他享什么福。
自己上一世当服务员都被主管扣工资。
这要当太监岂不是命说丢就丢了。
再说了太监能享什么福?
还干爹呢!
其实余令想错了,如今的太监待遇还真的就能享福,只要通过,就饿不死。
若是混到司礼监,那简直就是人上人。
可余令不觉得自己能行。
后世公司人均工资过两万,自己才七千。
缺的那一万三被谁平均了?
“不要!”
余令回答的很干脆。
心里本来就对这两賊偷充满了杀意的谭顺,在听闻这两字干脆的拒绝后不由笑了起来。
重新打量起了余令。
干净,秀气,是他对余令的第一感觉。
第二感觉是不像个乞丐。
余令的确干净,夏日五日一洗澡。
就算在冬日,每日出门前必须把脸,脖子,耳根子后面洗干净。
衣服虽然破,但也要收拾的平整,让人看着舒服。
不是余令有洁癖,而是打扮的干净好搞钱。
别人就不会怀疑这么干净的小子是个小偷。
孙公公见余令想都没想就拒绝,笑了笑,转身回去。
他这样的人算是大人物。
大人物是不会在蝼蚁面前露出喜怒哀乐的。
“谭百户,按照我朝律法该如何处置?”
谭顺望着余令,看了看醒了过来的小老虎,淡淡道:
“按照我朝律法行窃者当以正刑,如鞭刑、流放、去服军役、干劳役!”
“情节严重者呢 ,如偷锦衣卫腰牌?”
“依律当斩!”
余令闻言一愣,这死太监,站起身,抬起头无惧的望着两人。
作为在北京城生活了三年的乞儿贼偷,余令知道自己的命不值钱。
“你不怕?”
余令望着宫城里出来的公公,笑道:
“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刀快些,别磨叽,我活够了!”
余令是真不怕死,这三年几乎是天天挨打,好几次都是半死不活的。
余令是真的过够了这种日子。
真要死,说不得是一种解脱。
就算不死,哪一日失了手,被抓到了衙门里,说不定也是死。
都说大明好,余令觉得这是狗屁。
里甲制度,路引制度,没有路引,你出城后跑都跑不了。
像余令这样没有户籍的本身就是一项重罪。
一个外乡人,拿不出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东西,当地官府有大把的案子可以随意安在你的头上。
随便挑一个无头案,你就是主犯。
大记忆恢复术,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一个没有户籍的外地人,无疑是一块“肥肉”,各方都想从中捞取好处。
最好的待遇就是成为免费的苦力,挖矿、做挑夫等大把的苦力等着你!
像余令这样的半大小子就更好了,没有户籍,转手一卖,一笔钱就到手了。
山沟沟里,有的是人愿意买。
养个几年,家里就多了一个可以耕地的牲口。(注释1)
没有户籍,能活三年这三年全靠和小老虎相依为命。
没有小老虎,余令早都被狗爷卖到烟花胡同成了一个小茶壶。
现在,这死太监要杀自己,余令反而觉得解脱,万一这三年就是一场梦呢。
这三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护城河。
谭顺觉得这小子梗着脖子的模样有趣极了。
明知道孙公公是太监,还偏偏说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话里有话啊!
“好小子,那我就斩了你!”
绣春刀出手,寒光一闪而过。
余令闭上眼,忽觉得脖子一凉,余令睁开了眼。
锐利的刀锋停留在脖颈上。
“呦,倒真是一个有卵子的。”
谭顺对眼前这小子的表现满意极了,他看的出来这真是一个不怕死的。
一个大人不怕死那是对生活无望。
一个小子?
嘿嘿,真是让人意外。
孙公公眼见谭顺也夹枪带棒的奚落自己,冷哼一声站起身,深深的望了一眼谭顺,冷笑道:
“谭百户,等着吃挂落吧!”
“不劳孙公公费心!”
这一切落在了小老虎的眼里。
他比余令大,他比余令更清楚这个吃人的世界。
他知道,就算今日不死。
等这两位贵人走了,狗爷也不会放过自己。
余令可以卖钱,自己这样子却没有人要。
他在很早之前就打算去当太监这个想法了,如今不如拼一把。
“干爹,如蒙不弃,儿子愿意跟你享福去!”
孙公公离去的脚步一顿,不可置信道:
“你叫我什么?”
“干爹!”
“啥?”
“干爹!”
“哈哈哈~~~”
孙公公开心的哈哈大笑,刚才的不愉快瞬间烟消云散。
有人不愿享福,有人却抢着要去享福。
“起来吧,让我看看!”
小老虎忍着身上的剧痛站起身,努力的把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孙公公望着人瘦瘦弱弱的小老虎有些不满。
“多大?”
“十一!”
孙公公叹了口气:“不是干爹不愿带你,你这太大了些,不妥。”
“儿子有力气,吃饱了可干重活,我还会喂马,我还会讲古,我……”
这是小老虎唯一能拿出手的优点,说是优点他也有点不自信。
但他坚信余令常说的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
孙公公闻言有些心动,甲字库正好缺一个能干活的人。
这人年纪大,好上手,学规矩快,倒也可以试一试。
(pS:甲字库是内府的仓库,主要用于存放布匹、颜料等物品。)
“那就跟着咱家走吧!”
小老虎喜笑颜开,慌忙跪下磕头。
“起来吧!”
“好的,干爹!”
小老虎起身,深深地望了一眼余令。
望着这个跟着自己相依为命了三年的小兄弟,他笑着挥了挥手,故作轻松道:
“小弟,大哥去享福了!”
余令望着小老虎,这些年他虽然不停的使唤自己。
但没有他,余令这个“外来户”是活不下来的。
没有他,自己早都烂在了臭水沟里。
人要讲良心,小老虎兄长对自己有活命之恩。
此刻余令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从未跪过人的膝盖软了,强忍着不舍朝着小老虎跪下。
“弟弟余令给兄长送行。”
谭百户见状眼睛一亮,有点意思,这孩子倒是一个讲恩情的!
小老虎故作豪放的笑了笑:
“好好活着!”
在收回目光的那一刻,小老虎把谭顺的样貌死死地刻在了脑子里。
他在心里发誓,他日若是发达,余令若是不在了。
他要杀他全家。
“哥哥,你说个名字弟弟记着,日后好去寻你!”
小老虎一愣,笑道:“记好了,哥哥我的大名叫王承恩!!”
“哪个王,哪个承,哪个恩啊?”
(pS:新书,新的故事,烦请各位看官老爷给个五星好评,微微拜谢。)
(注释1:《大明律》中明确规定:军民人等,但要离乡百里之外,务要申报地方,官给文引路票,方许出行。
“文引路票”,就是我们常说的“路引”,上面写着你的样貌和穿着。
徐霞客可以,因为徐霞客是读书人,而且本身的地位就很高,其次他与钱谦益、黄道周、陈函辉等名人关系很好!)
第2章 今后的茶钱我给
夜里下了一场雨。
灰扑扑的北京城总算有机会冲了个凉。
余令睡不着。
不是马棚里驴子发出磨牙的声响,也不是淅沥沥的雨声。
而是余令对接下来的日子无所适从,他不知道要怎么活。
小老虎哥走了。
那个姓谭的让他手底下的锦衣卫把余令带回了家,草棚就成了余令的栖身之所。
虽然破,但也能遮风挡雨。
这条件比破庙好多了,小老虎说的果然没错,这时候的牲口相当于家里的一个人。
这棚子都收拾的干干净净。
余令望着驴格外的安心。
住在这里,最起码不用担心睡到半夜有人摸你。
先前在破庙那是一大群人一起住,有时候有的人睡到半夜……
裤子被人脱了。
人性不可言,不可研,不可验。
小老虎的裤子就被人脱了四回了,那些老乞丐已经没有礼义廉耻。
他们这辈子已经完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余令他不知道接下来自己面对的会是什么。
后半夜雨停了,余令也扛不住了,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可能是小小的年纪过于可怜,驴子感受到了他的心酸无助。
它主动卧在了余令身边。
天亮了,余令还在睡。
北京城也慢慢的苏醒了过来,街头上的人慢慢的多了起来,茶社里也慢慢有了喝早茶客人。
在茶社里,草席一隔就是一个雅间。
在雅间里面,昨日余令见过的锦衣卫谭百户坐在正对着门的尊位。
在他侧面坐着一个笑起来像是弥勒佛的中年男子。
“谭大人,这么早就起来喝茶,不像你的为人,说吧,又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出钱,还是出力?”
谭百户望了一眼胖乎乎的中年男子。
他有些想不起他往日的模样。
这才短短的两年,他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想当年去杀刘汝国这个逆贼的时候,他还不是这般模样。
(pS:明万历十四年(1586),工匠出身的刘汝国从湖广蕲、黄州(今湖北蕲春、黄冈)梅堂起义。)
因为一个流矢,他受伤了,大拇指被切掉,握不住刀了。
于是从军伍里退了下来。
清算军功,分了一点钱,他成了一个员外,自己却活到了最后,成了六品的百户。
一起拼命的兄弟如今已经是天壤之别。
也仅仅两年而已。
谭百户笑了笑,抿了口茶轻声道:
“我那里有一个小子,我看过了,也查过了,无家世,无户籍,还年幼,要么?”
余员外闻言呼吸一顿。
也不知道是从军以来杀的賊酋太多遭了报应,还是上辈子没做好事。
余员外至今都没能有一个儿子。
本想着从军伍里退下来养好身子努力一把说不定还能生一个儿子。
结果自己那媳妇也是可怜的命。
福没享到,难产死了,一尸两命。
临死前还哭嚎着对不起余家,嫁到余家半辈子,没能留个种。
如今,只有一个四岁的女儿相依为命。
余员外在妻子离开后努力过。
不努力不行,在军伍上落下一身的伤,自己的女儿才四岁。
若家里没有一个男娃娃撑着,自己若突然离去。
死都闭不上眼睛。
余员外咬着牙又续弦了一房,结果无论怎么努力一点反应都没有。
神佛拜了,神医看了,结果不行。
一个男人到了人生最尴尬的时期,心有余而力不足,举不起来了。
余员外那时候已经认命了。
可麻绳专往细处断,厄运专挑苦命人。
续的那一房怀上了,可得知消息的余员外一点都不开心。
自己都不行了,一直忙着西安府和京城的布庄,数月不在家。
这是怎么怀上的?
这时间都对不上。
那妇人也不要脸,说什么做了一个梦,一道金光进入了她的肚子里。
余员外杀人无数,哪里信这个狗屁东西。
拿着刀一问,战场上积攒的杀意一露,那贱人就什么都说了。
她为了余家的这点家产,竟然和她表兄私通,企图鸠占鹊巢。
等自己百年之后图谋这点家产。
今日,自己的兄弟要给自己弄一个儿子?
余员外不知道自己的兄弟是开玩笑,还是真的想让自己有个后人。
“开个价!”
谭百户笑了,轻声道:
“你若满意,茶钱你出,你若不满意,今后的茶钱我来出,这个条件诱人吧!”
余员外一惊,今后的茶钱他都出,这得多大的信心,这可不像他锦衣卫说的话。
他这个人小气的要死。
余员外眯着眼笑道:“这么有信心?”
谭百户想着昨日见的那小子,还是忘不掉那双明亮的眼眸。
这些年走南闯北也算见过无数的人物。
说实话,就没有见过比昨日那小子更有神的。
“那去看看?”
“走着,就算相不中也没事,你那铺子缺个伙计,那小子你领走,教个三五年,绝对能行!”
说着他端起茶碗,若有所指道:
“也就比闷闷大个几岁而已,养大了算是知根知底的。
女婿也是儿,将来闷闷也有个照应不是?”
余员咧嘴一笑:“呦,你这说的我心里痒痒!”
谭百户得意笑了笑,边走边说道:
“如果不是我才从族里过继过来一个,我给你说的这小子我都想养着。”
“大公子咋样?”
一提自己家的孩子谭百户就难受。
他的情况和余员外差不多,都是家里无子。
但他比余员外好一些。
他还能从族里过继一个来。
他余员外的祖地在西安府。
老秦人么,因好勇善战成了兵源地,军户多。
打叶宗留和邓茂七死了一批,打刘汝国又死了一批。
两代人几乎打完了!
族里青壮打完了,自顾都难,哪还有孩子过继。
在大明朝一旦成为军户,则万世不能改变,子孙都要应军差,充军伍。
父亲死了儿子上,没有儿子侄儿上。
余员外之所以能够脱离,全靠现在皇帝不管事情。
军户制度败坏,他花钱把自己改成战死。
(pS:在明朝,户有军籍,必仕至兵部尚书始得除,所以一旦成了军户,几乎没有脱离的可能。)
余员外能脱离全靠现在的皇帝,现在的皇帝什么都不管,一心搞钱,所以才余员外才能脱身。
谭百户叹了口气,摆摆手道:
“别提了,前日偷我的腰牌去烟花胡同吃白食,出来腰牌就被人顺走了,昨晚才打完!”
见谭百户面带不悦,不愿多说,余员外也不再多问。
此刻的余令已经醒来。
本就不是随遇而安的性子在这三年里也变成随遇而安了。
总得活下去不是?
“驴兄,借你的水槽洗把脸。”
简单的洗漱了一番,余令觉得轻松了不少。
见驴兄头也不抬的吃着草料,余令伸过脑袋看了看。
“吃的挺好,还有黑豆!”
“我觉得你应该吃面条的。”
余令坐在石槽上一边捡拾着石槽里面黑豆,一边伸手给驴兄挠痒痒。
驴兄很大方,见余令没有吃它的草料。
就很大方的任凭余令捡食黑豆。
黑豆余令不敢吃多了,不是怕放屁,而是怕把肚子吃坏了。
而且这点黑豆也吃不跑,也就解解馋而已。
余令是真的有点饿了。
就在余令想着把自己关起来这是要做什么的时候,门开了…..
一行人走了进来,一个胖子,两个锦衣卫。
余令从石槽上跳了下来,规规矩矩的站好,把手心的黑豆悄悄的放回了石槽里。
余员外终于见到了兄弟说的那小子。
说实话,第一眼他就觉得这孩子很不错,见生人不乱,眼睛有光!
谭百户拍了拍好兄弟的肩膀,笑道:
“如何?”
余员外点了点头:“是不错,可看着不像个乞儿,也不像賊偷!
倒是有某个大院里面出来的,莫不是拍花子吧!”
谭百户拍了拍腰间的绣春刀:
“我能害你?我问过了,这小子在京城已经三四年了,真要某大院出来的,人家能不寻?”
余员外已经心动,他不是没想去养一个孩子。
可城墙根下插草标的,没有一个顺眼的,深吸了一口气:
“孩子记事了,怕养不家啊!”
谭百户望着余员外嗤笑道:
“又瞎想了不是?
人心是肉长的,你对他好,他能不知道你的好?
某些人连死士都养的忠心耿耿,一个五六岁的娃你怕养不家?”
“再说了,又没有非要你把他当儿子。
这得看你,就算当不了儿子,给闷闷身边留个人使唤又不是不可以?”
余员外闻言笑了笑,他见余令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这孩子望着老练,身子有股让人眼前一亮的精神气。
“好,养了!”
在余令不解的眼神中,那个胖胖的人朝着自己走来。
见他伸出手,余令本能的把身子往后一缩。
“孩子,别怕,我是帮你取走头上的草根,你看……”
余员外摊开手心,露出一节枯草。
望着眼前胖胖大叔手上的草根,余令眼中的警惕缓缓的褪了下去。
这是他第二次从陌生人身上感受到了善意。
这三年,余令觉得后世影视剧都是骗人的。
什么饿了正巧有个美貌娘子给你塞一个雪白的大馒头。
狗屁,哪有什么雪白馒头,哪有什么美貌娘子。
余令饿的招不住的时候就去佛寺,那里偶尔会混到一点吃的。
但人贼多,维持纪律的那和尚打人也贼疼。
“孩子,走,跟我回家!”
“家?”
“对,以后你就有家了!”
望着眼前胖胖的只有四个指头的手,余令犹豫片刻才伸出了手。
都这个样子还怕个鬼,怕噶腰子么?
余员外牵着余令的手,走到门口突然回头:
“今后的茶钱我来给!”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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