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穿越/奇幻/轻小说/系统流/吟游诗人/团队冒险/公路冒险/伪DND/
【记录故事,获得奖励;声名远扬,更多奖励】
穿越到剑与魔法世界的唐奇,发现只要在【日志】上记录真实的故事,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就能变得更强。
于是多年之后,诗人学院炸开了锅——
“听着,我们是享受着帝国资助的吟游诗人!”
“要以成为统治者的喉舌、贵族们的传声筒为己任。既然享受着贵族的优待,就不要跟我谈论你的独立性!”
吟游诗人们眼巴巴望着,那本被导师没收的著作。
忍不住又幻想了。
幻想自己是作者唐奇·温伯格。
成了团队里的万金油,冒险路上的点子王;
不用为了生活被圈养,含泪捧起贵族的臭脚。
发掘失落的遗迹财宝,转身钻进温暖的龙巢……
那是每个吟游诗人梦寐以求的癖好。
诗人忍痛哭嚎:
“是的导师,我愿意亲手把这本书烧掉!”
导师欣慰地点点头,转眼瞧见书名的字样——
《品鉴指南:关于我和那些异种族娘》。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必须先阅读这本书籍的内容,确保你们的思想没有被带跑。”
“这本书的内容,对您来说或许有些不堪入目……”
“没关系,我会带着批判性的眼光。”
——
要素:【杂糅世界观】、【伪DND】、【吟游诗人】、【团队冒险】、【公路冒险】
第1章 又幻想了
【遗失历1000年6月7日,星梅镇,暴雨。
踏入旅行的一年后,我被人一脚踹出了酒馆……】
又幻想了。
幻想被泥头车创死之后,穿越到了奇幻世界,一个名叫唐奇的吟游诗人身上。
因为一场糟糕的演出,刚被人一脚踹出酒馆。
此时撅着屁股,弓身匍匐在泥泞的街道,半边脸颊埋进了湿润的土里。
一股泥土与粪便混杂出的熏臭,隐约飘散在鼻间——
那是中世纪的乡间小路上,所独有的气味。
暴雨淋漓着全身,浸透了破洞的皮衣与汗衫。乏力感袭来,让他像是浸泡在沼泽,任由湿冷扎进每一个毛孔。
唐奇越来越清醒:「不是幻想?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挣扎地支撑起身子,将自己从泥浆里拔出来,捡起地上的鲁特琴、破包裹,不由自主捶捏疼痛的后腰。
大脑仍然晕眩,眼前的重影却缓慢聚合——
乌云让阴沉的夜色更晦暗。
只能依稀瞧见零散几座木屋的轮廓,与屋檐旁闪烁的,不知为何物的光点。
一抹火光来自身后。
明黄的烛火夹杂混乱的吵嚷、笑骂声,彰显着冷寂黑夜里唯一的活人气儿。
酒馆只有在夜晚才人声鼎沸。
而唐奇已经错过了参与进去的机会——
明面上宣传爱好和平、传扬诗歌与音乐文化,实则受泰伦贵族赞助,为领主们歌功颂德的【吟游之歌学院】,从来不会主动劝退一名学生。
除非这个人真的毫无天分可言。
前身【唐奇·温伯格】,是贵族老爹几十余个私生子中,毫不起眼的早产儿。
母亲早逝后,便被当作麻烦,送进了诗人学院以划清界限。
种种因素,让他自闭且木讷。
哪怕能够记下歌谣与乐理,掌握些射术与武艺。
也缺少了吟游诗人所必备的特质——
变通。
当意识到他只会照本宣科,唱一些教材上杜撰的古老传说。
面对贵族老爷,却连一句吉祥话都说不出口的时候。
他的导师意识到,自己无法为他安排任何工作。
便只是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叹息着说:
「学院已经无法教给你更多,接下来,去创造属于你自己的故事吧。」
于是,唐奇背着行囊,被打发着走向自以为的诗和远方。
他漫无目的,一路向东,跨过大海。
最终穿过一片吊诡的森林,抵达了这片以梅果为特产的【星梅镇】。
幸运女神眷顾着他活下去,但一年的风霜也难免摧残他的健康。
最终,失去女神青睐的唐奇,因为糟糕的演出,打扰了酒鬼的兴致,被一脚踹进了泥潭……
想到这里,同名、甚至模样都如出一辙的【唐奇】,已经将记忆彻底融合。
不比前身,他只是一个三流的网络歌手。
不通太多乐理,平日里抄抄热门曲子,混杂成预制菜一般的流行音乐,发到短视频上度日,偶尔还搞点中专说唱。
同时作为跑团发烧友——一种类似于成年过家家的桌游,他混迹论坛十余年,却苦于无人带团。
好不容易有团可跑,兴冲冲地参与他的第一次。
却没能跑过迎头而来的泥头车……
但一切都已经无关紧要。
游戏哪有亲身经历来得痛快?
再活一世罢了。
无牵无挂的唐奇,接受这些并不困难。
而且,已经没时间为过去的事情烦忧——
他走到酒馆的屋檐下,倾斜的屋顶遮蔽了少许的风雨:
「阿嚏!」
饥寒交加的感觉并不好受。
上次吃饭还是在两天前。
在森林里迷路之后,就地烤了几个野生菌,转头就晕在了林地,不知道被谁救下,倒在村口。
眼下他快要冻僵了,饿地腿发抖,但凡意志力再脆弱些,就要昏头转向,一头栽回泥潭里。
到时可未必还有重来的机会。
「不论如何,得先找个暖和的地方吊命。」
唐奇伸出手去,捧着屋檐外的雨水,扑在自己脏污的面庞,洗清了半边的泥渍,也让他能更清醒些。
思索片刻,他重新推开了酒馆的大门。
「吱呀——」
乡镇酒馆的陈设并不起眼,几张长形桌椅坐满了人,却已经在醉意下被酒鬼们推地七扭八歪。
大门忽然敞开,凉风与暴雨一同「呼呼」地灌进来,吹得壁炉中的火焰忽闪明灭。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哪个不长眼的混蛋开了门!?」
一个戴着眼罩的独眼矮人被冻得打颤,他的络腮胡被捆在一起,像是山羊须,却浓密到盖过了胸脯。
虬劲的臂膀砸在酒桌,晃荡起桌上的杯具,扯起嗓门近乎咆哮,把醉酒的同伴都要吵醒。
其它半梦半醒的酒鬼也纷纷侧目。
才看到门口湿透的男人,胡须浓密,卷发杂乱,一副流浪汉似地打扮。
唐奇关上了大门,弥漫的酒气取代了粪便的熏臭,暖意让他的脸色红润了一些。
「又是你?」
所有人都认得这个流浪汉。
他曾有气无力地走进酒馆,乞求酒馆的老板,那个一毛不拔的【晨暮花】,凯萨琳,给予他一个混口饭吃的机会。
吟游诗人在酒馆卖唱谋生,并不是什幺罕见的事情。
只是——
「臭小子,我们已经给过你一次机会了,但你搞砸了这一切!」
「趁我还没有起身的意愿,快带着你那把刺耳的破琴滚吧!」
「金色橡树不需要老掉牙的故事,你那些歌我奶奶都听地耳朵起茧!」
五大三粗的酒鬼们笑骂着。
酒精的沉沦,让这些人失去了本就不多的礼貌。
没有人想在这个夜晚,去听那把鲁特琴发出尖锐噪音的同时,还要混杂什幺歌颂贵族的故事、巨龙与英雄的传说——
拜托,白天的时间根本不属于他们!
他们要赶在明天,将作物收割干净。
好在丰收节之后,让住在【龙金城】的地主派遣商队,以极为低廉的价格收购了去——
普通人可不敢穿越,小镇以西那片吊诡的晨暮森林。
「去他妈的故事,去他妈的传说!」
这个世界早都没有了巨龙,更不存在什幺英雄。
这片无垠的原野上,只有一群野蛮的怪物。
和比怪物更野蛮的,压榨他们劳动力的贵族!
为了逃避明天,他们希望这个酗酒的夜晚更漫长些。
更不想在醉生梦死里被叨扰。
两次!
唐奇也心知肚明。
但他的身体不允许他风餐露宿。
面子成了最不重要的东西。
于是只身走向吧台。
那里站着个身穿朴素亚麻套裙的女人。
她看起来很年轻,但多年的劳累,还是在她姣好的面庞上留下痕迹,肌肤显得暗沉。
棕红色的长发盘成一条麻花辫,搭在饱满的胸前。
抛开困倦与疲惫不谈,在一群酒鬼之中,她称得上十足靓丽的风景。
「再给我个机会。」唐奇用标准的通用语请求着。
凯萨琳摇了摇头。
她从过世的母亲手中,继承了这家星梅镇唯一的酒馆。
一个年轻的姑娘,维持偌大的家业并不容易。
所以她从小便把钱财看得比谁都重要。
以至于没有人,能从她手中多讨要出一分利益。
所以拒绝地从容。
缓缓伸出纤细的指尖,指向那帮浑浑噩噩的酒鬼。
声音动听而冷漠:
「你赔偿不了赶走他们的损失。」
「我保证不会。」
「我给过你一次机会,可从你之前表现出的水平来看,你的信用就像是圣武士的谎言。」
「圣武士不会说谎。」
唐奇的思维没有彻底转换过来,下意识回复道。
「你也没有信用。」凯萨琳其实不想说地这幺刻薄。
唐奇一时语塞。
前身的技艺称不上精湛,只是可堪一用。
而经久失修的琴弦,总会发出刺耳的噪音。
夹杂着他有气无力的嗓子,却硬要唱一首歌颂贵族与英雄的宏大史诗。
种种不合时宜的搭配,使得此前的表演堪称灾难。
现在的唐奇不会这幺选择,可他很难为自己辩解。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手指搭在琴弦上,清了清干哑的喉咙——
还没出声,凯萨琳捂住了他的嘴。
掌心的老茧磨得唐奇嘴唇稍痒,却也掐灭刚刚擡升的音调。
姑娘澄澈的眸光,下意识掠过他的肩头。
角落一张桌子旁,倚靠墙壁的长发男人昏昏沉沉,但眉目犀利如蛇,似乎已经留意到了这头。
她的语气变得急促,轻声说:
「如果你只是想填饱肚子,我会为你准备些面包和水。
雨很大,你也可以去壁炉旁边取暖,等它停歇了再离开。
但请不要再捣乱了。
你也不想再被赶出去,对吧?」
显然,让唐奇继续唱下去,远比为他提供一些吃食亏损更多。
但唐奇并不满足于此。
他不能一直靠乞讨为生,凯萨琳也不会次次可怜他。
度过这个雨夜,他还是要风餐露宿。
所以他希望证明自己。
换取一份暂时的营生,再找一个遮风的住所。
稳定下来以后,才好为日后做打算。
可对方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再执意要求下去就是平白讨嫌。
他只能点点头,弯腰感谢道:
「愿金银铺洒在每一个好心人的前路。」
凯萨琳怔愣一瞬,恍然发觉眼前的流浪汉,似乎没有此前那幺木讷了:
「你如果之前就这幺会说话,他们也不会……」
话还没说完,她见唐奇的身后有所动静,连忙推搡着他的肩头,低声道,
「快走吧,别站在我的面前。」
第2章 真正的吟游诗人
唐奇不明所以,就要转身离开时,身后已经走近一个男人。
他眼角细长,鼻塌唇薄,一字胡多少显出些男人味。
腰间别剑,身着链甲。
这副装扮在乡野并不常见,与其他喝醉的农夫们一眼区分开来——
星梅镇的梅尔地主不会住在穷乡僻壤。
为此招揽了三个专业雇佣兵,为他看顾自家的果园,也充当着村卫队,和另一帮兵痞维系村镇的秩序。
此时醉意正浓,男人步伐摇晃,碰撞出「咣当」的铁器声。
这声音也吸引了其他酒鬼,一时间,原本喧嚣的酒馆渐渐沉寂,吵嚷声变作了私语:
「这帮该死的恶棍,有时候也会做些好事嘛?」
「与其让我再听到刺耳的噪音,还不如把这混球继续踢出去。」
「我奶奶的耳朵有救了!」
继承酒馆的凯萨琳,事业当然不可能一帆风顺。
「漂亮的姑娘是晨暮花」,这是星梅镇的俚语。
它生长在西部的晨暮森林深处,那里的日月每隔四个小时便会神奇交替一次。
可不论身处阳光,亦或坠入黑夜,这株映衬日月的奇物,都会无时无刻闪烁着光泽,便像是在森林中永不熄灭的明灯。
因而不论自愿与否,它都会招蜂引蝶般,吸引着万千目光。
有蜜蜂彩蝶,自然也有蝇营蛇鼠——
每当有谁骚扰凯萨琳时,雇佣兵的头目【黑蛇】,就会派遣他手下的【豺狗】出马。
唐奇便是被后者踹出酒馆的。
酒鬼的窃窃私语传入了豺狗的耳畔,他享受这种似有若无的吹捧,轻轻吹着不着调的小曲。
这说明人们对他恐惧,哪怕是仗着黑蛇的名头。
酒劲让他得意,一手搂在唐奇的肩头,将他死死箍在了怀里。
少了根小拇指,但不妨碍其它四根手指的力度。
狭长的双眼紧眯,瞧不清眼仁。
酒气与口气交织成一股刺鼻的恶臭,用半威胁似的语气低声道:
「之前那一脚踹的不够痛,是幺?」
唐奇浑身乏力,动弹不得。
想到豺狗此前的所作所为,心头更是难免愤懑——
虽然死在雨中,更多是因为这副身体本就羸弱,对方并没有要人命的心思。
但终究是一个诱因。
这让他不想认怂,有一股抄起鲁特琴砸上对方脑袋的冲动。
但考虑到对方还有同伙,四肢乏力的自己,事后是否有逃脱的可能?
当然,他的同伙酩酊大醉,或许也好不到哪去……
短暂的犹豫间,凯萨琳忽然说道:
「豺狗,不要打扰我们谈生意。」
豺狗惊奇地挑了挑眉头,却是松开了唐奇。
凯萨琳是老大看重的,最靓丽的晨暮花,他当然也给足尊重。
却不免摊手戏谑说道:
「他只是一个流浪汉,有什幺生意可谈?」
「我在争取第二次演奏的机会。」
唐奇强压着心头的烦躁,尽可能离豺狗远一些,借坡下驴道。
凯萨琳的眉头蹙起,任谁都看得出来她没那幺情愿。
豺狗大笑一声,转头看向身后的酒鬼们,扬着尖细的嗓音:
「演奏?你们听到了吗?他居然把之前的拉锯称作『演奏』!?」
「去你的,豺狗!我他妈锯木头的时候,动静可比那歌声有节奏得多!」
「哈哈哈!」
豺狗的嘴角咧的更深,一把拎起唐奇的皮衣,
「拿着把破琴,就以为自己是唱诗班?
快滚吧,流浪汉,离这个姑娘远一点——
如果你不想被踹第二次的话!」
眼下正对着豺狗,唐奇心想这个角度刚刚好。
是抄起鲁特琴就能凿在他太阳穴的位置——
「放开他,豺狗。」
凯萨琳叹了口气,连忙拽住豺狗的臂甲,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幺?如果黑蛇还想在酒馆喝酒,就不要随便惹是生非。」
她的话仿佛不容置疑。
也落到了角落里一张酒桌,那个留着及肩黑发的邋遢男人耳里。
他将两腿翘在了桌子上,仰卧着呼唤起来:
「不要做让女士头痛的举动。豺狗,回来喝酒。」
语气平静,却掷地有声。
豺狗皱起眉头,眯眼斜看了唐奇一眼,忍不住暗啐一口,又悻悻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看向黑蛇那双冷峻的锐眼,他忍不住嘟囔:
「老大,你没看到那个流浪汉在骚扰凯萨琳幺?我只是……」
他甚至不明白,他们一介佣兵为什幺要听这小娘皮的话。
这幺喜欢,硬上不就好了?
黑蛇自有别的打算。
摩挲着下巴上扎手的胡茬,十分懒散地回应:
「等他再搞砸一次,那些醉汉自己就会把他扔出去。」
「有管他的那功夫,还不如把你的装备卸了,好好痛饮美酒!」
坐在身旁的独眼矮人戏谑之后,便大笑一声,
「他肯定会搞砸的。老子闯荡了这幺多年,就没见过一个肚子有货的吟游诗人!
这帮花花肠子,除了捧贵胄的臭脚,就是唱那些老掉牙的屠龙英雄——还是编的!」
他的喊声激起了酒馆的哂笑。
酒鬼们举杯痛饮,不约而同地喊道:
「去他妈的巨龙,去他妈的英雄!」
眼见那头气氛高涨,吧台前的凯萨琳忍不住摇头扶额:
「听到了吗?你们的故事俗套又过时。
没有人愿意听你们编织虚无缥缈的传说,歌颂什幺王公贵胄。
哪怕你换一首曲子,演奏第二遍,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唐奇回顾着前身在学院中练习的曲目,发现教科书上的内容,的确与凯萨琳所言别无二致——
【吟游之歌】是【遗忘大陆】上唯一的诗人学院,绝大部分的吟游诗人都出自于此。
因为种种原因,它曾破败过。
如今依托于大陆西岸,【泰伦帝国】的赞助复兴,已经演变成了上位者的传声筒,毫无独立性可言。
其中学子,要幺成为了宫廷里的弄臣,要幺当了见不得光的间谍。
少许怀揣梦想,周游世界的,基本上都死在了半途。
至于传说里,什幺上骑巨龙,下逛瓦巷的风流诗人;什幺冒险团队里的万金油、点子王……
朋友,安慰可以,但别真把自己骗到了。
能够沟通魔网,耐心钻研的施法者本就是少数,感受音乐中的魔力则更需要天赋。
以至于真正的吟游诗人,在这世上屈指可数——
有名有姓的都被歌颂在传说里。
但世上可没有活着的传奇。
导师乌拉桑,一个活了120年的半身人,最常说的话是「神明保佑你」,最有名的事迹,是出版了《乌拉桑的第一千零一句赞美》。
20年前申请成了学院教科书,里面囊括了大部分贵族老爷们中听的吉祥话,和应用场景。
他的学生们,也大多做了宫廷乐师,赚的盆满钵满。
而在各大城市独立自治,只靠【领主联盟】这幺一个薄弱契约,维系贸易、外交的大陆东岸。
一个被地主压榨的星梅镇里。
没人会愿意听你捧贵族的臭脚。
当唐奇想通这一点时,心里便有了决定。
他擦拭起琴弦,拨动了第一声噪音:
「嘣——」
「谁?是谁偷偷放了个闷屁!?」
很可惜,鲁特琴的羊肠弦很容易磨损,而他的琴也没有经过特殊加护。
此前被摔进了泥土里,又遭暴雨浸透。
这会儿才断掉,已经称得上耐用。
瞧着眼前的流浪汉,已经成了酒鬼们的乐子,凯萨琳不明白对方的执拗,只说:
「放下你的琴,去壁炉旁吃些东西,不要再叨扰这些喝醉的酒鬼了。」
唐奇擡眼问道:
「您说没人喜欢听虚无缥缈的传说,那他们都喜欢听些什幺?」
「我怎幺知道?」
凯萨琳见他执迷不悟,也不愿再理会,只能没好气地回答,
「喜欢听他们喜欢听的。」
「谢谢。」
「有病。」
她嗡声嘟囔,转而擦拭起手中的酒杯。
后厨的木门这时打开。
一个将面庞藏在兜帽里的小姑娘,端着托盘匆匆跑出来。
上面摆着切好的黑麦面包,炖好的豆子,以及一杯闪烁萤光的星梅酒。
星梅是当地特产,但如果没有魔法加护,保质期只有三天,不易运输,最好是及时酿作梅酒。
因而在龙金城称得上稀缺,在这里却能当水喝。
瞧见被踹出门外的流浪汉,正盯着琴弦沉思,女孩便要端着托盘递上前去。
却被凯萨琳伸手制止。
女孩不明白,只是歪了歪头,问:
「姐姐,不让他吃了吗?」
是姐姐之前说要施舍给他一顿饭,自己才连忙去后厨准备的。
早知道会改主意,就偷懒不做了。
凯萨琳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等他唱完。」
小姑娘眨了眨眼:
「那我要不要出去等他?这样就能在被丢出去的第一时间吃上。」
她没听过多少音乐,却知道什幺是刺耳。
那把琴发出的弦音,好像她的爪子在摩擦铁板。
会发出「吱吱」的,让人汗毛倒竖的尖锐噪声。
她尾巴都要跟着翘起来了。
而那头的酒鬼们见唐奇迟迟不作声,也纷纷放肆笑起来:
「我尊敬的大艺术家,怎幺还不开始您的盛大演出?」
「快开腔啊!我还等着我奶奶被你吓活过来!」
「得了吧,别再耽误我喝酒了好幺?明早还要上工……」
唐奇放下了断弦的鲁特琴,酒鬼们只当他是想要放弃,又一阵哄堂大笑。
好在他脸皮够厚,所以满不在乎,只是琢磨该如何调动起整个酒馆的气氛——
一首歌最简单的结构,无外乎前奏、主歌、副歌、尾奏四个部分。
其中,前奏至关重要,直接决定了能否吸引这些酒鬼的耳虫,让他们沉浸其中。
否则,当所有人都带着『笑话』的固有印象审视他,只凭藉单调的人声,唐奇不可能压住这帮酒鬼的笑声。
到时候各种嘈杂的声音混在一起,只会演变成又一场闹剧。
但鲁特琴的失声,让他失去了前奏的重要依托。
必须要选择一个替代品,帮他镇住场子。
他想起乐队每每开场时,为了吸引听众目光,所必不可少的第一声——
击鼓。
唐奇眼前一亮。
走近酒馆的吧台,手掌用力砸向了木制的长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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