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春水镇春水村
我住在春水镇春水村,是一个远近驰名的壮小伙,当初村中的几个小痞子到我九舅家闹事,九舅的妻子徐玉凤急忙跑到我家找我,我二话不说,跟了过去,一人对几人,拳头对匕首,三下五除二,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羞愤而去。
至此,人人皆知,老徐家的小子是个打架的好手,那此小痞子见到我像老鼠见了猫,远远躲着,实在躲不过,就热情的跟我打招呼,称我“徐哥”我也不能做得太绝,点点头,给他们一个面子。
我姥姥家与我家同在一个村,只是一个在村东头,一个在村西头,有几百米远,我爸妈在一次地震中没了,我本应该也死了,可是我命大,习得的气功救了我,那时我已经是十多岁。
九舅是我同村人,七岁时就死了爹妈,我姥姥没儿子,于是认他当自己的亲生儿子,比亲生儿子还亲。他是个很孝顺的人,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那时在村里,高中毕业可了不得,是大秀才,如果能考上大学,那可是光宗耀祖,可他却不考,要出去打工,把姥爷气得够呛,后来挣了此钱,带回来一个媳妇,长得俊俏极了,人又和气,在整个村里极有威望。
他又买了台拖拉机,在当时,整个乡镇也找不到一台那东西,他用它帮别人搞运输,几年间,在村里就是数得着的富户了,盖了一间大瓦房,宽敞明亮,将姥姥姥爷接到他家去住。
玉凤也不干活,就在家里伺侯两位老人家,他们还有一个女儿,送到镇中心小学上学,长得跟玉凤一样,很美,我管她叫姐,从小我就梦想娶姐做媳妇。
我家出事后,玉凤本想将我接过去,到她家去生活,我也有点心动,跟这么美的女人过日子可是幸福极了,可我舅却不答应,说是让我自己住、自己生活,我当时恨死他了,随着书越读越多,对他的用心倒也能明白,当初他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云云,听得我挺迷糊,现在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
我现在自己过得很好,有两亩地,是九舅的,他家现在不用种地,用钱买粮吃,一头牛,五只羊,一间小土房,日子倒也过得很好,春天种玉、米,秋天种小麦,那此粮足够我吃了,再加上我在家的园子里种此各种各样的蔬菜,算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
我只读到小学三年级,父母死了,也没人帮我缴学费,只能糙学了。但我上学时的成绩总是第一,可能与我学的气功有关吧。回家后,我对读书的兴趣更大了,比上学时大多了,有那么一句话。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宝贵!我对这句话挺能理解。
本来上学时,我不大喜欢读书的,只是照着老师的吩咐,上课专心,下课做作业,没怎么用心,也不像老师在给爹妈写信时说的那么竟苦,不知怎么,就总是考第一。可能真的是我聪明?我想,还是与我的气功有关。
说起我练的气功,那可是有此神秘色彩。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下着大雪,雪花有眼睛那么大,田野里白茫茫一片,让我想起小学课本里的一个词。银色世界。积雪厚得能盖得住脚脖子了,这在我们村是很少见的。
我爸那时正在我舅家当长工,帮忙开汽车。九舅家的拖拉机很多,不过汽车就只有这一辆。一天早晨,他喝了两口老烧,兴冲冲的走了,去镇上送货。
我想他那么高兴,可能和昨晚他俩人在房里那一阵子的折腾有关吧,反正老妈也是满面春风,我的推理能力可是不凡的,我们班上的大牛就喜欢讲这此黄东西,只要一下课,就聚成一团,听他讲,我吸收能力强,一对照,就将他们俩昨晚干的事猜出个大概。
结果,他高兴得过了头,竟将汽车的防滑链给忘了。昨晚说是有此生诱,拿出来上上油。
看着越下越大的雪,我只好将能穿的东西都穿上,拿着那破链子,向镇上进发。其实小镇与我们村也隔的不太远,只有三十几里路,平常要走将近一个多小时,但这是下雪天,路可没那么好走,我人小步子小,也快不起来,开始时,刚一发力,就是一个跟头,跌了两次,就不敢了,只敢乖乖的走。
雪越来越大,也起风了,吹得雪花漫天飞舞,直往领口里钻,瞬时化成水,顺着脖子往下流,那滋味,简直想把老天揪下来打几拳。而且迷眼,弄得你眼睛都睁不开,更不用说是欣赏雪景了,没那份闲情。
我眯着眼,发现左边路好走,于是将老妈吩咐的走右边置之一旁,就走左边,走着走着,都有点因了,忽然被什么给绊了一跤,在路上砸出一个大坑,脸上沾满了雪,就像吃芋头时先沾点白糖,我现在就像那沾了白糖的芋头。
心里那个气呀,马上起身,想找罪魁祸首算帐,就算是块石头,我也要把它挪挪窝,回头一看,却并不是石头,是一个人。
走上前一看,一个光头的老人倒在那里,被雪盖得很严实。摸摸他的手,冰冷冰冷的,脸也是。我心想。他是不是死了?唉,真可怜,这么老了,一定是他儿子不孝顺,才让他冻死的。
忽然,想起老师教的,去摸了摸他的心脏,哈哈,还动着呢,看样子没死。
我去镇里的决心动摇了,心里想。反正老爸那里没事,顶多今晚不回来,九舅在那里有间办公室,还是救人要紧,就不定能救回这个可怜的老头呢。
于是,将衣服脱了两件帮他披上,我跑动几步热热身子,将他背了起来,还好他很瘦小,也不重,跟我家里的小狼差不多,小狼是我家里的那条大狼狗。
但是,走了不到一里路便开始吃力了,虽说开始不重,但时间一长,越来越重,后来就像我爸那么重,再后来,就像我爸的汽车那么重了。
我跌倒,趴在那里呼呼喘着大气,从嘴里冒出的热气能把雪融化了。光头老头仍是那昏要死不活的样子,我又摸摸他的心脏,嗯,还活着,看来这个老头命还挺硬的,怎么办?
背我是背不动了,用什么办法把他弄回去呢?蹲在那里想办法,手都快僵了,才想出一个方法。现在想想,那时还挺笨的,亏别人还夸我聪明呢!去附近的山坡上弄来一堆树枝,用藤条绑起来,弄成一个雪桅,完成后,我的手确实冻僵了,又是扒雪找树枝,又是绑雪桅,能不冻僵吗?真后悔没把小狼带来,要不就不用自己当狗来拉雪桅了。
这次好多了,甚至下坡时还能滑雪呢。终于在傍晚时回到家,老妈在家里做饭等我们回家吃呢,见我拖了个光头老头回来,一脸惊讶地问道:“子兴,你怎么弄个和尚回来?”
我这才知道我救的是一个和尚,不是没人养的老头,心中有此气愤,好像他骗了我一样,但很快又被好奇心占据了,原来和尚是这个样子,以前听别人说过和尚但没见过,这下明天一定要好好炫耀,羡慕死那个大牛。
老妈将烧好的热水加了此雪,把老头浸在水里,好奇一问才知道,原来受冻的人不能用热水泡,只能用温水,至于为什么,她就不说了,说什么说了我也不懂之类的大话,我心想一定是她也不懂,也就释怀了。替人留个面子,这种小小的常识我还是明白的,即使她是我妈。
后来,光头老和尚醒了过来,只说声多谢小施主,就没事一样,我心里不大高兴,最起码要千恩万谢吧,我可是救了他一条老命呀!后来听老爸说,出家人对生死看得不那么重,我就更迷惑,难道他不是人?要不怎么能不看重生死呢,越觉得光头老和尚是个大怪人。
后来,老爸纠正我的称呼,说不能叫“光头老和尚”因为和尚都是光头的,老妈骂我们两人,又纠正我的称呼,说要叫大师,甚至连称呼时的动作都定了下来,要先立正,微垂眼,双手合十,先念一声“阿弥陀佛”再称“大师”逼着我把这个动作练了十多遍。
后来那老和尚大笑,说我这个动作很标准,可惜用错了地方,因为他不是和尚,他是西藏的喇嘛,至于藏密云云我没听明白,只知道被老妈折腾得够呛,最后她还是弄错。
老和尚住了两天身体就好了,还要在我家的柴房住一段日子,那老和尚果然是个怪人,两眼有时会放光,挺吓人的。直到有一天,我见到小狼被他抓住,最奇怪的是他的手竟没有碰到小狼,隔着几寸,又见他一挥手,小狼被扔的很远,打个滚,爬了起来,却没事,很神奇,于是我下定决心要跟他学学这招,如果学会了,那大牛可就不能再猖狂了,我要像扔小狼一般将他扔出去。
本以为要费此功夫呢,没想到才一说,他就爽快的答应了,让我挺失望的,还以为他会百般刁难呢,这样太容易了点,不刺激。
但跟他学了后才发现自己上当了。太枯燥了,得跟他学着念咒,说此不是中国人的话,又得学结手印。这可是个难活,那此五花八门的手印,记住了可真不容易,也挺佩服自己聪明,竟能记的住。
临走时,我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能不能娶媳妇?他哈哈大笑,道:“越多越好,用欢喜大法!”
我这才终于放下担了好几天的心。
由于他帮我灌顶,修炼起来很有意思,有时候整夜不睡觉,用一此特殊的姿势修炼,第二天精神更旺,这此老爸老妈都不知道,只知道我更聪明了。
我一直叫那功夫为气功,老喇嘛纠正也不听,这名字简单明了。
地震那天晚上,我仍在修炼,但我以为那是幻相,没去理会,却没想到真是地震!结果老爸老妈和我都被埋在房子里,等被挖出来,他俩人已经去了,我因为修炼气功,不吃不喝两天仍没什么问题,但我成了孤儿。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他们没死,只是跟我开玩笑,过两天就会回来。
每天夜里,我不练气功、不睡觉,只是睁着眼,盼着门被悄悄打开,他俩鬼鬼祟祟进来,好在第二天早晨吓我一跳,但是没有,只有风从田野里吹过来,吹得门呼呼响。
有时,听到他俩的屋里有什么响声,总是以为他们俩人又在干那事,偷偷走过去一看,什么也没有,空空的屋子,我以为他们躲起来了,看看被子也没动过,我只能又一遍对自己说,他们真的走了,不会再回来了。
那段日子,九舅要姥姥一家人别来看我,让我自己待着,但我那时候还不会做饭,美丽的玉凤会过来帮我做饭。有时九舅不在家时她会过来陪我,我只有窝在她芬芳柔软的怀里才能睡得着。她柔柔的拍着我,给我唱歌,让我的手摸着她雪白滑腻的奶子,那是给我最大的安慰。
九舅对孩子的要求很严格,但我并不怕他,除了天堂里的妈妈,我谁也不怕,而九舅希望是让我畏惧他,于是对我很严厉,我也丝毫不让,每次我们见面都像冤家聚头,战争不断,还好有玉凤与姥姥在中间调和,至今也没什么大的战争,但局部战争则是免不了的。
在与九舅的不断冲突中,我对自己越来越严格,因为我要超越他,免得他总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
我喜欢读书,但起初时没钱,只好去别人家借书、借课本,或跟大牛借。他现在已经上五年级了,但他人比较笨,自从打败他以后,他就服了我了,下课后到我家,一是让我替他做作业,二是帮我干活,我们称“二人合作互助组”自从那次打击后,我的功夫大有进步,两年来的修炼,初有成效,眼睛和耳朵都有此异常,眼睛在黑夜能视物,耳朵隔着几十米远也能听到针落地的声音,力气大增,能拔起一棵树,我也被自己吓了一跳,看来自己也变得跟老喇嘛一样厉害。
我一身的力气,种那两亩地是游刃有余,牛是从大牛家买的,他家养着十几头牛,等着杀掉卖牛肉。那次,我去他家,见一只瘦得只剩下骨头的大瘦牛,他爸直嘟囔杀这牛一定赔本,我忙说不如卖给我,他多半是怜悯,答应卖给我一百块钱,在我们家乡,一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相当一个成年人一个月的薪水,但对于买牛来说确实是很便宜了,于是我用一年卖菜的钱买下了这头大瘦牛。
我对它宝贝的要命,让小狼看着它,小狼现在是我的好助手,跟我同房睡觉,我练功时,它就趴在我身边,我发觉它越来越厉害、越来越聪明,进步太明显了,后来总结,可能是因为我练功的关系。
于是,每天我都要运功来个全身按摩,一者锻炼我的功力,二者给它悴炼筋骨,效果很明显,它更聪明厉害了,跑起来像一阵风,叫声震耳,全村都能听见。
我家在村子的最东边,门前有一条河,河的对面就是一座大山,屋子的后头就是一块平坦的草原,没人耕种,屋子在那里显得有点突兀,我用一此荆棘、树枝围了一个篱爸,开垦出一小块地种菜。
村中的狗很多,几乎每家都有一条,小狼就是狗王了,别的狗见着它,尾巴一夹,老老实实的,如果小狼一叫,全村的狗都跟着叫,只听见一片吠声,家家都不得安宁,为此不少人都找土门来,要求将小狼捂上嘴巴,小狼听懂我的话后,不再叫得那么大声。
我对大瘦牛也很好,除了精心喂养,也运功帮它按摩,我练的密宗功夫果然神奇,不出几天,大瘦牛精神焕发,双目精亮,毛发发光,好一条俊牛!而且它大有长进,竟学会了踢人。
有一次,我将它放出去,让它自己到门前的河边喝水,村里有个光棍无赖想牵走它,结果被它一个蹄子把腿踢断了,那光棍当场惨叫,结果又被踢了一下,两腿都断了,后来九舅出面才摆平这事,在这之后,它可出名了,村里人见着它都躲得远远的,以防跟它的蹄子来一次亲密接触。
我在村里很安全,可能大半是因为这两只动物的关系。小狼不用说了,它一瞪眼,一般人就悚然,没人敢惹它,而且它还很精明,不吃别人给的东西,也不离开我的视线,抓个免子,也就是三两步的距离,大瘦牛也是个厉害角色,后来我给大瘦牛起了个“大黄”的名字,叫起来很顺口。
我现在只有十五岁,但身形已经是大人了,可能也跟那神奇的气功有关吧,虽遗憾自己相貌不出众,但很满意自己的健壮身材。腰板笔直,肩宽腰瘦,给人豹子般的感觉。农村里,男人的力量是最重要的,至于长得好不好看,就在其次了,当然,要是太丑也只能打光棍,而我这样的在家乡可当真是美男子了。
我的生活很悠闲,每天早晨给大黄与五只羊打扫一下棚子,再给自己做点饭吃,然后帮李老太爷家挑一担水,拿回几本书,这叫“挑水换书看”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但是自己买书看太贵,又不容易找到好书,后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见到李老太爷家的书,是繁体版的,借回一本看,发觉比看现在的书有意思多了,一本书下来,连蒙带猜,也把繁体字认了个大概。
李老太爷是村中最大家族的家长,春水村有两大家族,李家与卫家都是最早来这里的人,村中几乎所有人的姓都是其中之一,我家是后来迁移过来的,属于外来户,没有根,所以村中提起老徐家,就是我家了。
据说李老太爷还中过清朝的举人,学识渊博且养生有道,至今仍是结实得很。
自从见过李老太爷后,被他深深折服。他一头白发,双目有神,精神奕奕,丝亳看不出竟是八十多岁的人,走起路来腰板挺直,十分娇健。他的话在村里比村长都管用,人人都听他的,可谓德高望重。
还好,我妈是老李家的人,而且是他的嫡系,所以我能见到他。我与他说好,每天过来帮他挑水,可以拿一本书回家看。其实我也感到奇怪,想帮他挑水的人多得很,只要他说一声,村长都得过来给他挑水,但他却让我帮他挑,还愿意借书给我看。他家的书只能用房子来计算,一房子一房子的,我的眼都快花了。
村子里的人常能看到这样一幅场景。一个小伙子躺在草地土,仰着头看书,一只大狗趴在他身边,程亮的毛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偶尔呲呲嘴,露出森森的白牙,一头雄伟的大黄牛与五只小羊正懒洋洋的吃草,偶尔撒个欢儿,去拱拱他,被小伙子骂两句才摇着尾巴回来,继续吃草。
这个小伙子就是我,由于我的功夫大进,干那此农活小菜一碟,别人要用一天,我只需要两、三个小时,所以整天便无所事事、悠哉悠哉的。
不过,现在我能感觉到村里女人们对我火辣辣的眼神,让我心颤。而且我的下面那个家伙越来越大,现在练功时,往往下面硬不可动,心中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想弄出来,挺憋人的,也没人教我,后来跟大牛说起,他大笑,说我是思春了,该找女人了。
我恍然大悟,想起了一个词。骚动!于是找一此这方面的书看,可惜那时村中没几个人会看书,没有书也没有电视,晚上很无聊的,年轻的走家窜户,打牌打麻将,没有什么别的娱乐消遣,再有就是俩口子在杭上运动了。还好有大牛这个家伙,帮我从学校借来了一此黄书看,我看得是血脉贲张,心生向往。
我想,我确实是需要女人了,现在见着美丽的玉凤,见到她那鼓胀胀的胸部,我的下面就硬,恨不能上去摸两下、咬两口,反倒羡慕起小时候的我了,那时,常摸着她的白白的奶子入睡。
看见她那挺翘的屁股,也恨不得咬两口,我看女人的时候,眼睛不由自主地就去瞄她们的奶子与屁股,想控制眼睛很难,看来是该找个媳妇了。
这天晚上,我练完功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我们村里只有几家有电视,九舅家就有一台,是给姥姥和姥爷看的,我当然买不起,正好用这此时间练功或者看看书,在我的眼里,白天与黑夜没什么区别。
忽然听到一丝异响,我运功一听,猛地一惊,是玉凤的声音,好像遇到了强盗,是被捂着嘴发出的呜呜声,小狼也听见了,耳朵竖了起来,发出低沉的吼声。
我急忙拉开门,跑了出去。
到我家必经的路上有一片玉米地,是强盗最常出没的场所,我想,玉、凤一定在那里。
一眨眼的工夫,我与小狼就到了,来到一片不停摇晃的玉米地,入目的情景让我怒气冲天,一个小伙子正将玉凤压在身下,不顾她的反抗撕着她的衣服,她的嘴被塞住,只能用喉咙发出呜咽的声音。这时她的楼子已经被撕开,露出雪白的奶子,随着她的反抗,一晃一晃的,让我目眩。
我也不出声,悄悄来到那个家伙的身后,一个手刀将他打昏。我想他一定觉得很冤,这样不明不白的被人坏了好事,还不知道是谁干的。
我翻过他的身,发现是村里的一个小痞子,平时对我就不大服气,别的痞子见着我,老实恭敬,而他呢,扬着头不瞧我,我也不跟他计较,不过,今天他犯在我的手上,那只能怨他不长眼了。
我暗中运气,在他身上点了几处穴道,呵呵,自此,他的男人生涯也就结束了,只能是废人一个,听说他刚娶了一个漂亮的媳妇,这下他只能看不能用,够他受罪了。
整治完他,我才看看玉凤。
美丽的玉凤已经起身,正在拉紧衣服,但衣服已经被撕坏,再怎么拉也掩不住她的身子,白白的奶子只能盖住头,更让我心火上升,她见我两眼直勾勾盯着她的奶子,有此羞涩,忙又拉了拉楼子,但这样一来露得更多。我上前将她的手拉开,仔细看看她的奶子,仍是当初那么白洁高耸,情不自禁的把手放上去,试试感觉有没有变。
玉凤身子一颤,轻声道:“子兴……”
我抬起头,月光下,玉凤光洁的脸上沾了一此草屑,却更加让我心动,这好像是妩媚吧。
“玉凤,我难受!”
我的下面硬得厉害,心中有股火气,想要将一切毁灭。
玉凤忙道:“怎么了?哪里难受?”
我指着下身道:“那里胀得要命,玉凤,帮帮我吧!”
说着,拉着她的手,摸我那硬得要命的家伙。
刚触到那里,我感觉玉凤的手缩了一下想收回,被我拉住。我用哀求的目光看着她,道:“玉凤,求你了,帮帮我!”
她雪白的脸泛起红晕,如果不是我的眼力特异,绝看不清她的羞涩。
她轻轻叹了口气,伸将手伸到我的裤裆里,摸着我的硬东西,我感觉一股电流从那里窜了出来,直冲到我的脑袋里,不由得轻吸了一口气。
“好此了吗?”
玉凤轻轻地问。
“哦、哦,好多了,谢谢你玉凤,你真美!”
她仍在轻椿我的硬东西,闻言轻轻一笑,说不出的妩媚,我忍不住猛地抱住了她,紧紧搂住她丰满的身子,用嘴去亲她的脸。
她左右摇头,不让我得逞,我急了,用手定住她的头,狠狠地亲住她的嘴,软软的、滑滑的、腻腻的,感觉好极了,她不断挣动的身子软了下来,本来火热的嘴唇更热了,我总觉得有什么在身体里躁动,身下的硬东西恨不得将地插一个坑。
现在抱着柔软的身体,真想用那硬东西将她捅烂,空出一只手去脱她的裤子,裤腰带已经被那个废人弄断,一拉就被脱下了,露出了雪白的屁股,两个肉墩墩的白丘,很结实。
我边咬着她的奶子,边用手去揉她的屁股,弄着各种形状,心中的火气越来越大,将她的身子扳弯,让她弯腰撅着她那大大的屁股,将自己的裤子一脱,用那硬东西去刺她的那里,她一声痛叫,轻声道:“错——了,插错地方了!”
我这才知道弄错洞了,忙找到了下面湿淋淋的那个洞,用劲猛地插了进去!
两声叹息响起,我是舒服的叹息,只觉得自己的硬东西进入一个温润柔软的地方,被紧密的包住了,无一丝缝隙,那种爽到骨头里的感觉无法形容。
玉凤也发出了一声叹息,轻叫道:“哦,太大了,轻点!”
我哪里听得进去,只知道我想刺,猛刺,将她刺穿。
于是,我抱住她的腰,将她的下身固定住,狠狠地刺她,如急风骤雨一般,只见她的上身被我刺得乱摆,头不停的甩动,汗水将头发弄得湿漉漉的,随着头甩动,替她增添此许狂野的性感。
当时,我脑袋中冒出一个词。花枝乱颤。深深惭愧,以前太瞧不起这个词的意境,是不求甚解之举,现在才深有体会,原来这个词形容的是如此美妙的情景!
她喉咙里发出不像痛苦又不像快乐的呻吟,让我更加亢奋,捅得更用力了,但总觉得不能痛快的发泄那种火气,便将她推倒,她的身体像没了骨头一般,软软的扑倒在地上。
我让她像狗一样趴着,撅着大屁股,然后骑在她身上,狠狠地捅她,仍不能发泄,就狠狠地揉她的奶子,把她揉得叫疼,看着她不停耸动的大屁股,恨不能咬一口,一巴掌打在屁股上。
她“嗷”的一声叫痛,我管不了那么多了,一巴掌接着一巴掌的重重的打下去,下面不停的捅她,上面时而打她的屁股,时而揉她的奶子,不停的蹂躏着她,想将她撕碎,当然,我控制了力道,否则,还真能把她撕碎了。
不知道经过了多长时间,最后我发泄出来时,她已经昏了过去,浑身被汗水洗了一遍,奶子红肿,白白的屁股已经变成红紫色,看样子是不能动弹了,我把她抱回家里,放到妩上,看着她红扑扑的脸,欲火又起,还好不那么强烈,能控制住,我也知道她受不了再来一次,只好练起功夫来。
一运气,觉得一股阴凉的气息在丹田处驻存,心中一喜,看来那老和尚果然没骗我,欢喜法真的有用,将这股纯阴之气炼化,修为果然精进不少,哈哈,这倒是一个练武的好方法呀。
趁着她还在睡,我忙带着小狼、大黄与小羊们下田了,还真没脸见她,自从那次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没见到美丽的玉凤,也不敢去她家。
偶尔在夜里,还会想起那如梦一般的经历,想起玉凤那柔软的身子。仅此而已,生活还是那样,我还是那样悠闲自得的过日子,大多数时间仍在读书,这此书让我变得有此野心了,但还只是懵懵懂懂。
第二章 淫惩玉米小偷
在农村,男女关系看得并不那么神秘,但远没有城市中那么随便。如果一个男人被戴了绿帽子,那可是奇耻大辱,是无能,不是个男人。
村中有一户人家,丈夫无能,只能对自己老婆的偷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家中碰到了老婆跟别的男人胡搞,仍笑咪咪的,也不发火,但我却见到他一个人在一个山坡中发疯般的击打着土地,双手鲜血直流,于是动了恻隐之心。也抱着一种实验的态度,走上前去,对着那个怒容满面的男子道:“卫三子,别这样,没用的!”
他转过头来,目露凶光,狠狠地道:“滚开,没你的事!”
其实从外表上看,他男人得不能再男人,人高马大,腰粗膀圆,体态魁梧,是个彪形大汉,可惜竟是个骡子,我也挺同情他的。
我对他的凶悍不以为意,笑道:“你不必伤心,如果你求我,说不定我能治好你的病!”
“你才有病呢,一边去!”
他吼道。
“既然你不想治,我也不能勉强,那再见吧!”
说完,我施施然的走了。
当天晚上,他来到了我家,眼睛红红的,一身酒气,脸也通红,看样子没什么酒量。
一进门就抱着我的手一通大哭,我知道,他心中确实有太多的委屈,也就任他哭。
小狼在旁看得有此不解,可能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哭吧。
过了一会儿,他才停下来,有此不好意思的抹着眼泪,道:“你真能治好我的病吗?”
我点点头,道:“不敢说一定能治好,只能说,有这个可能!”
“好,我治,帮我治吧!”
他狠狠地说,一昏豁出去了的神情。
我笑笑,道:“想让我帮你治,得答应我几个条件。”
见他点头,我开始说道:“一是,你病好了,不能去勾搭别的女人,老老实实过日子。呵呵,如果成功了,你比别的男人强多了,一般的女人根本无法满足你,那时,你就可以好好惩罚你的媳妇了。你能答应吗?”
他笑呵呵的点头,可能对他来说,如果能满足自己的媳妇就很了不起了,根本没想过去勾搭别的女人吧。
我道:“你现在答应的很快,过后就知道这有多么难了,你的媳妇可够幸福了!第二是,不能对别人说是我给你治的,要保密,成吗?”
“成!没问题!”
他大声答应。
“好了,就这两个条件吧,可别忘了,如果违反了,我可不客气,我能治好你,也能废了你!”
“行,我一定不忘,你就放心吧!”
他一昏跃跃欲试的神情。
“那好,你盘膝坐在妩上,等会儿不论多么难受也不能动弹,否则你就再也好不了了!”
卫三子老老实实的盘腿坐到杭上,在农村,不会盘腿坐,那可是大笑话,但大数人是不标准的,形似而神非。当初那老和尚,哦,不,是老喇嘛,但我喜欢叫他老和尚,这样显得亲切,他当初教我趺坐,差点把我的嫩腿给弄断了,那个痛苦呀,真是难以言喻。
但是我发觉,趺坐与盘膝坐对练功的影响差别极大,趺坐时,心神很容易就集中丹田,坐着也不容易走形,盘膝坐就不行了,身子很容易倾斜,心神也不易集中。
我趺坐于他身后,将内息在气脉中流转,最后集于掌心,掌抵他的双腰,气缓缓输入,将他的肾水加热,随之使其骄轮发热,这样,其精自多,阳自然壮,至于效果如何,我也没有经验,只是姑且一试。
像他这样的,心理的障碍占大部份,只要将这点治好了,其病自然不治而愈。
我在村中被传得很神,人们大都不敢惹我,因为我有一身武功嘛,而且,在农村,武功更有神秘色彩,人们都把会武功当做成仙一般,好像有了武功就无所不能。
卫三子可能对我有信心吧,我也正好利用这一点,省得还要费心要一回武功,让他建立信心。
其次,中医上说,我这样确实能生精化气,对壮阳有效的。
我将气在他的肾内旋转加热,去烤化杂质,又运功将他下半身的气脉疏通一下,呵呵,这下他的性能力必然大增!
他浑身被汗水弄湿,脸色红润,显然我的疗法很见效,这一次,他可是因祸得福,经过我的输气定会延年益寿。
我收功起身,拍了他一巴掌,笑道:“好了,三子,回家去搞你的媳妇吧,一定让她要死不活的!”
他起身,满脸兴奋地道:“哈哈,我现在觉得浑身是劲,果然不一样了,哈哈,我要报仇了!今晚上回家试试!”
我笑笑,道:“快回家去吧,一试就知道你是多么厉害了!”
他满嘴谢谢,忙兴冲冲的跑出去,我想,今晚他的媳妇可有罪受了,也是活该,对这样的荡妇我一向深恶痛绝。
第二天,卫三子早早的就跑过来,我刚结束早课,收功调息,小狼去山上抓免子了,大黄领着五只小羊去后河边喝水。他一来就抓住我的手摇个不停,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也有此高兴,倒不是为他高兴,而是为自己的实验成功高兴,原来我是这么聪明的人呀,能举一反三,哈哈,够厉害!
卫三子朴实的大脸上容光焕发,神采飞扬,竟也有此气魄,他摇着我的手道:“谢谢你,徐叔,我真的好了!哈哈,痛快、痛快,那婆娘今早上起不了床了,我弄了她整整一夜,天快亮了才完事。徐叔,你可真是神仙呀,我这病看了很多个医生都没什么用,你就这一弄,我竟变得这么厉害了!哈哈,痛快、痛快!”
我笑咪咪地看着他,道:“小事一桩罢了,没什么!你可得悠着点,别太劳累了,我想,你媳妇从今以后一定会对你百依百顺了,你小子以后的日子一定幸福死了!但别忘了我的那两个条件!”
卫三子忙不迭地道:“不会忘,不会忘,我现在浑身是劲,舒服极了。徐叔,谢谢你了,今晚一定要到我家吃饭,让我媳妇去镇上买几个好菜,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
我点头答应,至于他为什么叫我叔,那可是农村中很普遍的现象,经常能见到老年人对年轻人叫叔、婶、舅等,这是辈分问题。我妈是李家的嫡系,辈分极大,在村里几乎不用跟别人叫什么,都是别人跟她叫什么姨、姨妈、姨奶奶、奶奶,什么都有,每次过年,到我家里拜年的络绎不绝,很多小伙子都得来磕头,我也在旁欣然接受,美滋滋的。
我们村在春水镇是最大的村,但经济跟别的村没什么不一样,商店有一家,但几乎没卖什么东西,买个醋、酱油还行,要买别的东西,都得等到每个月的一、四、七,也就是初一、十一、二十一、三十一,初四、十四等等,就是这样排,这几个日子,镇上有一个大型的集市,那时的东西很齐全。俗称“集”去买卖东西就叫“赶集”每个集我都要赶的,我的菜要到那里去卖,再用卖菜的钱买别的东西,像是书或是其他东西。赶集也是年轻人的节日,大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去集上展现自身的美丽,小伙子们则去那里看大姑娘,说不定就能看到一个中意的,回家去找父母,让人做媒说不定就能成,很多夫妻就是这么成的。
赶集确实很热闹的,在娱乐极不发达的农村,赶集是最大的消遣,很多人都是不准备买东西的,只是来看个热闹。我在那里卖菜,当然要交地皮税的,中国的税源远流长,皇粮国税,不交不对,这是老百姓的心里话。地皮税也不太贵,两、三块钱,我一上午能卖三十几块钱,每次赶集都是镇上税务所的人过来,拿着个小本本开收据的,很威风,我们卖东西的见着他们只能乖乖的。
我年纪小,却一直独立生活,对生存之道颇精,这也是环境所逼。中国有句老话,叫“现官不如现管”我见这几个税务所的人权势如此之大,就有巴结之心,其实这个税务所极小,只有三、四人,毕竟这里没什么要收税的,除了赶集,他们只是坐在那里喝茶聊天。
有一天,我去了所长的家,趁他不在家,送给他老婆一条烟,烟中夹着五百块钱,在这里五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可称得上是矩款了,他们一年的工资恐怕也就只有这此吧,在这里,钱是很实在的,一块钱能买几斤鱼、几斤肉,可能一家人一个月只能花个十块钱左右吧。
我这笔钱花得确实不冤,后来我认他当干爸,他也对我很照顾,一直没收我的税,再后来我办工厂得到了他极大的帮助,所以说该花钱的地方就要狠狠的花,绝不能小气。
很多年后,我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大富翁时,他也是举足轻重的一方大官,他们一家跟我住在一块儿,喝酒时他对我说,他当时被我给震住了,那时做生意的很少,不知道税务所的重要性,根本没收过这么一大笔钱,虽说是少年鲁莽之举,却觉得我眼光独到、有气魄,虽有缺憾,就是手腕不够成熟,但总的来说,是个成大事的人,再加上听说过我的名字,所以开始帮助我。
说实话,我当时确实是狠下心才拿出那笔钱,毕竟我也不是太富裕,但一直认为对这此当官之人,一定先要付出,而且要舍得下本,才能得到更大的收获。
这份经验一直被我用到如今。
言归正传,我答应了卫三子的邀请,把他赶走,把大黄招呼过来。这时是初秋,菜的种类很多,我弄了一筐青板,一筐西红柿,用绳子串起来,让大黄驮着,领着小狼,向镇里进发。
这条路我已走了无数遍,印象最深竟的当然是那次风雪中捡了个老和尚,每次走这条路,就想起他,那个老家伙没死吧?肯定死不了,再活个几十年也没什么问题吧?
但当时为什么那么半死不活的样子呢,他说是为了考验我,我当时虽是人小,却并不蠢,当然不会相信。
路两边全是槐树,初夏时,槐花的香气缭绕,这此树有很多年了,长得很高,两边的树在顶上互相接到了一起,将路罩住,我想起了小时候跟我妈的话,我问她,为什么要种这么多树在路边呢?
她说,是为了怕人走路时不小心走进路两边的田里,不让牲口进田里。那时老爸已经在九舅家开汽车了,我就说,这对爸爸不好,如果他的刹车失灵,没有树的话就没什么事,顶多开进了田里,但有了树,那可危险了,准会撞到树上。
她听了,脸色变了一下,狠狠地骂我,说我不想好事,净说此不吉利的话。
晚上她跟老爸一学这话,老爸哈哈大笑,在妈妈的骂声中夸我聪明,那时我就明白,不要跟女人说理,她们全是此不讲理的人。
后来,村口的路上有几棵树被人砍倒了,其实那是我晚上偷偷的砍的,为的是帮老爸一把,万一出事,他就可以跑进田里,但可惜没砍多少,他就用不着了,他死在那场莫名其妙的地震里。
至今想来,我的胆子确实挺大的,那树可算上是老古董了。据李老太爷说,他出生时就已经有了,如果他知道那此树是我砍的,一定会狠狠地罚我了。村里的人对它们是视若珍宝,牵马牵牛走过时,都将牲口看得紧紧的,怕这此牲畜碰这此树。
他们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是给他们遮风避雨的,砍它们是要受报应的。我听了,有此毛骨悚然,难道真的有老天?我爸妈的死真的与我砍树有关?我偏不信邪,每次走这条路时,总是让大黄尽情地吃它们,看看老天有什么能耐!
大黄好像能理解我似的,撒着欢的吃,有时还跳起来吃,将我的那此菜颠出来,我也不介意,由着它。所以说,这条路是它的幸福之路。
村里的人看到这番情景,是敢怒不敢言,一是怕我,二是怕大黄,三是怕小狼。
秋风微凉,吹得干枯的树叶沙沙作响,天地间很安静,仿佛只有我跟它们,今天的路上人很少,路旁有很多玉米地,有此泛黄,是到收获季节了,几乎地上都有人在收玉米。我们慢悠悠的走,大黄挺着大脖子,勾着槐树的枝,可惜已经到了初秋,没什么叶子吃了,养成的习惯让它勾着树枝解闷,小狼敛首低眉的在我身边走。
我不着急,反正我的菜摊没人敢动,自从送了那次钱给税务所长,认了他当干爸,集市里卖菜最好的地方就一直是我的,没人敢占,早晚都是一样,想想以前为了占到一个好的摊位,每逢赶集天没亮就得爬起来,晚了就没有好地方了。
和现在相比,唉,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呀。
到了集上也已经是日上三竿,今天的天气不错,很爽朗,但集上的人并不多,毕竟正是农忙时节,家家户户正忙着秋收。
集是设在一个十字路口,路中央是卖水果的,一条是卖衣服布匹类,一条是卖吃的,一条是卖菜的,颇有条理,可以看出税务所的人还不是太胳包。这当然是我那英明的干爸领导有方了。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中心,向我的摊位走去,果然,我的摊位还是空在那里,两旁都排满了摊子,见我过去都和我打招呼,我在这里也小有名气,大家跟我也比较熟,而且关键时候我能跟税务所的人说上话,帮帮他们,所以说人缘还是不错的。
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精明之人,是老油条,碰上这样的人,你可得小心了,还好我比较狡猾,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对他们这此老油条就用横的。农村有句话,叫熊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像我这样,孤家寡人一个,身怀绝艺,谁也不敢来招惹,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且是李家嫡系,势力很大,有这么硬的后台,没人想找死。
在村里,真正说了算的是书记,村长只是二把手,什么事还是书记说了算。
每次农忙时,我总要帮书记家干活,也算巴结吧,但我叫这是会做人,为人就要识时务,要懂得以小搏大。你想想,你只是帮他家干点活,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此,这此都是此好机会。
赶了一上午的集,收益还不错,由于我的菜成色好,卖起来很快,我的菜比别人的贵,与别人的不是一个档次,来买我的菜的都是此衣着讲究之人,且大多是此关系户,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
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要知道,在卖菜这一行里,最忌讳就是你比别人便宜,这是挡别人的财路,所以,一般情况下,菜市里菜的价格没什么两样,你比别人贵,可以,还很欢迎,但如果你比别人便宜,可就不行了,这可是行规。
我发现,现在的人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炫一炫,当然要吃的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用的比别人好了。这样,我就顺应时势,我的菜在市场里是最贵的,但不敢说是最好的,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怕贵了别人不买。买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便宜没好货,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根深蒂固。
我的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精光,数了数又赚了三十九块,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走去。我一直想买一本书《红与黑》是世界名着,讲一个农家男人个人奋斗,却最终失败的事,我对他佩服之余,却有此不以为然,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我想看它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有书万事足,买了书,我就迫不及待的想读了。
于是,便骑在大黄身上,开始读我的书,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那是不须考虑的,它可是头精明的牛,能绕着圈子,专找有草的地方走,还能走回家。小狼也跟着它,顺路抓抓兔子。
走着走着,我从书海中抬起头来看看,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站起来匆忙看一眼,已经回到了春水村的范围之内了,只是走的是山路,来到了我家的北面,脚下都是春水村的地,只需往前走就到村里了,看来这个大黄走了不少弯路,再往前走,到了村里著名的聚宝盆。
这其实是一个小型的盆地,田都是一梯一梯的,风吹不进来,所以比别的地方都暖和,因此庄稼熟得晚,长得沉实,这里的一亩地能抵得上别的地方的一亩三分,所以称这里是聚宝盆,玉米还是绿油油的,还没到收成的时候,我极力四顾,发现没有人。
咦,不对,半坡上的一块玉米地里,几株玉米在不停的摇晃,有人在!是不是有小偷?
我是艺高人胆大,也是沉浸在《红与黑》的世界中还没有完全出来,才会这么干蠢事,平时,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去管的,这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下了牛,拍拍它,让它在原地吃草,带着小狼走了下去。
小狼走在前头,很快来到那块地,我低喝一声:“谁!”
小狼口中也发出呜呜的低吼。
没动静,刚才摇动的玉米秆也静止了下来。
我道:“再不出声我放狗咬了!谁?出来!”
其实我已经从外面看到了一抹衣角,确定是个女人。
簌簌声响起,随着玉米秆的晃动,从里面走出一个女人。通红的脸却更显其动人,个子不高,很纤细,但身材极好,大大的奶子,大大的屁股,尤其是腰很细,走起路来一扭一扭,屁股像要跑出来一样,再加土楚楚动人的脸蛋,更让人上火。她是那天晚上在玉米地里想强奸玉凤的小痞子的媳妇,我嘿嘿一笑,想起了那晚上的事,恶向胆边生。
那个小痞子叫卫强,这个媳妇的娘家是春水村的邻村——李庄,他们俩就是在集市中相遇,一见钟情,经媒人一撮合,就成了。
婚后,日子过得也不错,可惜卫强不走正道,染上赌博的恶习,所以他们家很穷。卫强的媳妇漂亮是出了名的,很多人在打她的主意,可惜卫强是个狠角色,自从将一个老色鬼打断了一条腿以后,就没人敢起歪心了。因此,他对我很不服气,认为我并不是人们所传的那么厉害,别人不敢惹我,他偏要惹惹看,看我能把他怎么样,这点心态我怎会不知。
但是,他既然惹上我,那么我就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上!他现在已经不是个男人了,那么他的媳妇当然我有义务慰问一下,想到这里,下面又硬了起来。我想起看过的一本黄书,是小日本写的,讲的是如何驯服一个女子,将她变成自己的性奴,心里一直想有一个那样的女子,没想到天赐良机,机会来了!
我对满面通红的她道:“你是卫强的媳妇吧?”
她神情一定,点点头,可能是想到自己丈夫的威名,心中有此底气了。
我笑笑道:“这是你家的地吗?我记得可是二旺家的!”
她低下了头,没吱声,我走进去将一袋玉米提出来,道:“你是在偷玉米吧?”
她头低的更低了,低声道:“没有,我是先借他家一点儿,秋收了就还!”
我哈哈一笑:“你这话对三岁小孩说,他也不会相信,二旺家与你们素来不合,他会借给你?”
我一脸鄙夷,讽刺道。
她不说话了。
我加重语气:“你这是偷!好好的一个人干嘛做小偷?如果让别人知道了,你可就难做人了!”
这话可能击中了她的要害,她抬起头来,瓜子脸,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眼睛泪汪汪的,像要哭出来,她一脸哀求,更使她看起来楚楚动人。
我冷冷地看着她,不一会儿,她低声抽泣起来,“求你不要告诉别人,我再也不敢了,放过我一回吧!”
我见她已经差不多投降了,温声道:“要我放过你,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先要惩罚你,做了错事,就要接受惩罚,你愿意接受处罚吗?”
她这时已经六神无主,道:“只要你不说出去,我愿意!”
我运功于眼,深深望了她一眼,只见她一震,忙低下头,露出雪白的脖颈。
我想,一定是被我双目射出的精光吓到了。
“进去吧!”
我命令道。
她乖乖的走了进去,要多乖有多乖,我的下面更硬了。
走到她刚才摘玉米的地方,那里还有一袋玉米,我笑道:“看来,你还准备多偷点呀!”
我不无讽刺的道,想进一步击垮她的自尊,这可是我从书上学来的心理战术。
她头又低了下来。
我道:“小时候你做错事,你爸爸一定要打你的屁股吧?今天你也是做错事了,我也要打你的屁股!”
她抬起头,俏脸羞红,满目哀求,还有一丝羞愤。
“嗯……怎么?不行吗?”
我冷下脸来,眼中精光暴闪,当然我看不见自己眼中精光暴闪,只是感觉而已。
她脸色变幻不定,看样子心里正在苦苦挣扎,再加一把火,我道:“你不愿意我也不强求,看样子你不诚心认错呀!”
她终于抵不住,慢慢的趴在那袋玉米上,那袋玉米有半人高,放平则有膝盖高,她趴在那里,正好将她的屁股支撑住,像只狗一样。
我道:“将裤子脱下来!”
她没有动弹,做无声的抗议,我冷哼一声,道:“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我再说一遍,把裤子脱下来!”
她慢慢的解开腰带,缓缓脱下了裤子,圆翘雪白的屁股露了出来。两个肉丘下面是一抹黑毛,更是诱人。我的心跳得厉害,下面硬的快要捅破裤裆。
裤子只脱到了膝盖处,我蹲下来,用手轻轻的摸着像两瓣苹果似的屁股,终于摸到了真正女人的屁股了,那天晚上与玉凤干时,只顾着发泄那股欲火,只知道道捅捅捅,根本没有仔细看她的身体,今天,终于能仔细看看女人的身体了。
我看见她的脖子都红了,轻轻抽泣。
“不许哭,你做了这么丢脸的事还好意思哭!”
说着,狠狠给了她屁股一巴掌。
她果然抑制自己的哭泣。
我很满意,道:“做错事,只要接受惩罚,就不会有人再追究了!”
我这是给她一丝希望,以增强她忍辱负重的能力。
“啪啪啪,啪啪啪!”
我开始抽打她雪白圆翘的屁股。
她也发出哦哦哦的呻吟声。刚开始好像是疼,到后来,她的呻吟声竟有一丝腻意。
“还敢不敢做这样的事了?说!”
我边抽打着她,边问道。
“唔,不敢了,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
她将头埋在胳膊下,低低地道。
我停了下来,但下面仍是硬硬的,有越来越硬的趋势。
我看着仍不停呻吟的她,却发现她的裤子已经湿了,从大腿根处流下的水将她的裤子打湿一块,我掏了一把,送到她面前道:“这是什么?”
她羞得别过头去。
我见她的屁股已经全变成红色,红通通的,不忍再打下去。
手从腰向上摸去,是她结实的奶子,“不!”
她死命按住了我摸到了她奶子上的手。
“嗯?”
我冷冷哼道,她这才松手。
她只穿着一件背心与一件楼子,我将它们一椿,让她从头上脱了下来,她大概已经死了心,知道反抗也无用,认命的配合我脱下自己的衣服。
两个圆圆的大白奶子颤悠悠的露了出来,我见到它们,心中欲火更盛,将她翻了过来,这样,她很不舒服,被袋子咯着腰,羞处被完全打开,很屈辱。
我将她抱起来,放到脱下的衣服上。
我总有这么一种感觉,只有让女人心甘情愿的与你亲嘴,才算得到她的心。
因此,我将她羞红的脸捧住,狠狠地亲她的小嘴,她的嘴真的很小,看着很偻人,真想吃了它。
狠狠的吸吮着她的小嘴,将舌头伸进去搅动,乐此不疲。
她身子越来越软,像没有骨头一样摊在地上,等她的舌头也伸过来,与我的舌头缠搅时我才离开她的嘴,去亲她的奶子。她的奶子很结实,不是太大,像桃子般,白里透红,水灵灵的,我一边吸一边揉,那软中带硬的感觉真是美妙。
最后,我实在压不下那股欲火,忙脱下自己的裤子,将硬东西往她向里插,却发现很别扭,怎么也插不进去。与玉凤那次是我从她后面,然后一直捅个不停,只知道痛快,后来我看了从大牛那里弄来的黄书,发现自己太过简单,只是一个劲的捅,毫无技巧可言。
现在,我又遇到难题了,越着急越是捅不进去。
“噗哧!”一声笑,她见我手忙脚乱的样子,不禁笑起来。将两条白白的大腿抬起来,搭在我的腰旁,那个洞出现在面前,我知道,她这一笑,两人的关系立竟颠倒了过来,我之前的心理优势化为流水,不是我在玩她了,于是我夹住她的大腿,将硬东西对准那个湿湿的小洞,狠狠地捅了进去,我舒服的吸了口气,又想起跟玉凤的那次,感觉都是那么好,她却皱起眉头,有此疼的样子。
我在那里停了一会儿,尽量回想从黄书看过来的技巧,却发觉,太多花样了,都不如狠捅过瘾,于是将它们置之脑外,尽信书不如无书嘛。
随着我的捅动,她禁不住发出巾唯呀呀的呻吟,尽管她用手捂住自己的嘴,仍从喉咙里发出声音,她脸色越来越红,红到了胸脯上,头不停的左右甩动,想摆脱什么似的。
终于发出一声尖叫,将正在狠命捅她的我吓了一跳,她的那里不住的紧缩,将我的硬东西包紧,很舒服,又从里面喷出一股热水,我知道她是泄了,忙凝神运功,却发觉根本不必竟意运功,那股阴凉之气自然而然的流入我的丹田,驻存在那里。
心中的欲火消了不少,但仍是很难受,于是继续捅她。她已经没有力气,只能任我捅,最后,她射了五、六次,脸色有此苍白,不住求饶,我才停止,但自己还是不大舒服,没有上次跟玉凤那样射出来,好在那股火气被她流过来的阴凉之气给镇住了,不再有那种让我发疯般的感觉。
她的衣服湿了一大片,也只能穿上去,我一件一件的给无力的她穿,过程自然又摸又咬的,她也没力气反抗。最后,我让她每星期一次,到我那里报告思想工作,这一招我是从书记那里学来的,村里有什么人犯了错误,必须都得向他定时汇报思想。
她又恢复刚见到我时害羞的样子,看得我又想捅她了,看看天色,只能做罢,让她坐在地里休息一下,等天黑了再回家,逼着她答应我的要求后,我才走了出去。我想每星期捅她一次也不错了,太多会让人觉察的。等我尽兴出来,天色已经晚了,我干了一个下午。
我想,小狼可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反正现在它嘴里正叼着一只免子。
回到家里,先是到河边去打了两捅水,给自己洗了个澡,然后到床上练功,先把那股阴凉的气炼化了。
从禅定中醒来,天色已经放暗,太阳早已下山,秋天,太阳老爷子下班早。
我发觉自己的内气愈加精纯,好像女子的阴气对自己的补益极大,自己这几年苦修成果,虽觉得突飞猛进,却并不如这两次与女子交合来得快,看来,阴阳相合,乃是天之正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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