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灵诛心》作者:红尘志异-免费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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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仙侠 修真文明
短命公子误入仙门,发现修真世界与想象中截然不同:剑不是都能从鞘里拔出来的;一代掌教喜欢带“绿帽”;最厉害的法宝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最恶毒的法术能让人长生不死;还有史上第一昏君周幽王身上,有太多不可描述的秘密……

第一卷 青灵诡局
前言 封神之后

暮春的渭水河畔,一位鹤发童颜的老人垂钓河边。
一旁愁云满面的孩子,浏览着一幅古老长卷,问道:
“这上面写的什么?”
“……神的名字。”老人缓缓答道。
“你的名字也在上面?”
老人凝望着东去的河水,摇了摇头,枯瘦的手慢慢拿起一个酒葫芦。
孩子又问:“酒是伤身毒药,你为什么还喝?”
“喝酒伤身,不喝酒伤心……”说着,老人喝了一口。
望着老人银白的发须,孩子眼中闪过莫名的惆怅。
“是该伤心啊。”孩子盯着手中泛黄的长卷,叹道:“凡人都会死的。如果我名字也在这上面就好了。有人说我阳寿很短,活不了多久。”
孩子越说越伤心,老人却越喝越高兴,还把酒葫芦举到孩子面前,说:
“凡人有凡人的乐趣。人间就像这酒葫芦,人都泡在里面。时间越久,就越陶醉其中。”
孩子撅起小嘴,茫然地眨了眨眼。
“你叫什么名字?”老人问。
“……苏季。”
“姓苏?”老人微微一怔,沉吟道:“她也姓苏。”
“她是谁?”
“她是天神过去的劫。你是我与未来的缘。神渡一世的劫,人修一世的缘。”
语声未落,老人忽觉鱼竿动了一下,连忙提起来!
不见有鱼,只见鱼线下端连着一根直而无勾,光秃的铜针。
老人合上双眼,嘴里发出一声幽叹,紧握鱼竿的手渐渐失去力气。
孩子见他不再说话,脸上神情慢慢凝固,仿佛最后一缕夕阳被黑暗湮没。
眨眼间,老人消失无踪,地上只剩一堆雪白的绒羽。
一阵风吹乱孩子的头发,将地上的羽毛吹向天际,纷纷扬扬,笼罩人间。
苍穹中回荡起一个虚无飘渺的声音:
“梦中缘分已尽,人间劫数终将再来。”
“劫数?”孩子睁大眼睛,仰望漫天飞舞的羽毛,问道:“什么时候?”
“二百五十年后。”
“那时我早已不在人世,只盼到时候会有神仙来人间渡劫,会是你吗?”
风吹向天边,羽已在天边。
老人的最后一句,仿佛是从天边来的:
“我已不在,而你还在……”

第一章 短命公子

苏大人是个好官,不光百姓们这么说,周天子也这么说,可能连天上的神仙都这么觉得。
然而,苏季这个做儿子的,却不苟同。
作为一名称职的花花公子,很多事他都习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每当瞧见府外“厚德载福”的牌匾,还是忍不住想啐上一口唾沫!
无风不起浪。老百姓们都知道,但凡苏家的公子,没有一个能活过十七岁。有人说苏大人做了不该做的事,祸及后代子孙;也有人说凡是和“阎王”扯上关系的人,命都不会很长。
大公子外号“阎王愁”,悬壶济世,最擅长救人,却在救治瘟疫时染病去世;二公子外号“赛阎王”,沙场,最擅长杀人,却在随周天子讨伐戎族时阵亡。
苏季这两位哥哥,正应了那句古话:“从医之人不能自医,仗剑之人死于剑。”
百姓们都对这二位公子的英年早逝惋惜不已,因为他们都不是真的阎王,但三公子苏季对百姓来说,却是个“活阎王”,两位哥哥生前做的好事加起来,也比不过他一人惹的祸事多!
全城百姓们盼天盼地,盼完星星盼月亮,终于盼苏季成长到两位哥哥去世时的年纪。
当时距周武王灭商,姜太公封神,恰好过去整整二百五十年。人们清楚地记得,那年冬天的朝歌冷的邪门,连城外百年不冻的护城河,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坚冰。
适逢苏季十六岁诞辰,一群衣衫褴褛的痞子在酒馆里为他庆生。
众人酒足饭饱过后,一个叫花瘤儿的“色鬼”,姗姗来迟。他一推门,寒风呼啸进来,吹在人们脸上,刀割似的疼,凉气像冰泥鳅一样往衣缝里钻。
痞子们连忙把门推上,蓦然发现花瘤儿这只铁公鸡,今天居然没空手来!
瞧见他冻僵的手里捧着一个沉甸甸的木匣,痞子们纷纷好奇地簇拥过去。可是无论谁问,花瘤儿都绝对不肯打开那个神秘的三尺匣子。
此时,酒馆里有一位姑娘正在唱曲。
苏季沉浸乐曲之中,对进门的花瘤儿视而不见。作为今天的寿星,他身披一件莲青色狐裘大氅,手捻一根竹筷,附和韵律击着碗边儿。手上敲的节奏虽是高雅淳正的《关雎曲》,嘴里哼的台词却是低俗下流的《十八擵》。
花瘤儿听得心痒痒,不禁对唱曲姑娘动了色心,低声下气地恳求道:
“季哥,听说您最近学了一招房中秘术,叫做‘采菊南山下’!不妨露两手儿,给兄弟们开开眼?”
话音刚落,一旁的痞子们也小声起哄:
“季哥,采一个!”
“采朵野菊花给兄弟们乐呵乐呵!”
“……”
谁想做坏人?
反正,苏季不想。可他又看不惯一些成天想做坏事又不敢做的“好人”。这些好人看着不像好人,实际连个坏人都算不上。
其实,这个世道上,只有“做了好事的人”和“做了坏事的人”,并没有纯粹的好人和坏人,即便有也少得可怜,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苏季觉得身边这些“色鬼”最大的失败就是,当好人不够坚定,当坏人又不够决绝。所以,苏季决定教教这些“伪君子”,如何做一个“真恶人”。
苏季双手抱拳,爽快应道:“既然你们诚心诚意的恳求了,那本公子可要大发慈悲的献丑了!”
痞子们咽了口唾沫,相视一笑。
苏季趁姑娘转身的功夫,大大方方走到她身后,不慌不忙地掖了掖衣角,挽起袖子,张开五指,对痞子们亮了个相,像是在说,兄弟们瞧好儿,本公子可要下手了!
痞子们心领神会,不约而同起身拼命鼓掌。
唱曲姑娘不知所措,以为是客人们听得起兴,唱得更带劲儿,丝毫没注意到身后一双魔爪正向她伸去……
然而,就在痞子们将要欢呼之际,苏季的双手突然僵住不动,两眼直勾勾瞪着门口!
痞子们面面相觑,循着目光看去,忽然一个个春心荡漾,口水都流到了酒碗里……
花瘤儿眼珠子一转,发现门口走进一个身着绿萝衫的小姑娘,手提一串土黄色的药包。
见她一走进来,苏季伸出去的手像被蜂蜇了一下,连忙缩回去!
酒客们的目光,全被那姑娘吸引过去,连唱曲姑娘都忍不住多看了那姑娘几眼。只见那绿衫姑娘面无表情,径自把药包放在了掌柜的桌上。
花瘤儿一眼便认出那绿衫姑娘便是“阎王愁堂”的巫医——林姿。小姑娘年纪不大,浑身却已透出动人的美艳,唱曲儿姑娘显然比她逊色太多。
据说林姿小时候总像小尾巴一样跟在苏季身后,吵着要做新娘子。那时同龄的小男孩都对这“小夫妻”你追我赶的场面颇有微词。苏季为了摆脱小伙伴们的排挤,想了一个不解风情的办法。他把自己脖子上的勾玉送给林姿,并对她说:
“你把这块玉带在身上,从此离我三步开外。等你长大,我就娶你做新娘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林姿愈发亭亭玉立。苏季时常看到小伙子们在阎王愁堂门口排队不看病,只为看她一眼。每每见到出落成一代美人的青梅竹马,苏季总是对自己的年幼无知悔恨不已,今天也不例外。
苏季一屁股坐回凳子上,灌下一杯闷酒,对痞子们说:
“我刚才忘了一件事儿。你们想学房中秘术,先得满足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痞子们满怀期待地问。
“想学采花,你们先得学会花钱……”
“结账”两个字还没说完,痞子们已经全都吓跑了,只剩花瘤儿一人手扶木匣,仍坐着不动。
花瘤儿给苏季斟了一杯酒,咂舌挖苦道:
“什么采菊南山下!我看季哥你是,这山望着那山高……”说着,花瘤儿色迷迷地瞄了林姿一眼。
苏季视而不见,径自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花瘤儿嘴角却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终于慢慢打开那个神秘三尺木匣。
苏季忽然脸色微变,只见匣子里躺着一把漂亮的青铜剑,剑柄以翡翠为饰,剑鞘两旁嵌有彩色琉璃。光华流转,夺人眼目。
花瘤儿压低了声音,附耳说道:“此剑名唤,一夜春宵梦无痕。”
没等他说完,苏季早已迫不及待把剑拿了出来,刚要拔出鞘欣赏一番,忽听花瘤儿嘶声制止:
“别拔!千万不能拔!”花瘤儿双目圆瞪,紧紧按住苏季的两只手,坚决阻止他拔剑,“小弟今天的寿礼,不是这把剑,而是林姿!”
苏季眼前一亮,心里却是莫名其妙。
花瘤儿小声说:“只要她拔出此剑,季哥便能感受到小弟对您的耿耿忠心!当天夜里无论发生什么,她早晨醒来都会忘得一干二净!”
苏季听完心头一荡,嘴上却故作正经:
“我好歹也是官宦子弟,你这色鬼的勾当,我可做不来。”
“你不做,王老千可是要做!”
“哪个王老千?”
“就是那个喜欢把别人变成太监的王老千!他仗着自己学过几天道法,又得了一件‘仙家长生秘宝’,便经常在季哥您的地盘上骗吃骗喝。小弟上次就着了他的道儿,要不是季哥倾囊相助,只怕……”
花瘤儿故意长叹了一声。
苏季视而不见,心里跟明镜似的,这分明是蓄意挑拨。
王老千是“朝歌第一泼皮”,苏季身为“第二”怎会不知?
他还知道王老千之所以敢叫自己老千,是因为从来没人知道他怎么抽老千。至于,花瘤儿提到的“长生秘宝”,他倒是第一次听说。“长生”是所有凡人的梦想,尤其对他这个大限将至的“短命公子”来说,更无疑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接着说!”苏季急问:“王老千要做什么?”
“王老千前阵子多次去阎王愁堂提亲,想娶林姿做小妾。他请的媒婆能把一坨屎说成金的!林姿后妈那双财迷眼睛,早已看中王老千的家世!这亲事不出几日,必定成了!不过,这都不算什么,最可恨的是,他居然说……”
花瘤儿欲语还休,故意卖了个关子,斜眼观察苏季的表情。只见他握剑的手已经微微颤抖,像要把剑柄捏碎一般。
苏季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他说什么?”
“他说苏家短命鬼不敢碰的女人,他身为朝歌第一长寿仙,偏要拿来尝尝鲜!”
话音刚落,苏季拍案而起!
霎时间,酒客们一齐转头,见这活阎王手里拿着一把剑,一个个都放下筷子,噤若寒蝉。
唯独林姿一人,不动声色,仿佛对关于苏季的一切都视而不见,收了药钱,便转身离去。
苏季望着她冷漠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猛然把酒桌掀了个底朝天!
满满一桌子好酒好菜,洒的洒,碎的碎,吓得酒客们来不及结账,拔腿就跑!掌柜虽然心疼自己的生意,但看在苏大人面子上,只能摇头叹息。
事实上,苏季虽然很生气,但并没有达到勃然大怒的地步。他借酒发疯,更多的是为了将计就计,想看看花瘤儿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长生灵药”。
花瘤儿误以为事情有门儿,继续煽风点火:
“王老千之所以总想割别人的老二,因为他的老二和他的气量一样小,他的肚皮和他的脾气一样大,他的脸和他的为人一样恶心。季哥若收了那小妮子,可真是救美人于水火啊!”
苏季眼珠子一转,义正言辞地说:
“不错。我既为名门子弟,理应舍生取义。哪怕委屈献出这一身清白之躯,也在所不惜!”
花瘤儿拱手赞道:“季哥舍己为人!为民捐躯!小弟佩服!”
苏季听他马屁拍得响亮,欣然举起那把不能拔的剑,手指轻轻拂过剑鞘的每一个细节,动作轻柔得像在抚摸刚出生的婴儿。他瞟了花瘤儿一眼,也卖个了关子:
“可惜这把剑有一点不好……”
花瘤儿神色紧张,急问:“哪里不好?”
“我并非贪图一时之快,只想明媒正娶。若她不记得夜里的事,怎么肯死心塌地跟我?”
花瘤儿瞪大了眼睛,惊愕地问:
“难道季哥不但要把生米煮成熟饭,还要让她知道煮饭的人是谁?”
苏季点了点头。
花瘤儿不禁有点佩服苏季的敢作敢当。莫要说林姿,即便刚才摸了唱曲姑娘的屁股,苏季也同样会负起男人的责任,只要对方愿意,他硬着头皮也能八抬大轿娶过门儿,绝对不会赖账。
苏季最后吩咐道:“你要在我事成之后,把王老千和她后娘都叫来。至于为何这么做,现在先不要问,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
花瘤儿啪的一声,击掌赞道:“好!就依季哥说的办!”

第二章 春色满楼

苏季悄悄溜进闺房的时候,看见林姿似睡非睡地躺在榻上,一旁桌上的春宵剑微微出鞘。如此轻易得手,让他毫无真实感。
然而,那些所谓的真实在春宵一刻面前,都显得不那么重要。
十年来,觥筹交错,声色犬马,过往的风尘女子在他眼里,就算一丝不挂,也不如眼前的林家女孩更有吸引力。
朴素的绿萝衫凸显着玲珑有致的娇躯,随着呼吸急促起伏,看得他心头一阵荡漾。这种感觉让他联想到自己的名字——苏季。
万物复苏的季节便是春天。他感觉自己的春天终于来了。
这种时候一个正常男人,如何把持得住?
苏季认为自己很正常,可是当他解开她上衣第二个扣子的时候,却停了!
并非他良心发现,只是被她锁骨间一个鼓鼓的突起深深吸引……
翻开衣领,苏季发现她纤细的玉颈上,挂着一颗浅绿色勾玉,质地温润光洁,透出一股纯净的气息,与林姿本人相得益彰。
此物的出现让苏季始料未及,脑中不断闪现的记忆一遍又一遍告诉他,这的确就是当年打发掉林姿的那块勾玉!这是他十多年前做过最成功的一件事,也是十多年后最令他悔恨的一件事。
他蓦然想起娘亲生前说过的话:“如果春天是有颜色的,应该就是这块玉的颜色。”
想起来了,这是娘亲留下的遗物,他记起小时候每次哭泣时看到它,心情都会变得异常平静。
“十多年来,她竟然一直戴在身上……”苏季沉吟着。
此时此刻,勾玉的出现是否能印证一件事?
当年林姿想要的不是勾玉,而是只想做自己的新娘呢?
想到这儿,苏季自嘲地笑了,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悲哀。
勾玉纯洁的光芒一如十多年前,犹如一个坚定的信仰,而他自己同样坚信这一件事。他相信明年的某一天就是自己的忌日!
事出有因,苏季听过一个赤脚道士的判词:
“苏大人命犯青灵,亡妻克子,他的儿子都活不过十七岁!唯有修仙求道,方可续命长生。”
那天恰逢苏季丧母,奶娘本想图算命的说句吉利话,不曾想反遭晦气。她连判词提到的“青灵”是什么都没问,直接命家丁把赤脚道士赶出了朝歌。
苏季当时只有五岁,吓得连哭了三天。他虽不知青灵为何物,却仍对自己的死期深信不疑,因为赤脚道士的判词并非空穴来风,他两位兄长的确都只活到十六岁的最后一个晚上!
苏季自幼便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论天资比两位兄长有过之无不及。可是自从听了判词,他便决心一定不要效仿二位亡兄,既不要救人济世,也不要杀敌报国,只是一门心思地求仙问道。
然而,他这几年找的那些所谓的仙门修士,要么是江湖骗子,要么说他仙骨极差,将他拒之门外。几番求道无门,让他对自己的死期更加坚信,只能每日借酒浇愁,等着阎王爷来点名儿。
作为一个行将就木的人,他不敢奢求任何人的眷恋,哪怕是最心爱的女人。
他将林姿额前的鬓角轻轻拂到耳后,在她耳边喃喃自语,把这几年没说的话,想说的话,不敢说的话,都在一夜之间说了一遍又一遍。
林姿双眸微闭,娇喘微微,像是能听见他说的,又像是听不见。无论她能否听见,苏季都要说,这样就算死也不会觉得遗憾。
春宵苦短,悄然间,天边已泛起鱼肚白。报晓的公鸡刚叫完第一声,花瘤儿准时破门而入!
“你怎么进来了!”苏季厉声喝道。
花瘤儿一脸无奈地耸了耸肩。
苏季一拍脑门儿,蓦然记起自己昨天的吩咐,回头看着妩媚动人的林姿,心里多多少少有点后悔该做的“正经事”一点也没做。
难道是那勾玉的魔力,能让一个狂热的人冷静下来?
无论怎样,现在将生米煮成熟饭,都显然来不及了。他只得将计就计,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一半。
门外传来几声犬吠,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汪!汪!”
一条红眼恶犬破门而入!牵狗的是个消瘦的管家,后面紧跟着一群虎背熊腰的家丁。
“你敢动咱爷的女人!”
众人齐声大喝,一个个对苏季怒目而视。
王老千挺着大肚子,慢慢走了进来。见到苏季衣冠不整地躺在林姿身边,他顿时大发雷霆,气得将牙根咬得吱吱作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短命的杂碎!想早见阎王,爷成全你!”
他刚要出手,就听身后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吓得人高马大的家丁们浑身一颤,纷纷避让,只见一个奇丑无比的悍妇破门而入!
王老千一瞥见那悍妇的脸,忽觉咽了一只活苍蝇,泛起一股恶心,生生把刚才那口气噎了回去。虽不是第一次目睹这位“丈母娘”的尊容,但冷不丁瞄见还是令他心有余悸。
这倒也不奇怪,林寡妇那张脸谁看了都会心惊肉跳,长得实在有点放肆,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林姿有多赏心悦目,她这位后妈就有多惨不忍睹。
苏季慢慢从床上坐起来,打了个哈欠,一脸惬意地说:
“恕小弟冒昧,不知名花有主,来了个先入为主。王兄该不会介意吧?”
正常男人看见这幅光景,怎么可能不介意?
王老千臃肿的脸上暗云涌动,紧握的拳头爆起条条青筋。
林寡妇也气得厚嘴唇发抖。她知道王老千可是正常男人,也坚信一个正常男人绝不会躺在自己美丽的女儿身边,却不越雷池半步。
她抬头狠狠瞪了苏季一眼,粗声骂道:
“你也不擦干眼屎,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货色!短命的蛤蟆!蹬腿儿前还恬不知耻想吃顿天鹅肉!好端端一朵鲜花,都被你给拱了!”
苏季微微一笑,平静的嘴角没有一丝动摇。
这时站在一旁的花瘤儿听不过去了。他知道林寡妇不是恨苏季毁了女儿的清白,而是恨苏季毁了她的发财梦,于是忍不住指着林寡妇骂道:
“丑婆娘!俺季哥可没来硬的!是你女儿自己送上门的!”
“我女儿又没瞎!怎会瞧上他?”林寡妇冷冷白了苏季一眼,抻着脖子大吼:“小杂种!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苏大人根本不认你这儿子!老娘早听说你是贱人偷汉子生的野种!”
苏季的拳头微微握紧,神情依旧静如一潭清水。他慢条斯理地将刚刚脱下的衣服一点一点穿了回去。波澜不惊的目光将林寡妇灼热的视线,引向桌上的春宵剑,挑衅道:
“难不成……你敢一剑杀了我?”
林寡妇瞥见桌上那把剑,顿时眼前一亮。只要苏季一死,朝歌再无人敢搅王老千的亲事,她便能继续用女儿换来荣华富贵。她掐着水桶腰,娇嗔道:
“谁不知王公子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他和我女儿可是情投意合,郎情妾意,天造地设的一对儿鸳鸯眷侣!他今天不杀了这小杂种,还算男人吗?”
“汪!汪!”
红眼恶犬也朝苏季吠了几声,狗仗人势的模样与林寡妇如出一辙。
此时,连五大三粗的家丁们都看出林寡妇是在煽风点火,纷纷转头观察王老千的反应。
王老千虽不是一点就着的人,但林寡妇都已经当这么多人的面,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他若还不出手,那他这个“朝歌第一泼皮”,非得变成“朝歌第一笑话”。他指着苏季的鼻子,大吼道:
“爷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杀你这个拆散天赐良缘的杂碎是天经地义!就算今天你老子在这儿,也不敢拦!”
喊罢,他一把将春宵剑抓在手里!
苏季扫了一眼肉嘟嘟的王老千,又瞄了一眼膀大腰圆的林寡妇,不禁咂了咂舌,于心不忍地奉劝道:
“别怪我没提醒你,千万别拔,否则抱憾终生。”
王老千充耳不闻,刚把春宵剑抽出一半,就听唰的一声!
苏季和花瘤儿急忙捂住鼻子,家丁们也纷纷后退。
一道寒光映在王老千脸上。身旁的林寡妇与他同时嗅到一股醉人的药香,熏得她双眼迷离,春深似海。
“讨厌……怎么感觉……头晕晕的呢……”林寡妇粗声喘着。
一对含情的虎眼缓缓转动,虎视眈眈的目光锁定了离她最近的男人!
王老千顿时如被天雷击中,全身毛骨悚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却已是身不由己,仿佛癞蛤蟆见了蛇一样两腿发软,只能喘道:
“彪婆娘!你……你可别乱来……爷可是有……家室的……”
没等说完,林寡妇一招饿虎扑食,如猛虎捉肥鸡般一把逮住王老千!
当场凡是没来得及闭眼的家丁,一个个胃里涌起惊涛骇浪,差点把早饭吐出来,看样子连明天的晚饭也可以省了。
家丁们上前一齐拉住王老千,苦口婆心地劝道:
“爷!您冷静些!看清楚了……她可是……林……林寡妇!”
王老千药性发作,早已情难自制,猛然推开人群大喊:
“都给爷滚!今天谁敢坏爷的好事,爷放谁的血!”
说罢,他将春宵剑整个从鞘里抽了出来,顿时屋内烟雾弥漫!
家丁们嗅到烟雾后不再拦阻,一个个眉目传情,两两相望。
如果说王老千和林寡妇的举动,污了人们的眼睛,那么家丁们接下来的行为,则能让人把眼珠子抠下来,扔在地上踩两脚。
“汪汪汪!”
红眼恶犬凑热闹似地挣脱缰绳,狗鼻子凑过去嗅那把剑,长长的狗舌贪婪地舔着剑身。管家想去拉缰绳,只见狗头猛然一转,狗眼直勾勾盯着他,眼神居然也开始不对劲!
“汪呜呜!”
伴随一声春意阑珊的犬吠,一条大公狗把管家扑倒在地!
苏季抻了个懒腰,抱拳道:
“此地菊花盛开,春色满楼。小弟就不搅各位的雅兴,先行告辞了。”
说罢,他缓缓抱起榻上的林姿,夺门而去。
花瘤儿出门前捡起王老千褪下的上衣,嘴角浮现出窃喜的笑容。
“嘿,好个一夜春宵梦无痕!想不到那个人给的这把剑,居然这么邪性!”
说罢,他从王老千衣服里掏出一个锦囊,揣进怀里,随手仍掉衣服,跟上苏季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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