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遥远的边疆》[60年代]:作者 鸩离-免费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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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时代奇缘 种田文 爽文 年代文 正剧
杨秋槿是新峰生产队的一枝花,十八岁那年听从父母之命嫁给了同村的陈胜青。
陈胜青是个长相英俊,肩宽腿长,志在四方的三好青年,对杨秋槿没什么男女想法,但又架不住自家老娘一哭二闹三上吊,无可奈何娶了杨秋槿。
婚后不到一个月,他被应征入伍,一去就是七年,凭借立下的多项军功,升到了营长级别。
在陈母的强烈要求下,杨秋槿带上六岁的儿子踏上了前往西北边疆的随军之路。
她知道陈胜青不大喜欢她,两人都是父母包办的婚姻,能有什么感情基础。
她也没多大要求,只要带好自己的儿子,搞好自己的事业,陈胜青爱咋咋地吧。
陈胜青最初也和她一个想法,可后来在那艰苦的边疆岁月中日夜相处,他改变了想法。
这女人哪哪都好,他以前怎么就瞎了狗眼,没从一开始喜欢她?
这是一个男女猪脚先婚后爱的故事。

第1章

四月倒春寒,地处西南地界的先锋生产队,今日倒挺暖和。
天边挂着一轮火红的红日,火红的阳光撒满大地,让正在先锋竹山林中掰春笋的社员们,感受到了春日的温暖。
微风拂过竹林,叶子随风摩挲沙沙作响。
杨秋瑾伸手掰下一根小孩胳膊粗的嫩毛竹笋,笋子根部发出清脆的掰断声后,露出底部鲜嫩的竹笋肉,空气中传来淡淡的毛竹笋特有的微苦香味。
鼻子嗅了嗅,杨秋瑾满意的笑了笑,反手将竹笋扔进背后的大背篓里。
现在正是竹山各种春笋冒头的季节,大队大部分的社员,都在这段时间里一大早起来掰竹笋,装到背篓下山归集体,拉到副食收购站去卖。
附近密密麻麻都是采笋的人,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比自己身形大一倍的竹背篓,都想把自己的背篓采满下山,那样过称后最少能得两个工分,能在年末换不少粮食呢。
因为这几天采摘的人多,大队像往年一样定下规定,太嫩太小的竹笋不能掰,半腿高以上的竹笋要留成竹子,以后用到别的地方,要想采满一整背篓竹笋,得爬遍整座竹山四处寻找才行。
杨秋瑾累得够呛也只掰了大半背篓的竹笋,眼看就要到山顶了,附近一群女人还拉扯着山顶悬崖上的细竹子做支撑,不要命地到处找竹笋,杨秋瑾满心佩服。
在领袖说出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话录之下,许多女性觉醒,有着空无前后的思想觉悟,勤奋劳动,艰苦奋斗,努力争当铁娘子,为建设祖国添砖加瓦做奉献。
先锋大队不少女社员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思想也开始觉悟,每天干活都雄赳赳,气昂昂,谁也不服谁,不死就往死里干,也就造成原本持续采摘一月就能得近十吨的竹笋,这会儿采得估计一个星期内只采不到两吨。
杨秋瑾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觉得自己今天采不满整背篓竹笋了,于是低头四处寻找跟着自己上山采竹笋的皮孩子,准备打道回府之时,听见不远处传来几个女人的说话声:
“嗳,陈家那泼妇今天怎么又上山来掰竹笋了?”
“谁知道呢,你说她男人是军人,每月定期给她邮钱票,她还有大队会计的工作做,每月钱票啥的都不缺,干啥非要上山来跟我们抢竹笋挣工分,可把她给能的!”
“她男人说是去当兵,可一走就是七年,这么多年都没有回来过。虽说每月都有钱票邮过来,偶尔还有信件,可谁知道是人是鬼给她寄的。说不定是她自己死要面子活受罪,自己给自己邮寄充面儿呢。”
“你还别说,还真有这个可能。”
“对吧。就算她男人没死,这么多年都没回来过,那也指定是嫌弃她,不肯回来看她。谁不知道当年跟那陈胜青订娃娃亲的是另有其人,被她给顶替了,人家陈胜青看中的是那个人,不是她……”
杨秋瑾默默听着,没有向往常一样冲上前,跟那些乱嚼舌根的长舌妇大战口舌,骂得她们狗血淋头。
她从小就要强,行事泼辣,是个不肯吃亏的主。谁欺负她,她会加倍还回去,谁骂她,在她背后说她的闲话,她会十倍的说骂回去。
久而久之,她成为先锋大队有名的年轻泼妇,谁都不敢当面招惹她,只敢在她背后说闲话。
今天她心情复杂,不想跟那几个长舌妇吵,索性两耳不闻,当没听见,等着自家皮孩儿抱着一堆竹笋回来放在背篓里,静静地拉着他的小手下山。
先锋大队所处的清水村三面环山,面对大河,村子坐落在山脚下的小平原上,周遭有从大河里改道到土里的各种水渠,里面的水是活水,又清又亮,能清楚看见水底的细河沙,各种针眼大小的小鱼在游动。
杨秋瑾牵着六岁的儿子陈天佑,到村尾一条低矮的沟渠旁,用清水把他满山爬,沾满早上露水和泥巴的手脚脸蛋都清洗干净。
她清洗的动作并不温柔,相反十分粗鲁利索。
“妈妈,好疼。”天佑被她搓得娇嫩的皮肤发疼,忍不住龇牙咧嘴出声。
“活该!”杨秋瑾没好气的从自己穿得湛蓝色春罩衣里掏出一张手帕,一边给他擦干净手脸上的水珠,一边说:“我让你不要跟着我上山,就在家里帮你奶喂鸡鸭,你就不肯,非要跟着我上山掰竹笋。你看看你摔了多少跤!我前两天才给你缝好的衣服裤子鞋子,又被你划拉出几条口子,屁股后面那条口子大的都能看见腚了,你也不害臊。”
六年前她生下了天佑,当时看他生的白白净净的,长得也不错,不像其他孩子刚出生跟猴子一样红彤彤,丑巴巴的,她还高兴呢。
自己孩子完美继承了她和丈夫的好看基因,以后肯定跟他爸一样,是个学习好,听话懂事,人人称赞的孩子。
谁知道这小子从月子里就表现的跟她想象的不一样,先是哭月子,从早到晚都在哭,声音大的附近几家人都听得头大,天天嚷嚷着要她哄好孩子。
再接着混小子只吃她的奶,吃得她双头都皲裂出血了,他也不肯吃奶粉,就惦记着她的血奶,把她折磨的要死不活。
再后来只认她这个人,不让她婆婆和其他人抱他喂他,就要她从早到晚抱,每天累得她腰酸背痛。
学会走路后再大点就开始打架搞事,欺负鸡鸭猫狗,四处惹祸,弄得家里和村里鸡飞狗跳,整一个混世大魔王。
那时候的她,每天不是给人赔礼道歉的路上,就是去揍他的路上,时常被气哭的事儿是常有的。
明明自己有初中文凭,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什么做人的道理,礼貌礼节礼仪,她每天跟他讲,每天都在教,他就是不听,每天依旧我行我素。
时间一长,杨秋瑾就没什么耐心教导他了,每天使用河东狮吼加‘武力’镇压,适时夸赞表扬,使用糖衣炮弹。
还别说,这个方法或许对其他孩子来说不太好,但对天佑这种顽劣皮孩子正合适。
这两年天佑明显比以前听话了许多,虽然还是很调皮,至少不随便跟人打架,欺负猫狗了。
天佑听着杨秋瑾充满怨气的碎碎念,一点也不往心里去,他眉眼弯弯,没心没肺的笑着:“妈妈,我已经帮奶喂完了鸭,这才来帮你干活。这样你就能轻松点,能早点下山陪我玩。”
杨秋瑾手一顿,对上儿子亮晶晶的眼睛,心中没由来的一酸。
丈夫在跟她新婚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入伍参军,一去就是七年,没有回来看过她们母子,也从未在信中说过他的近况,她完全不知道他在哪,现在在干什么。
面对村里那些每天不同版本的流言蜚语,没有人知道她这些年过得是怎样的日子。
好在婆婆对她不错,儿子虽然调皮,但本性不坏,乐于助人,陈胜青每月的钱票准时邮寄回来,她这些年的日子还不算煎熬。
杨秋瑾给天佑擦脸的动作轻柔起来,声音也温柔许多:“谢谢你啊天佑,妈妈就知道你是个热忱善良的好孩子,你帮妈妈掰了那么多竹笋都没有损伤,还很大根,到了大队部肯定会让大队长叔叔对你刮目相看,夸你能干!你可太厉害了!有你在,妈妈觉得轻松很多。”
每个人都喜欢听别人夸赞表扬自己,男人女人如此,小孩更是如此。
“真的吗?那妈妈,我们快走吧。”天佑一下挺起胸膛,小脸上满是得意,跟着杨秋瑾走去大队部。
这几天还不是特别忙的农忙时节,大队长允许社员们早起掰完竹笋再去地里上工,所以他一般都在大队部,等着掰笋子的社员过称。
竹笋在大队长那里过了秤,记分员记上秤后,等着其他掰竹笋的社员们全部下山过秤,装进提前编制好的竹筐里,再由大队的拖拉机手,运到公社的副食收购站,进行统一收购。
杨秋瑾今天掰得大半背篓竹笋过称后没有放在大队部,而是跟大队长打了一声招呼,她要带回家自己弄来吃。
西南地界竹笋众多,每年这个季节的竹笋大量出土,竹笋分种类,能卖2-5分钱一斤。
比如毛竹笋,副食店统一收购价不过一分五厘钱一斤,收购后再转手卖给市面上的人,就变成了二分钱一斤。
身处在竹笋产地的人们想吃新鲜竹笋,可以直接在大队集体那里买,价钱有优惠,跟副食店收购价一样,买笋的钱大队年底平分给社员,就不算割社会主义尾巴。
作为生产大队的会计,杨秋瑾在会计本子自己的名字下,记了一百斤带壳的鲜竹笋。
买竹笋的钱,年底从自己工分里扣,整个大队都是这么算,不用掏现钱。
记好账,她锁好账本,佝偻着身体,牵着天佑,背着竹篓回家。
她家是个带院子的四间小屋土砖房,一个身形瘦瘦小小,四十多岁中年妇女,正在院子左侧剁鸡食。
她五官清秀,脸上有些许皱纹,皮肤偏黑,脑袋裹着一个看起来像帽子,其实是用白麻布裹成的帽子,看起来有点像戴丧。
看见她回来,中年妇女连忙起身,搭手帮她把背篓放下来,“秋瑾,你又背这么多笋子回来,是要晒笋干,给老三邮寄过去吗?”
这中年妇女就是杨秋瑾的婆婆——李秀娥。
杨秋瑾嗯了一声,把背篓放在院子角落,连口水都没喝,转头找一把菜刀剥起竹笋。
这几天天空放晴,天气很好,正适合晒笋干,她得趁着有阳光的时候早点晒,不然老天爷变脸下春雨,好好的笋子晒不干,有一股霉味,白白浪费好竹笋。
杨秋瑾每年都会晒一些笋干,菜干,蘑菇干啥的,邮寄在陈胜青为数不多的信件地址所在地,今年也不例外。
李秀娥看着麻利剥开笋壳的杨秋瑾,她长了一张鹅蛋脸,一双眼睛生得又大又圆,特别好看,还有高挺的鼻梁,红艳艳的嘴唇,头发乌黑发亮,身形纤而不瘦,皮肤蜜色健康,那是长年下地劳动,风吹日晒造成的,是这时代标准的劳动美人长相,看着就很精神。
不过她满头黑发都被朝露打得湿透,身上腿上的布料都带着不少黄泥,一双手满是长年下地劳作磨成的老茧和裂口,看着比刚嫁过来那会儿憔悴黑了不少。
李秀娥忍不住叹口气,走过去帮着剥笋子,“秋瑾,老三有两年没寄信回来了,大队的人都说他死了,邮寄的钱可能是他的战友好心凑份子邮寄的。如果今年末他不寄信回来,也不回家,你要不跟大队打个和离申请,妈做主让你离了,你再找个好男人嫁吧。”

第2章

“奶,你想让我妈给我找个后爸?”
杨秋瑾还没发话呢,天佑进灶房喝水,顺便给她端碗水出来,听到这话,瞪大了眼睛,手里的水差点洒了一地。
杨天佑长得比较像杨秋瑾,有一双大大的双眼皮眼睛,卷翘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长相十分周正帅气。
他的个子却好像隔辈遗传他奶,长得瘦瘦小小,吃再多好东西都不长肉。皮肤很贴他爸陈胜青,白白净净的,太阳底下天天晒,都晒不黑。他要不说话,头发没剪短,站在那里就是一个活脱脱的漂亮小女孩。
“咋,你不想让你妈过上好日子啊。”李秀娥赶紧接过他手中的水,端给杨秋瑾喝:“你妈这么多年有多不容易你不知道?你亲爸一去就是七年,当年你妈生你难产,那血流了一床,险些没命,你爸都没露面。这么多年来,你这皮小子没少惹事把你妈气哭,奶跟你妈教你的话,你就听不进去。你亲爸要是真死了,我有啥理由留她在咱家,女人还是得趁年轻再找良配,那样以后的日子才好过。”
“那我跟着我妈一起到我后爸家。”天佑眨巴着圆溜溜的眼睛,傻愣愣的说。
“那可不行,你得留在家里。”李秀娥剥掉毛竹笋外面毛茸茸的笋壳,头也不抬道:“女人再嫁,哪有带着男孩儿再嫁的道理,这不是让人家夫家嫌嘛。你奶又没死,你就跟着奶,奶养你。”
“我不要!我不要跟着奶,我要跟着妈妈!”天佑大声说着,眼睛不自觉的红了。
他是调皮,平时看起来没心没肺,有些傻乎乎的,可他心里清楚的很,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
他妈虽然比其他妈妈脾气大,时常打骂他,那也是他自己不听话才会那样。
他听话的时候,他妈对他可好了,村里小孩鸡鸭鱼肉糖蛋玩具啥的,一年都看不到几回,他妈隔三差五就给他弄。
每年还给他做新衣服新鞋子穿,他从没有向其他小朋友一样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
他妈还会背着他到处玩,把他抱着怀里唱摇篮曲,还会给他讲故事,夸他是好孩子……
他奶虽然对他也不错,可是做得饭菜没妈妈做得好吃,也不像妈妈那样面上打骂他,一转身又心疼的摸他脑袋,跟他道歉说对不起。
他奶也不会教他读书写字,更不会别的孩子打了他,不管是不是他的错,不管不顾的护着自己,甚至跟那些蛮横的家长吵架打架……
他奶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好人,面怂,别人欺负到她头上,她都忍气吞声,不跟人争执,任由别人欺负自己。
他妈则是个火爆脾气,从不会吃一点亏,受一点委屈,一言不合吵架打骂的事情时常有。
他不懂大人口中所说的‘泼妇’是什么意思,他就觉得人该像他妈那样敢于反抗斗争,别人才不敢欺负他们。
他就喜欢他妈,就想跟着她。
从出生到现在,天佑没见过爸爸一次,对亲生的爸爸完全没有概念,杨秋瑾要再嫁,他没有一点反对,只想要杨秋瑾带着他一起嫁。
杨秋瑾咕隆隆喝完碗里凉凉的山泉水,瞧着皮小子哭了,伸手擦了擦他眼角的眼泪,哭笑不得,“好了,谁说妈要再嫁,你奶逗你玩呢。你是妈妈的孩子,妈妈不可能不要你。”
她把碗放在地上,继续剥着笋子,“妈,你别听村里那些八婆胡说,胜青是军人,军人出任务要保密,三五年没个消息是正常的。他要真死了,国家会给咱们发一笔抚恤金,县里和公社那些领导会亲自带着烈士证明来看望咱们。领导都没上咱们家,他怎么可能死了呢。那些八婆就是眼红胜青每月给咱们邮寄的钱票,眼红咱们娘三过得好,胡乱造谣呢。这年头哪家过日子都不容易,谁会吃饱了撑着凑份子钱养战友家属。你跟我说说,是谁跟你说得闲话,回头我不撕烂她们的嘴!”
李秀娥心里其实也不信的,她没读过书,目不识丁,为人又胆小面怂,别人说得话,她听了总会盲目相信人家。
这会儿听到读过书,有文化的儿媳妇一说,李秀娥顿时松了口气,她就说,她家老三头脑聪明,会来事,当年老三就是村里唯二考上高中的高中生,肚子里有文化呢,怎么可能会死。
她也知道儿媳妇那不肯吃亏的爆脾气,怕她又跟村里那些长舌妇吵架打架,支支吾吾找了个话头搪塞过去,催促着杨秋瑾做早饭。
烟熏火燎的灶房里,杨秋瑾把新剥好的竹笋对半切开,丢进沸水水锅里煮。
一百斤的带壳竹笋,剥出来后只有大概五十斤笋肉,锅里煮几分钟捞起来再晒干,到最后笋干估摸着不到两斤重。
陈胜青两年没往家里写信,杨秋瑾不知道他在不在原来的信件地址,今年就不打算给他邮寄笋干了。
锅里的竹笋捞起来,一大半切成拇指大筷子长的条状,放在竹编的簸箕里,搬去院子里晒,剩下的竹笋,一半装起来,打算拿给娘家吃,另一半自己吃。
毛竹笋煮好再放到冷水浸泡一段时间后,能去除笋肉的苦涩味,呈现淡黄色。
杨秋瑾随便抓些竹笋切片备用,再切些自家自留地种得香蒜苗,几根挂在屋檐下的干红辣椒段。锅里放点菜油,烧热后刺啦一下倒进笋片,翻炒一会儿,加入蒜苗叶红辣椒,盐味精,竹笋特有的清香,混合着蒜苗的香味,辣椒的辣味,色香味具的蒜苗辣椒炒笋片被锅铲铲进盘子里,香得站在灶台边看杨秋瑾炒菜的天佑直咽口水。
“妈妈,我好饿。”
“不许用手抓菜,偷菜吃啊,不礼貌,去把手洗了,妈妈抓些泡菜切,咱们就开饭了。”
杨秋瑾不用看天佑,就知道这小子说完这话后想干嘛,瞪他一眼,看他乖乖去院子右侧的水缸舀水洗手,她拿出一个小碗,到厨房背阳通风的窗户下,从一个大泡菜坛子里夹泡菜。
泡菜是西南人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做的,只是每家每户做得味道不同,口感就不一样。
杨秋瑾从小就会做饭,且做得一手好菜,一打开泡菜坛子的盖子,一股浓郁的酸辣味铺面而来,让人忍不住口舌生津。
杨秋瑾从坛子里夹出几块昨天晚上泡的泡萝卜皮,另外又夹了一些泡青菜,泡红椒,嫩生姜,盖上盖子,拿到菜板上切成二指宽大小的块状,加一些白糖味精,舀一勺红彤彤的辣椒油,稍微凉拌,一份酸辣微甜的泡菜就做好了。
早饭是昨晚熬得红薯稀饭剩下的,杨秋瑾回锅热了一下,她和婆婆一人一大碗稀饭,天佑舀一小碗,端着菜在院子摆放的木桌上吃。
“又吃稀饭啊。”天佑洗完手,一看到稀饭就挎下小脸,“我不喜欢吃。”
“别人家里都没得吃,你还挑。快吃吧你。”杨秋瑾夹一块红彤彤的泡萝卜皮到他碗里,拿筷子头轻轻敲他一下脑袋:“别人家饱饭都吃不上,更别说拿精细米熬粥了,你知足吧。”
前几年闹饥、荒,先锋大队也饿死了人,这几年日子虽然好了不少,可每家每户还是过得紧巴巴。
不少人家大人小孩每顿都只能吃个六七分饱,一份稀粥那是稀得都能看见几颗米,哪像杨秋瑾熬得又浓又稠,米还用的是精米,只因粗米吃得割嗓子,她怕天佑跟婆婆难受。
杨秋瑾的观念里,可以不穿好,不用好,但一定要吃饱,吃好,才有力气干活,因此从小她就舍得吃。
嫁人后,陈胜青每月准时邮寄生活费,除去给婆婆的孝敬钱,每月剩下不少,杨秋瑾不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捏着钱抠抠索索这里舍不得买,那里舍不得用。
她该买买,该吃吃,该喝喝,把她们娘三养得十分滋润,天佑就养成了挑食毛病,这不吃,那不吃。
这也是大队不少女人羡慕嫉妒恨杨秋瑾的地方,大队多少人家连饱饭都吃不上,她家倒好,不但吃好的喝的,她家儿子还挑食!
挑食!听听,多么奢侈的一个词啊!
天佑不喜欢吃稀饭,只是单纯的觉得稀饭熬得黏黏糊糊的,吃着不得劲儿。
知子莫如母,杨秋瑾了解他,有得是法子治他,她再怎么舍得给孩子吃喝,也不会惯得他挑三拣四的毛病。
不喜欢吃稀饭,就在稀饭里加上他喜欢的甜甜的红薯块,稀饭吞不下去,再弄一份酸辣开胃,他特别喜欢的泡菜下饭,她就不信他吃不下去。
天佑也知道她妈是个说一不二的性格,她做啥就得吃啥,不准挑剔,也不准说不好吃,不然她一个心情不好,要么几个月不做红薯稀饭,要么天天顿顿做,吃得你吐。
他默默刨了一口稀饭,吃到一块香甜软糯的红薯,这是她妈自己改良种植在地里的黄心红薯,跟村里种得白心红薯不一样,她妈种得红薯又甜又香,村里种的红薯吃着没啥甜味,还哽喉咙,吃一口得锤胸口三下,噎死个人,也不知道他妈种得是什么品种的红薯。
刚才还嚷嚷着不吃稀饭的天佑,就着酸辣脆爽的萝卜皮,香辣脆嫩的炒竹笋片,一碗稀饭不知不觉下了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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