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历史穿越/北宋神宗/法律题材/朝堂权谋/轻松搞笑/强国富民/
熙宁年间,宋神宗赵顼初登大宝,欧阳修、韩琦、富弼英雄垂暮。
拗相公意气风发,欲扭转乾坤,司马牛暗伏于野,坚守国本,东坡先生骑墙观望,左右不定。
这本是大宋第一文官天团的最后光辉,但天才们却选择了同归于尽,给大宋留下了一道难以愈合的伤口。
也给历史留下了无尽的惋惜和争议。
然而,一个实习小律师的突然到来,为大宋开辟了一条中间大道。
新旧皆归于法,文武皆归于法,内外皆归于法。
“我张三宣布,澶渊之盟今日到期,不再续约。幽云十六州乃吾中华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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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狂囚张三(上)
熙宁元年。
登州府狱。
常年不见日月的牢房,潮湿、阴冷,且处处充满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味。
一道道由木棍制成的木门将本就不大的牢房,硬生生给隔出二十多间房。
房间内就只有一张用砖头砌成的床,砖床上堆着一种名为“床垫”的枯草,且最多只能容纳一个一米六个子的人伸直腿,床旁放着一个破烂的小木桶,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故也不知道这木桶到底是洗漱用的,还是撒尿用的。
光住在这里,就已经是一种酷刑。
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人来说,这一切都是他们应得的。
但凡事都有例外。
不是每个住在这里的人,都是应该住在这里的人。
听得当啷几声响。
牢门打开来,只见两个狱卒入得门来,饶是他们这些经常来这里的人,一进门不免都捂住嘴鼻,用愤怒、鄙夷的目光扫视着里面的每一个囚犯,仿佛是在责怪他们,为什么你们这么不爱干净,亦或者想,你们竟然能够在这里住这么久。
而牢房中的囚犯对此是毫无动静,只有那么零星几个,轻轻瞟了一眼,然后继续昏睡,而不像电视里面演得那样,牢门一开,就有一众囚犯大呼冤枉。
可见他们的觉悟相当高,或者说已经绝望,不会对此有任何期待。
两个狱卒强忍着恶心来到最里面的一间牢房门前,但见里面坐着一人,因他背靠墙壁,垂首而坐,且蓬头罩面,故看不清其容貌,但其穿着却异于他人,上着圆领灰衣,下着束脚长裤,脚上倒是如他人一样,踏着一双草鞋,且有着许多新鲜的血痂点缀。
与其他人一样,此人对于这两个狱卒到来,也是毫无反应。
只听其中一个狱卒喊道:“张三。”
那犯人这才缓缓抬起头来,虽然脸上有些脏,但仍不掩其俊秀的容貌,瞧年纪也不过二十四五。
“你可以出去了。”
边说着,狱卒打开牢门来。
唤作张三的青年脸上并无任何惊喜之色,他只是闭目吐出一口浊气来,缓缓起身来到门外,又稍稍伸展了下双臂,但见其比那两个狱卒皆高出大半头来,突然他一挑剑眉,冲着那两个狱卒质问道:“就这?”
那两个狱卒被问的是一脸蒙圈,不由得相视一眼,其中一个略带疑惑:“不然呢?”
另一个狱卒可是没有那么好说话,见此囚神色嚣张,当即训斥道:“你还想咋地?”
张三突然呵呵一笑:“二位差哥莫要误会,我只是想说多谢知州还我清白,也多谢二位这些天来的照顾。”
“这还差不多。”
两个狱卒的神色稍稍缓和了一些。
张三突然又问道:“对了,二位差哥,那府衙的大门该往哪边走?”
“你问这个作甚?”一个狱卒警惕地瞧了他一眼。
张三语气真挚地说道:“是这样的,我知道知州他老人家公务繁忙,自不便亲自接受我的感谢,故此我想去大门那边行上一礼,以表心意。”
两个狱卒听罢,也觉得合情合理,怎么说也确实是他们知州帮助这张三洗清冤屈的,于是便将府衙大门的方向告知张三。
出得狱门,此时虽已是秋初之时,但悬在空中的太阳,仍如那酷暑烈日,猛烈的阳光令张三一时睁不开眼来,只觉眼前一片光晕,险些都昏倒过去。
那两个狱卒立刻上前搀着他,然后强行将他带到府狱的大门前,伸手就将张三推出门外,便将大门合上。
只要不是在这里晕倒,那就跟他们没有关系。
说人话,就是死远一点。
本就晕眩的张三,被这么一推,差点跌倒,几乎是用尽所有的力气,才站稳身子,躬身喘得好几口气,才缓缓直起身来,只见他猛地抬起来头,方才那和善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满脸悲愤。
他不顾刺眼的阳光,怒睁双目,嘴里愤愤不平地骂道:“就连这太阳也要折磨我,真是欺人太甚。”
原来他不叫张三,真名唤作张斐,同时他也不是这北宋人,而是来自千年之后的一个实习律师。
还记得那日下午,他下乡办公,在返回的途中,不幸遇到山洪,他连车带人一块被卷走,在车中搏命半响,虽从车中逃出来,但仍抵不过那汹涌洪流,他渐觉身子越来越沉,意识也渐渐模糊,可是等到他再浮出水面时,他竟然偎依在一名少女的怀中。
那女子救他上岸,便匆匆离去。
恍惚间,他瞧那女子是古装打扮,只觉非常好奇,但也没有细想。
大半天过后,他才从溺水中恢复过来,从身上摸索了一番,发现身上空无一物,手机什么的,全都遗留在车里,就连那双新买的球鞋都不见了,正打算找人借个电话,突然面前出现几个古代衙差打扮的汉子将给他擒住。
张斐人都傻了,这些人是哪来的疯子,他拼命的反抗,还放出狠话,让他们赶紧回家等法院的传票,结果就被揍得酸水都给吐了出来,还被五花大绑起来。
更要命的是,对方说的话,他也听不太懂,路上所遇之人,纷纷是避而远之,且这些路人也全都是古装打扮。
而当他看到那古代的城门时,他才渐渐意识到自己可能穿越了。
然而,更魔幻的还在后面,他似乎卷入一场命案。
但是由于语言有所差异,导致双方交流起来,是异常困难,他就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清楚。
在他什么都没有弄清楚前,就被扔入了大牢。
还是在牢中与其他犯人交流时,这才渐渐学会这里的话,也终于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他穿越到北宋熙宁年间。
而那日救他上来的女子,名叫阿云,乃是登州蓬莱县人,一年前母亲去世,其族叔便将她许配给隔壁村一个名叫韦阿大的农夫。
此人据说是奇丑无比,且远近闻名,而阿云据说又生得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同样也是远近闻名的美女。
阿云自然是不愿意,但这可是封建社会,婚姻大事可容不得女子做主,多半女子忍忍也就过去了,毕竟再丑的人看多了也就不丑,再帅的人,天天看,也就那样。
刚烈一点的女子,也就是自寻短见。
但这位阿云可不一般,她当日趁着夜色,带刀潜入隔壁村,刺杀正在田边守夜的韦阿大,可她到底是一名弱女子,挥了十余刀,结果无一命中要害,只是砍断韦阿大一根手指。
但由于害怕,且又见韦阿大满身是血,阿云自以为杀死了韦阿大,便匆匆离去,而在回家的路上,刚好遇到也不知道是不是溺水的张斐,故将张斐救下。
恰好有一个经过的柴夫看到阿云与张斐搂抱在一起,故此官府在追寻阿云杀人动机的时候,就怀疑阿云与张斐通奸,二人合谋谋杀韦阿大。
更要命的是,当时张斐听不懂他们说什么,无法解释,直接就被关押起来。
这一关可就是三月之久啊。
面对这无妄之灾,张斐是一度绝望。
在封建时代下狱,十有八九都出不来,不过他在懂得一些这里的语言之后,便立刻做出解释,期间由于他还不懂“斐”字的读音,故自报张三。
好在这知州也不糊涂,如今那阿云已经认罪伏法,又经过再三调查,终于断定阿云交代都是事实,而张斐并非是她得奸夫。
至于张斐胡编的那一套来历说明,由于宋朝商业繁荣,来往商人颇多,并且隐匿户籍之事,比比皆是,官府倒是没有怎么仔细去调查,因为可是一个非常繁琐的工作。
关键这跟此案没有丝毫关系。
故今日将张斐给了放出来。
可是,对于张斐而言,这忍一时越想越亏啊!
退一步是越想越气啊!
满腔的怒火和憋屈,仿佛要炸开他的胸膛,他急需一个发泄的地方。
出得府狱,他便绕道来到官府大门前,望着庄重的府衙大门,他先是深吸一口气,然后就直奔大门而去。
可毕竟这里一州府衙,而不是小县城的县衙,门口时刻有着衙差站岗,突然见一个蓬头乌面的男子冲了过来,立刻上前将其拦住。
其中一名衙差厉声喝止道:“站住!此乃官府重地,不得擅入。”
张斐脸上戾气一敛,但又是理直气壮道:“我是来告状的。”
说着,他便掏出一封在牢中就已经写好的血书递上。
他以前是专门研究过古代司法,也翻阅了大量书籍,大部分的繁体字,他还是会写的。
“告状?”
守卫二人显得有些诧异,但见那又是一封血书,也不敢怠慢,其中一人便让张斐在此稍等,另一人立刻转身入得大门。
过得半响,但见一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人出得门来。
此人名叫刘海,乃是府中慕客,专门负责审查、传递状纸。
“何人告状?”
“是我。”
张斐立刻答道。
刘海定睛一瞧,只觉此人有些面熟,但一时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怀着好奇,他接过状纸先看落款,顿时恍然大悟,抬头望着张斐道:“是你?”
张斐颔首微笑道:“是我。”
刘海眉头一沉,又看向状纸,片刻之后,面露骇然之色,当即就命门口衙差先将张斐拿下,自己则是急匆匆往里面跑去。
门前的衙差,虽然已经将张斐擒住,但心里也很好奇,他们在府衙做事多年,这情况可还是头一回见到。
人家是来告状的,为何要将他拿下?
难道又是一桩惊天大案?
其中一个衙差终于按奈不住好奇,向张斐问道:“小哥,你这告得是何人,又是为何事?”
张斐回答道:“我状告之人名叫许遵。”
许遵?
挺耳熟的呀!
忽然间,其中一个衙差反应过来,又惊又怒地指着张斐道:“大胆刁民,竟敢状告我们知州。”
原来这许遵不是别人,正是登州知州。
第二章 狂囚张三(下)
由于这古代的制度并不是那么完善,导致这官府其实是非常个性化的,官府的形象,以及官府内部人员的办事风格和效率,多半都是取决于这官府的老大。
而从方才发生的一系列事,基本上可以确定,这官府的主人,绝对是一名勤政严明的官员。
不然的话,就张斐那形象,那态度,可能都等不到他掏出那状纸,就会被驱赶走了,更别说那衙差还是第一时间就找来那刘海,接收状纸。
要知道如今的官府,可不是为人民服务的,而是为皇帝服务的,对百姓更多是统治,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事实也确实如此,这登州知州许遵一向公正严明,清廉刚直,且非常勤政,他本已在大理寺任职,是属京官来的,前年才被派遣到登州出任知州事。
因为唐朝乱于地方节度使,故此北宋非常在意对地方的统治。
什么知州、知县,都是意为“暂时主管”,再过一年,就得回京赴任,这么安排,地方上就没法形成盘根错节的势力网,等于就是变向加强中央集权。
刚刚批完释放张三公文的许遵,并未给自己放一个小假,此时他正坐在桌前,认真审阅阿云案件的供词。
而站在他身边的主簿徐元,却是满脸担忧之色。
就案情来看,此案不过是非常简单的谋杀案件,那阿云从行凶到伏法认罪,还不到一日,故此蓬莱县的县尉很快就结案了。
但是到如今却拖了好几个月。
原来是因为此案涉及人命,且判得是恶逆之罪,属十恶之四,一般是指谋杀至亲之人,谋杀亲夫自然是在其列。
按律得处以斩刑,蓬莱县并没有最终判决权,因为根据大宋法制,这是要交给大理寺、刑部、审刑院一一复审之后,才会给出最终的判决。
大理寺、刑部一看此案,也没有任何疑点,直接就批准了。
可是等到此案判决落到许遵手里时,许遵却认为这判决不公。
因为一年前,阿云的母亲去世了,也就是说阿云还在守孝期间,那么依大宋律法,守孝期间,是不得成婚。
许遵便以此为由,向大理寺、刑部提出抗辩。
第一次大理寺没有理会,继续维持原判。
虽说有此律法,但在民间自有礼法在,在民间,守丧期间,只是说不举办婚礼,但是许婚、纳征(下聘),都是可以的。
根据律法而言,只要男方已经纳征,二人就属于夫妻关系。
许遵再度提出抗辩,他这回连大理寺、刑部一块批判,我们身为官员,应该遵从律法,而不应该遵从民间那不成文的规定,律法明明就是这么规定的,你们身为执法人员,却要知法犯法。
这回大理寺、刑部终于放弃恶逆之罪,判阿云谋杀已伤之罪,按律绞刑。
可是许遵只是批示释放张斐的公文,但并没有通过大理寺的最终判决,他显然对此还是有疑虑的。
一直跟着他的主簿徐元都觉得许遵有些过分,于是规劝道:“如今大理寺已经退得一步,知州何不见好就收。”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道:“大理寺的此番判决虽未再提及十恶之罪,但仍然判阿云谋杀已伤,以绞刑论处,这还是要置人于死地啊。”
徐元觉得好笑,道:“可此罪名毫无问题,阿云有谋杀之心,只是未成,当属谋杀已伤。”
许遵笑问道:“当初我与你论十恶之罪时,你是如何说得?”
徐元沉吟少许,道:“下官当时是说,虽律法不允守丧期间婚嫁,但民间亦有礼制可循,只是不举办婚礼,但是不反对许婚、纳征,韦家已经纳征,二人应属夫妻关系,故阿云谋杀韦阿大,属谋杀亲夫,乃十恶之罪。”
许遵道:“是呀!当时你说不可能免除十恶之罪,可如今大理寺却未再提及十恶之罪,这不是大理寺的忍让,而是大理寺也知道此判决无法令人信服,故才改判谋杀已伤。这话说回来,如果当时我不上诉,这岂不是成了一桩冤案。”
徐元一阵无语,这十恶之罪和谋杀已伤,横竖都是死,区别就在于谋杀亲夫,要判斩刑,而谋杀已伤,判的是绞刑。
区别很大吗?
很冤吗?
他估计大理寺方面肯定也是懒得跟许遵扯皮,毕竟这厮是惯犯,故此才退得一步。
许遵瞧了眼徐元,见他还是不服,于是语重心长道:“你要切记一点,律法可置人于死地,亦可让人活命。然而,这人命一旦没了,就再也无可挽回,故此我们审案,一定要想方设法给予犯人活命的机会,如此才能够尽量避免冤假错案。”
徐元无奈地瞧了眼上司,显然,他并不接受许遵的想法。
正当这时,那专门递送状纸的慕客刘海突然出现门前。
“启禀知州,方才有人闯衙门告状。”
他是用“闯”来形容,可见他是很不爽那张三,因为闯衙门就已经是犯法了,可以给予杖刑惩罚,以示警戒。
但是许遵却认为,这都闯衙门告状了,那定不是小案,立刻问道:“可有状纸?”
“有,但是……”
刘海稍显迟疑。
许遵立刻问道:“但是什么?”
刘海道:“但是……但是……”
许遵见他吞吞吐吐的,不耐烦道:“你将状纸呈上。”
“是。”
刘海不敢多言,赶紧将状纸呈上。
许遵接过来,看到一半,不免露出惊讶之色,感情这是来告我的呀,心中更是好奇,直接便看向那落款处,当即惊讶道:“是他?”
徐元见许遵神色怪异,好奇道:“是何人告状?”
许遵苦笑道:“就是那刚刚释放的张三。”
“张三?”
徐元诧异道:“难道此案还有隐情?”
许遵笑道:“倒不是因为此案,不,与此案也有点关系。”
徐元听得不是很明白,又问道:“不知他状告何人?”
许遵哭笑不得道:“就是本官。”
“……”
这可真是稀罕,许遵都有些兴奋,这一辈子就没有被人告过。
期待感立刻拉满。
一刻钟后……
张斐被押到公堂之上,没有期待的“威……武……”,也没有说衙差列队杵棍。
那许遵更是连官服都没有穿,只是身着常服坐在公堂之上,除此之外,还有主簿徐元,一个负责记录的刀笔吏,以及两名虎背熊腰的衙差。
砰!
“堂下何人?”
许遵一拍惊堂木,喝道。
虽没有穿官服,但气势不减分毫。
然而,张斐却不卑不亢地回答道:“小民张三见过知州。”
许遵当即喝道:“大胆张三,竟敢诬蔑本官。”
张斐回答道:“登州百姓人人皆知,知州明察秋毫,清廉刚直,小民又怎敢诬蔑知州。”
这好话丑话都让你说了,那你到底想干嘛。许遵见张三这么怂,一时不太好发作,索性问道:“那你倒是说说本官是如何鱼肉百姓,若有半句虚言,本官是绝不轻饶。”
张斐当即问道:“敢问知州,如今可否证明小民确实与阿云一案无关,乃是清白之身。”
许遵道:“若非如此,你又岂能站在这里,关于此事我们已经查清楚,你与此案的确是毫无关系。”
张斐道:“就是说小民平白无故坐了三个月的牢。”
哦,原来他是为此而来。许遵神色反倒是缓和了几分,道:“那也怨不得本官,谁让你当日是前言不搭后语,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清楚,再加上有证人亲眼见到你与阿云搂搂抱抱,难道本官就不应怀疑吗?”
张斐点头道:“就小民当时的状态,知州怀疑小民,也是理所当然的,但那到底只是知州的怀疑,当时并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小民参与此案,且阿云也未提及小民,基于此,小民确确实实平白无故坐了三个月的牢,不但精神、肉体受到折磨,而且还失去了三个月生计,其中损失,对于小民而言,那是不可估量的。”
主簿徐元觉得这小子有些不开眼,怫然不悦道:“我们也不过是依法办事,并无错失,而且你自己也有不小的责任,怨不得人啊。”
这其实涉及到一个非常关键的律法思想问题,就是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在千年之后,律法都是建立在无罪推定上,只要没有确凿证据,那就是无罪的。
但如今是有罪推定,只有一个“罪疑惟轻”的理论,就是说如果有疑点,就要从轻发落,而不是疑点利益完全归于被告,故此收押张斐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但凡不糊涂的官员,都会这么干。
因为就现实而言,官府也没有那个财力物力去支持无罪推定。
你若不收押,万一嫌犯跑路了怎么办,大宋又没有天眼系统,上哪去找。
张斐点头道:“主簿说的是,但假设知州是有意要整小民,要让小民坐上几个月的牢,这结果和过程会有任何改变吗?答案是不会。知州虽无鱼肉百姓之意,但百姓却受这鱼肉之苦,小民认为此胜过有意为之,因为这并不违法,无从监管。”
许遵听完之后,眉头一皱,脸上并未恼怒之色,反而认真思索起来,因为他觉得这张三说得很有道理,这无意可要比有意更为可怕。
若有意害人,朝廷可是有问责机制的,百姓亦可上诉,但若无意为之,那就无法可管,这很可怕啊!
过得片刻,许遵突然问道:“那依你之意,该当如何?”
张斐道:“小民认为至少官府得给予小民一定的赔偿。”
徐元立刻道:“岂有此理,你以为官府是开善堂的吗?”
张斐摇头道:“官府不是善堂,但对于我们百姓而言,却是那公正之堂,小民无故遭受三个月的牢狱之灾,损失惨重,索要赔偿,合情合理。”
许遵闻言,眼中闪过一抹失望,这可不是解决之法啊。
以后遇到这种事,又该怎么操作,官府明明是依法办事,却天天要给予赔偿,这不可能呀。
那徐元却有些恼怒,你还没完没了,正欲呵斥时,许遵突然道:“本官秉公执法,并无任何过错,故不会给予你任何赔偿,不过对于你遭遇,本官也非常清楚,你心中有所不平,亦是人之常情,本官也不会追究这纸罪状的罪名。”
“多谢知州宽恕。”张斐怂得真是如水银泻地一般,干净利落。
许遵神情一滞,这方才还言之凿凿的张三,竟然这么快就认怂了。
未等他回过神来,张斐突然话锋一转又道:“除此之外,小民还有一事申诉。”
好奇道:“何事?”
张斐道:“答谢阿云姑娘的救命之恩。”
许遵稍稍一愣,马上反应过来,道:“你想让本官帮你转告?”
他当然知道阿云对这张三有救命之恩。
张斐摇头道:“小民岂敢劳烦知州,而且……而且这救命之恩,又岂能言谢。”
许遵问道:“那你打算如何答谢?”
张斐道:“小民认为阿云不应该被判谋杀之罪,而因判伤人之罪。”
徐元听得震惊不已。
这摆明就是谋杀,何来的伤人啊!
不懂法你就别瞎说啊!
许遵却是精神来了,问道:“你此话怎讲?”
张斐道:“小民在被审过程中,得知阿云在被缉拿之后,就立刻认罪,不知是否?”
许遵点头道:“是有此事。”
张斐道:“小民若没有记错的话,在真宗皇帝时期,曾因有犯人喊冤,指责衙役严刑逼供,导致冤假错案,故真宗皇帝收回衙役的司法审讯权力,只有刑侦审讯。”
恁地专业?许遵不禁对张斐另眼相看,点头道:“你说得很对,衙役并没有司法审讯的权力。”
这其实跟后世差不多,警察问供,属刑侦审讯,法院的审问,才叫做司法审讯。
张斐立刻道:“阿云是在衙役缉拿之后,便立刻认罪,当时可还未经司法审讯,只是普通询问,也就说,可以以自首论处。”
自首不是指一定得自己跑去衙门认罪,才算是自首。
在北宋未经司法审讯,便主动招供,也可属自首情节,这也是鼓励大家自首,避免消耗官府的人力物力。
许遵捋了捋胡须,道:“言之有理。”
张斐立刻道:“而在自首律例中,又有一条,免所因之罪。”
许遵、徐元同时念道:“免所因之罪?”
二人都一时都未想起来,徐元想找书来看看,但觉得这很没面子,自己堂堂主簿,竟然被一个刚刚出狱的囚犯指点。
但是许遵就顾不得那么多,当即命刘海取来《宋刑统》,翻阅一番,果真是有这么一条。
但是这一条并不是具体列出来,只是包含在自首条例的解释。
故此就连主簿徐元一时都没有想起这么一条。
原文为:“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又议曰:“假有因盗故杀伤人,或过失杀伤财主而自首者,盗罪得免,故杀伤罪仍科。”
细啊!
很细啊!
许遵更是对这张三刮目相看,点点头道:“不错,是这么一条。”
张斐道:“根据此条律例,但凡因盗窃而伤人之罪,且有自首情节,皆免盗窃之罪,只追究其伤人之罪。”
“不错!”
许遵点点头。
何为免所因之罪,其实很简单,比如说,你入室盗窃,因被发现,而导致你伤害他人,但由于你最初的目的,不是伤人,而是盗窃,也就是因盗窃而伤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若自首的话,律法就只追究你伤人之罪,而不追究你盗窃之罪。
这就是免所因之罪。
如果盗窃加伤人,那是要判处死刑的,但如果只追究伤人,那就根据伤人情况来定,但一般不会判处死刑。
这是非常合理的,如果不这么立法,那就会导致,一旦出现因盗而伤的情况,就会直接杀人灭口,反正也是死。
若给他一条活路,可能能够避免伤及无辜,甚至让伤者得到及时的救治。
张斐立刻道:“根据我朝律例,盗杀之罪重于谋杀之罪,那么由此可推断,此条律例也适用于谋杀之罪,那么有自首情节的阿云,自然也适用于此条律例,而阿云是因谋杀而伤人,根据免所因之罪,自然得免除谋杀之罪,判阿云伤人之罪。”
那原文的前半句,“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
这是条例。
下半句,又议曰:“假有因盗故杀伤人,或过失杀伤财主而自首者,盗罪得免,故杀伤罪仍科。”
这是举例解释。
不是说免所因之罪,就只适用于盗杀罪。
张斐的推论逻辑是对的。
可徐元却听傻了。
这样也行?
“一派胡言!”
徐元怒斥道:“你这简直就是一派胡言,你方才说得盗伤之罪,之所以可免所因之罪,乃是因为盗窃之罪是要轻于杀伤之罪,故免除盗窃之罪,只追究杀伤之罪。可到你这,却颠倒黑白,谋杀之罪是重于伤人之罪,岂有免除谋杀,只追究伤人之罪的道理,若是这样判罚,这天理何在。”
张斐笑道:“方才官人们可不是这么说的呀。”
徐元纳闷道:“方才我可什么都没有说。”
张斐道:“方才小民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为自己平白无故遭受三个月的牢狱之灾,需要一些补偿,这难道不合乎情理,不合乎天理吗?但是二位官人却坚称官府只是依法办事,那小民只能自认倒霉,毕竟律法是这么规定的。
可现今小民依法论辩,既然律法规定自首者可免所因之罪,那么阿云因谋杀而伤人,自然可免除谋杀之罪,但是主簿却又以天理来反驳小民。
那么小民要问,到底是这天理为先,还是律法为先。”
徐元一时哑然。
这两件事看似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去,但经过张斐这番诡辩,愣是变成同一件事。
如今水落石出,谁都不能否认,张斐确实坐了三个月的冤枉牢,他跟着案件是一点关系都没有,他都不认识阿云,哪怕就天理而言,也是该给他一点补偿。
可是官府也是依法办事,律法是这么规定,就不能怪官府。
但是,你不能双标。
原来他之前状告本官,只是在为此案做铺垫啊!许遵是恍然大悟,瞧了眼旁边尴尬徐元,出声相助:“盗与杀皆是罪名,但‘谋’为何罪?若依你之言,心里想着某人去死,也是犯罪,我朝未有此律。”
免所因之罪,就是给予法官判断是否两罪并行的一个解释。
但根据张斐之言,就得将谋与杀拆开,谋杀的想法或者说意图,是一种罪,谋杀的行为又是一种罪。
可问题是,谋杀的想法不是罪,许多人叫嚣,我要杀了你,在这一刻,这个人绝对是谋杀想法,但这不属犯罪,只属于口嗨。
谋杀是一个罪名,不是两个罪名。
盗杀就不同,盗与杀本就是两个罪名。
张斐从容不迫地道:“知州此言差矣,在我朝律例中有着一条,对试图进入皇宫而未越过门槛的,处罚八十杖,此乃谋之罪。另,二人合谋,一人犯法,二人同罪,但其中一人只有谋,未有行为,但也同罪处理,此亦是谋之罪。由此可见,谋,当然可以以罪论处。”
这种例子太多,你可以嚷嚷杀人,但是你嚷嚷造反看,不管你有没有行为,那都是死路一条。
徐元人已懵。
之前这小子连话都说不清楚,怎么出狱之后变得这么能言善辩。
许遵思索半响后,突然笑骂道:“你这刁民,竟敢在这公堂之上胡说八道,不过念你初犯,本官就不再追究,至于你索要的赔偿,本官也不会给予的,本官再说一遍,本官只是依法办事,并未冤枉你,你且退下吧。”
“小民告退。”
张斐当即躬身一揖,转身便离开大堂。
非常干脆!
非常潇洒!
徐元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猛然间,他反应过来,感情我才是那个外人呀,他立刻向许遵道:“知州,此说法断不可接受啊!”
张斐给予他们两个选择,要么赔偿,要么免除阿云谋杀之罪。
当然,他们可以都不选择,或者选择给张斐一顿板子。
但是许遵却强调不给与张斐赔偿,同时又爽快地放走张斐,很明显,他要借此免除阿云谋杀之罪。
许遵笑道:“既然有人提出疑点,那我们就必须为犯人争取,就看大理寺能否找到合理的解释,让人信服。”
虽然这说法听上去,让人难以接受,但是张斐条理清晰,是依法论辩,逻辑上是没错的,不是信口雌黄,既然律法中有这么一条,你若要否定它,就要给出合理且权威的解释。
说着,许遵望着门外,笑呵呵道:“这小子挺有胆色的。”
言语之中,充满着欣赏之意。
然而,他并不知道的是,还真不是张斐有胆色,而是因为他自己在历史上太有名气。
而他之所以有名,皆因阿云一案。
此案不但牵扯到赫赫有名的王安石变法,而且此案还包含着两种法律思想的斗争,在后世的律法研究中,是有着极大的研究价值。
张斐也是研究过,对此案非常清楚。
要是换做其他任何一个官员,哪怕是包拯,张斐也不敢这么莽撞。
这简直是颠倒黑白,妖言惑众。
正是因为张斐知道许遵在历史上就是利用“免其所因之罪”来帮助阿云免除死刑的,但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个抗辩,导致此案越闹越大,最终将宋神宗、王安石、司马光等人全部给牵连进来,从而令此案变成千古奇案,时间跨度更是长达十几二十年。
只不过现在许遵还未想到这一点,张斐只是给许遵送了一个他将来会拥有的枕头罢了。
张斐当然是有恃无恐,因为他提出的申诉,就是许遵此时所想,二人不谋而合,许遵怎么可能会怪罪他,感谢他还来不及。
……
“张三!张三!”
刚离开府衙,未走多远的张斐,忽问后面有人喊他,回头一看,但见一个仆人打扮的小厮冲着他跑来。
那小厮追上张斐,取下背在肩的包袱,递向张斐,嘴上解释道:“我家老爷知道你刚刚出狱,身上没有盘缠,故命我前来,暂借你一些盘缠和衣物,待你寻得亲人之后,再来归还。”
张斐先是一愣,旋即笑了起来,也不问其老爷是谁,便接过包袱来,只觉这包袱沉甸甸的,险些还没拿稳,道:“麻烦小哥待我转告你家老爷,他日张三必当厚报。”
小厮点了下头,便转身离开了。
望着手中的包袱,张斐嘴角一扬,自言自语道:“看来史书记载的一点没错,这许遵果真是执法如山,情怀入水啊!”
话说至此,他稍稍一顿,皱着眉头道:“不过若真以免除所因之罪来减免阿云的死刑,实在是难以令人信服,而且也难以报答这救命之恩,我一定要将她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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