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都市生活
人近中年的边瑞厌倦了大都市的生活,想过简单的日子,回到了老家,种上几亩地,没事收拾一下屋边的菜园子。开心的时候斫上一把古琴,画上两笔画,心情烦燥的时候则是骑上牛进山里,采些山果野参。悠闲的小日子过的美滋滋。
作者自定义标签 种田文 轻松
第1章 远行归来
春夏之交,明珠市的气温已经高了起来,路边的行道树早就抽出了枝条,嫩绿的叶子挂满了枝头。
作为全国的经济中心和商业中心,早上的明珠街道正是一天中最为繁忙的时候,完全凭实力诠释了什么叫车水马龙,行人如织。
这个时候所有上班族们都是步履匆匆,挤着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向着公司的方向奔去,他们中很多人的梦想很简单也很朴素,那就是留下来,留在明珠买房成家成为一个真正的明珠人。
不过明珠和世界上所有的超级大城市一样,并不太友好,无论是对新居民还是老居民同样如此,像这样的大城市只喜欢成功者,只喜欢那些在丛林法则,或者说是优胜劣汰中存活下来的精英们,至于失败者,老居民们缩在咫尺大的小屋中日复一日的过着锱铢必较的穷日子,来谋生的新居民则是灰溜溜的从哪里来,溜回哪里去!
所有的人都很忙,不是忙着赚钱,就是忙着为了更好的赚钱而充实自己的知识,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关心别的东西,大城市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感,同样充斥在明珠这座飞速发展的东方大都会。
十字路口,红灯。人群像是被车流切开了一样。当绿灯亮起的时候,两边的行人再一次如同洪流一样涌上了斑马线。
嗒,嗒,嗒……!
一阵奇怪的引擎声响了起来,不同于常见的汽车,这种引擎声像是低沉的兽吼,也像是沉浑的乐章。
随着引擎的低吼,一辆硕大的大巡航摩托车驶到了路口,缓缓的在白色停止线前停了下来。
摩托车非常的扎眼,把道上的什么奔驰宝马风头全都抢了过去。一时间所有的行人,包括开车的都对着摩托车与它的骑士行起了注目礼。
摩托车旁边的小车中,开车的年青人侧着脑袋看了一会儿摩托车和骑士,然后突然间隔着车窗冲骑士轻啐了口:“我芘!真特么的有钱人,印第安的公路大师定制版配上明A的摩托车牌!有这钱买一辆宝马740LI泡妞,它不香么?路上有几个知道你个破摩托值多少的,真是有病!”
嘴上这么说,但是目光是依旧掩饰不了他内心的渴望。男人嘛,极少会有对机械大玩具不动心的。
印第安的大巡航公路大师在国内的名气的确不高,除了玩摩托的,很少有人知道,大家耳熟能详的大巡航,除了本田的大金翼,就是哈雷的大滑翔。不过喜欢玩摩托车的人都知道,印第安的公路大师完全不输于在国内大名鼎鼎的哈雷大滑翔,范儿十足的美式重型机车。
美式大巡航,不说别的只看它的尺寸就把一般的摩托车比了下去,2656mm的车身长度,1000mm的车宽,近1500的车高,整车重量更是达到了408公斤,如果身材矮小的人骑上去就像是蹲在这头工业野兽上一样。
再看看1811CC的V型双缸风油冷发动机,估计比路上跑的一半汽车发动机排量都大,至于豪车上有的玩意儿,什么定速巡航、车道偏离,这台大巡航也几乎一个不缺。
眼前骑士骑的是一辆限量版,大面积的野火红配着小块的雷霆黑水晶涂料,标徽原本该是纯24K金箔,不过现换成了纯银手工立体鰴标,虽然没有标配的金贵,不过看起来更加的拉风扎眼。
如此体格的美式工业野兽,一般以正常的中国人体格驾驳起来都会显得有些略微单薄,但是很显然这位骑士并不是这样,健硕魁梧的身材跨座在摩托车完全制住了这台工业野兽。
车上的骑士打扮的也完全是美式的巡航范儿,黑红色相间的半盔,在头盔的两则是彩色的印第安酋长标,从盔前一直到盔尾嵌着十颗手工的纯银式装饰钉。
老式的护目风镜遮住了骑士的眼睛,在风镜下面是浓密的黑色络腮长须,长须把骑士下半边的脸全都遮了起来。
骑士的上身是黑色的骑行夹克,夹克的胸口和后背上都是丝绣的彩色印第安酋长的标徽,下身是略紧的皮质骑行长裤,脚上是一双深灰的半高马丁靴。
无论是骑士还是摩托车,都散发着一种野性的气息,在清晨明珠的早上,与周围的人群显的格格不入,如同一只棕熊闯入了羊群一般。
绿灯亮起,在轰隆隆的引擎声,骑士与摩托一起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而旁边的人群又开始恢复了一如既往的涌动。
大巡航载着骑士,穿过了两个路口拐进了一条两车道的小巷,在小巷中穿行了差不多一百来米,停在了一溜挑高的小铺面门口。
骑士熄了火下了车,摘下了自己的头盔放到了车上,静静的站直了身体,望着自己面前的小铺面。
铺面并不大,差不多六米的开间,整个铺子的挑高在五米五左右,铺子的门头上一块黑色的招牌,一圈白色的云纹,黑色的底子,底子上面手书边家小馆四个隶书大字。
就在骑士望着门头的时候,旁边小超市门口走出了一位老太太,老太太约六十来岁,精神头很好,一身深紫色的长群配上一个小坎肩,打扮的很寻常。
“小伙子,你找人?”老太太望着骑士眼中带着一点警惕。
骑士转头冲着老太太笑道:“齐大妈,是我啊,边瑞”。
“边瑞?”
老太太目光中有透着不相信,对于老太太来说,很难把印象中那个高高胖胖的大胖子边瑞,和眼前的这位身材健硕的年青人联系在一起,要知道那个胖小子边瑞,可是差不多两百五十斤,眼前的这位怎么看也没有超过一百七。
再看看人?原本见人就眯眼笑的大胖子,和眼前的一头披肩乱发,满脸的大毛胡子,完全就不搭嘛。
“齐大妈,真的是我,你看?”
骑士这边分开了自己的头发胡须,似乎是想让老太太看的更清楚一点,可惜的是胡子太浓密了,捋与不捋几乎一个样。
不过老太太还真看出来了。
“哟,好小子,现在这体格大妈真不敢认了,外国菜就这么难吃?你去溜了一圈,把身上的肉都给溜没了?”
老太太热情的走到了边瑞的旁边,伸手在边瑞的胳膊上捏了几下。
边瑞笑了笑:“不是,我以前就是这样,只是前几年的时候,忙着赚钱整天应酬太多也疏于锻炼,这才发胖到了两百多斤,七八年前我最多也就一百六十斤”。
老太太上下打量了一下边瑞:“瘦了,人也精神了,对了,就这长发大胡子看着不好,要不剃了吧。哦,我忘了你铺子的钥匙还放在我那儿呢,我去给你拿去”。
“谢谢您,在我离开的时候一直帮我照应着铺子”.
“看你说的,咱们也算是邻居,对了,你这一走差不多块半年了吧,我以为你早就会回来了呢”老太太一边往回走一边说道。
“五个多月,还差十天到半年”边瑞回道。
等着老太太拿了钥匙,边瑞打开了门,发现铺子里打扫的干干净净的,可见热心的齐大妈对铺子照顾的相当用心。
在铺子里转了一圈,把摩托车上的行李拿下来,放到二楼的小房间里,边瑞锁上了门,转身到旁边转了一圈,准备看看理发店什么时候开门去理个发,原本没以为理发店会开这么早,谁知道到了门口,发现人家已经开门了。
进去前是个乱发披肩的野人,出来之后边瑞可就精神多了,爽利的寸发几乎可以看到头皮,原本络腮胡子更是刮的只留下了一片青色的胡子根。
边瑞的长相一般,脸型有点儿略方棱角分明,男儿气到是有几分,浓黑的卧蚕眉,眼睛不大,但是眼尾有些微长,显得眼睛很传神,鼻子不高不低,鼻头不大不小,嘴唇也是不厚不薄,整长脸扔在人群中的辨识度并不高。
脸长的一般,但是身高上算是占足了便宜,一米八八的大个儿,宽肩蜂腰,虽然看起来精神上有些松垮,但是这种松垮不是病怏怏的那种,而是像一只趴在树杈上懒洋洋打着哈欠的花豹。
回铺子楼上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之后,从楼下厨房引了一根水管出来,开始仔细的洗起了自己的座骑。
去年离婚后,边瑞卖掉了自己的房子,在分割清楚了财产之后,用剩下的钱租下一个铺子,买了这辆印第安公路大师。
把该办的事情办完之后,边瑞开始完成自己许久以前的一个梦想,骑着摩托车从明珠从陆路晃到葡萄牙。
花了近半年的时间走了上万公里,无论是风霜雨雪都只有这辆大红陪伴身边,因此现在这辆摩托车对于边瑞来说已经不简单是一辆没有生命在摩托车,而是伙伴,是路上最忠实的伴侣。
边瑞冼的很用心,哪怕是最难洗到的边角,边瑞也用湿毛巾边仔细的擦试着。
也不知道洗了多久,边瑞微微一扭头,发现自己在旁边出现了一双穿着灰色千层底步鞋的脚。
稍一抬头,发现面前站了一个身着道袍的老者,道袍浆洗的有点发白了,虽然袍子旧,但是依然很干净。
“老妖……哦,师傅!您怎么来了?”
看清了老道的面容,边瑞连忙站了起来,束手而立。
老道的个头不高,一米七左右,身形很瘦,最多也就一百一十斤左右,头上头发也不多了,稀疏的头发挽成了一个发髻,当中穿着一根木簪。
“没出息的东西!”
老头冷哼一声,然后背着手施施然的走进了铺子。边瑞放下了手中的湿毛巾,跟在老道的身后进了铺子里。
第2章 老妖怪
老道进了铺子,随意的拉了一个椅子坐了下来,先是打量了一下四周的布置,然后微不见的轻点了一下头。
“去把门关上!”
清瘦的老道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虽然身体清瘦,但是却坐出了如山岳一般的气势,一下子压在边瑞这一米八几的大个有些喘不上气来。
边瑞转身关上了门,束手恭立在老道的面前,等着听老道的教诲。
“你出息了吖,因为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抛弃了父母、孩子一个人出去浪荡了半年,你知道你父母有多担心?”
老道微倾身体,双目如鹰一般盯着眼前的边瑞。
边瑞苦笑了一下,小心的组织了一下语言:“其实并不是因为离婚的事我才出去的。我早就有出去转转的心思了,最早是大三上学期就有这个想法,原本大学毕业后就准备动身的,不过那时汪捷说她怀了孕,我们两人就忙着结婚的事情,这事就担搁了下来。去年离婚之后,我出去的念头就再也扼制不住了……”。
老道静静的听着边瑞的叙述,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边瑞知道老道是老思想,在老道看来,怕是从一而终才是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品质,可惜的是,在现代社会从一而终?婚内不出轨,没给你戴个绿帽子后离婚就算是好女人了。
好女人不是说没有,只是难遇到,不光是女人现在的很多人都没啥脑子,根本不具有独立的人格思想,几乎就是媒体的奴隶,媒体上说什么他们信什么,心灵毒鸡汤那是一碗一碗的干,拦都拦不住。
至于有些媒体,更是不知道节操是什么玩意儿,向大众灌输着高消费、名牌身份之类的东西。
不过也可以理解,能把一个结婚几次,每次都从男人身上骗一笔钱,婚内在丈夫的别墅和丈夫朋友通奸的女人夸成一朵花,夸成是现代女性的媒体,能传达出什么正面思想?
“你想开了最好,那个女人一开始我都是看不中的,她这样的女人只想要她没有的,不是个本份过日子的女人,离开了也好!”
听边瑞说完,老道微微点了点头。
“你知道这事你错在哪里?”
沉默了几秒钟后老道又张口问道。
边瑞轻摇了一下头。
“无论是对女人还是对朋友都不该交出十分的心,我早就说过,与人相处四分关切足已,剩下的六分给自己。就算是父母以十分付出给子女,多数也会养出不孝子来。父母与子女尚要有界限,更何况是夫妻?你那个老婆虚荣心太强空有个好皮囊,且是个不会满足的人,你满足了她在金钱方面的欲望,她会觉得你的关怀不够,陪她的时间少了,你的关怀够了,她又会觉得你赚的少。你赚的够也有时间,她还会觉得你不够英武,总之离开了好,就是可怜了你的娃儿……”。
老道今天有点絮叨。
结婚后的边瑞可以说是标准的好男人,把自己以前的一些爱好全放弃了,专心赚钱养家,摩托也不玩了,一些花钱的爱好也丢了。为了媳妇嘴里说的体面,原本的馆子也不做了,多和好友开了一个公司做起了老板,两人一起早贪黑的忙活,眼瞅着公司是一步步上了正轨,却听到媳妇要离婚。
边瑞一边听一边嗯,虽然有些观点边瑞不同意,但是边瑞知道当师尊训人的时候,不要插嘴更不要反驳,因为从小到大,边瑞不知道尝过多少次老妖怪的竹板小炒肉了。
等着老道絮絮叨叨的说完,边瑞这才张口问道。
“师尊,您要找我给我打个电话就行,怎么亲自过来的呢?”
老道回道:“本来你说两天前回来的,我在这里等了你两天,今天来见你是因为咱们爷俩的缘份尽了”。
边瑞诧异的问道:“这怎么说,师尊,您要出远门?”
“不是,是我的大限要到了”老道淡淡的说道。
边瑞听了一惊:“您是不是生了什么病?现在医学条件不错,有什么问题咱治,需要钱您说,我这边东借西凑加上自己的也能有一百万,大不了我去签家餐厅给人打十年的工,预支个五六十万的不成问题……”。
没有等边瑞说完,老道抬起手轻挥了一下,打断了弟子的话。
望着边瑞,见边瑞一脸关切,老道很是欣慰:“这不是病,是生命走到头了,什么医生能治老的病?再说了对一般人来说这事儿可怕,但是对我来说不光不可怕,还有一种解脱感,活着的日子我算是过够了!这漫长的生命啊,对我来说已经不是奖励而是惩罚,你无须悲伤”。
说到这,老道摆了一下手:“现在跟你说你也不明白,等以后你自己体会吧”。
“这……”
边瑞有点儿摸不着头脑。
“今儿过来找你,是想给你一件东西,把这东西给你之后我就要去列祖列宗长眠之地等着羽化归天了”。
老道嘴角微微上翘,似乎死亡是一件多美好的事情似的。
“哦?”
边瑞小的时候最讨厌的人就是老道,嘴上叫着师尊,但是心里都叫老妖怪。
那时候小边瑞只想着玩,一点也不想学老道教的东西,估计换成任何一个孩子都受不了,每天上学之后,还要继续被人逼着练什么君子六艺,琴棋书画这类玩意儿,更何况除了这些玩意儿,还得学做菜、打拳。
对于其它的东西,老道尺度并不是太严,但是对于打拳和做菜这两样,老道要求那真是非人类的,用老道的话来说,这两样东西学好了就算是乱世也能谋生,拳脚可以自保,厨艺可以谋生,世道再乱,饿死再多人,也没有听说过饿死过一个好厨子的。
而且老道嘴刁的让人发指,一个连同一棵树上结的枣都能吃出哪个是向阳面结出来的,哪一个是背阴面结出来的老妖怪,想做菜蒙过他的嘴,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到了后来上大学,边瑞才渐渐的明白老道的话,因为边瑞就凭着学校旁的一家小馆子,不光是给自己赚足了大学的学费生费,还在明珠房价起飞之前给自己买了一个九十平方的房子,大三的时候就给自己买了一辆印第安的侦察兵,骚包的骑着满校园晃了。
老道抬起自己的手,就这么平放着,然后双目注视着手掌心,没有一会儿变魔术一般的,手心渐渐的出了一个阴阳双鱼牌,看样子非玉非金,但是又微闪着淡蓝色的光。
不过边瑞没有注视到,此时的边瑞正沉漫在回忆中,想着和老道相处的点点滴滴,等着成年之后,边瑞才知道小时候老道用鞭子教给自己的东西,到了成年之后对自己的生活有多大的助力,这才真正的明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个道理。
“发什么愣,过来!”
边瑞被老道一喝,这才从沉思中醒过来,抬头望着师尊,很快注意到了老道手中的双鱼牌。
“这是什么?”
老道并没有回答,只是张口道:“过来,把你的手掌按在上面!”
边瑞二话不说伸出手掌按在了老道的手掌上把阴阳双鱼牌夹在了中间。
“好了!”
片刻之间,老道缩回了手掌。边瑞奇怪的发现原本两人掌心中的双鱼牌不见了。
“您还有心情变魔术呐?”边瑞说道。
“谁有心情给你变魔术,现在平心静心,注气于气海,心中默喝一声:开门,咄!”老道说道。
按着老道的话,边瑞试了一下,突然间觉得自己的眼睛一黑,然后突然间又一亮,亮的有点刺眼。伸手挡了一下,等眼睛适应了之后,发现自己居然身处在一个奇怪的地方。头顶碧空万里,脚下的草软的像是毯子一样,让边瑞不由的轻踩了两下。
“傻愣着干什么,过来!”
边瑞一扭头,看到师尊正缓步向前走去,于是也跟在了老道的身后。
“这是什么地方?”
老道说道:“沌元境或者别的什么都成,反正我也不知道叫什么,我的老祖,也就是你的老老祖,当时传给我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现在我也这么跟你说”。
老道带着边瑞往里走。
百十来米之外,有一幢怪房子,说是房子它有梁无顶,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木头框子,屋顶上爬满了绿色的植物,像是爬墙虎,但是又不是太像,粗枝如虬,很有古意。
房子呈回字型,外圈是个大回廊,内里是个稍高的露台。
在房子不远有一口古井,古井的周围按着八卦方位摆着八垄小田,田里啥也没有,只有看起来非常好的黑色膏泥,一看就知道是块好地。
随着师尊的步伐,边瑞来到了房子旁边,抬脚随着师尊进了屋子,说是屋子其实也不算,因为他也不知道这哪儿算是正门,因为似乎从哪里都能进。
“架子上是历代先祖和我收集的书册画卷,那边是一些摆玩的玩艺儿,以后这些东西就都属于你的了……”老道一边走一边指着身边的博古架说道。
边瑞好奇的随手拿出了旁边的一卷绢,展开来看了一眼,顿时愣住了,因为他发现手中抓着的是《曹娥碑》。
虽然边瑞的书法水准一般般,但是毕竟练习过,字在一般人眼中也属于人模狗样的,眼力劲还是有一些的,手上的这绢上写的字迹还是能分辨出大致水准的,所以一看之下,边瑞便愣住了神,比他在博物馆看到的那些摹本好上太多了。
老道走了两步一回头,看到自己的徒弟立着发呆,于是折返回来。
看了一下边瑞手中的东西,老道张口说道:“王右军的真迹,绢本《曹蛾碑》,这里藏的二王真迹不多,每人也就在三两篇,剩下的二王书都是历代的摹本,像是苏轼父子都临过……”。
边瑞一听立刻手都开始哆嗦了,说王右军可能有些人不知道,但是一说王羲之怕是无人不晓了吧,现在所有博物馆中保存的王羲之的字,全都是后世的临本,真迹早就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了。
王羲之的字没有流传不下来主要是两个原因,是一个时间太久,无论是绢还是纸本都难保存下来,二是太有名,皇帝们都喜欢收集,不一带到了坟里就是经历战乱,挨上几把火,就给烧没了。
真迹,真迹!
老道看着边瑞,笑眯眯的伸手环了一圈:“不光是二王,真迹还有顾恺之、颜真卿……到了明清还有唐寅、仇英等等,像是这些人无一不是真迹,怎么样?开心么?”
“嗯,嗯,开心!”
边瑞把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
老道乐呵呵的笑问:“你是不是想着任何一幅拿出去买了钱都能躺在地上打着滚快活的过一辈子?”
边瑞抬头惊道:“您怎么知道的?”
老道哈哈一笑:“因为我第一次进来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
老道又说道:“抓紧时间想想吧,你也只能想想,这东西你一件都拿不出去,除非你自己放进来的东西,以前这些历代先祖们收集的玩意儿,你只能在这里看一片纸也带不出去的!”
边瑞闻言讪讪的说道:“看看也好啊!”
嘴上这么说,心中难免有失落,想想看这东西拿出去一件,子孙三代打着滚翻着浪都够吃的了,能不失落么?
古董字画什么的都拿不出去,剩下的东西也就没什么大看头了,至于田里扔下种子浇井水瞬间长成庄稼,比起王羲之、顾恺之这些人来说,给边瑞的震憾要小多了。
神奇不神奇?自然神奇,不光有这些神奇,边瑞还听师尊说他其实是自己的祖宗,边瑞流着他血的那种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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