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穿越/奇幻/系统流/领主种田/卡牌流/中世纪战争/历史争霸/
洛萨带着自己正在开发的山寨抽卡手游来到剑与魔法的中世纪,成为了哈布斯堡家族的一员。
这个世界,有巫师,蝎尾狮,狮鹫,吸血鬼,棘背龙,狼人,塞壬海妖,挪威海怪…种种超凡生命。
也有狮心王,萨拉丁,鲍德温…一个个天命君王。
适逢新一轮的十字军东征,这是个野心家辈出,战火频仍的时代。
目前拥有头衔:外约旦伯爵,约格律斯堡男爵,新哈布斯堡男爵。
第1章 哈布斯堡
比武场上,黑色的马鬃随风飘扬。铁蹄踏在松软的草地里,掀起大片的泥土。
头戴桶盔,只露眼部一条缝隙作为观察口的骑士,身穿锁子甲,外套黑色罩袍,骑乘在一匹来自高卢的黑色妮萨安战马,正对着一具充当标靶的稻草人进行冲锋。
沉重的白榉木骑枪被他夹在腋下,与手臂和身体构成了一个标准的直角三角形。
这种姿势能给骑枪提供一个稳定的支点,也是当今世界,几乎所有骑士都必须掌握的夹枪冲锋战术。
他手中的骑枪是实心构造,前细后粗,极为笨重,在骑士比武大会上广为使用,但由于质地较脆,很容易断裂。
第一轮冲锋。
骑枪精准命中,金属质的枪尖透过稻草人的胸膛,强大的冲击力将整具稻草人都挑飞到了半空中。
骑士擎着稻草人,横空一挥,将其抖落。
随即他丢弃了沉重的骑枪,纵马驰聘,在路过一旁的武器架时,身手敏捷地从中抽出了两把短矛。
在重新调转马头冲锋之时,骑士反手持枪,举过头顶,自上而下插落,精准地钉在了一具稻草人的脖颈处。
这里往往是敌人护甲的薄弱处。
战马掠过宽阔的比武场,骑士反手抽出另一把短矛,力贯周身,将其狠狠投掷而出。
但很可惜,这一下没能命中。
短矛插在了稻草人旁边的泥地里。
洛萨摘下头顶的沉重桶盔,露出一张英气逼人的年轻面孔。
他将桶盔随手放在比武场上的圆桌上,举起装满清水的陶罐大口猛灌,这才将方才一番剧烈运动所带来的燥热强行压了下去。
他看着自己面前的属性面板,擦拭了下鬓角淌落的汗水,有些欣慰。
经过一周的康复性训练,他成功使自己的力量和体力均得到了一点的提升。
并且完全适应了这具身体的原主,经过多年的骑士训练,所锻炼出的战斗技巧。
无论是常用的轻重骑枪,短矛,盾牌,手半剑,还是比较冷门的单手锤,连枷,手斧,他都能熟练使用。
作为一名专职战斗的骑士,他已经完全合格,只可惜暂时还未得到册封。
洛萨是一名穿越者。
前世,他曾是一家游戏公司的老板,在晚上和员工一起加班制作游戏的时候,不幸猝死穿越到了这个时代。
取代了在一次训练中,不慎跌落战马,撞到了石头后昏迷不醒的日耳曼贵族次子——洛萨·冯·哈布斯堡。
他苏醒后,他本以为自己穿越而来的是历史上记载的,被称作黑暗时代的中世纪。
但在彻底融合原主记忆后,他才意识到这里与前世所知的中世纪绝对不是一码事。
譬如北方的日耳曼尼亚帝国皇帝亨利·冯·霍亨斯陶芬,在去年冬天,聘请了一位女巫作为皇家顾问,并且征召了上万名农奴,聚集在施瓦本的奥格斯堡,要建造一座独属于女巫的高塔,邀请各地女巫进驻。
这还不算离谱的,阿尔比恩的国王,那位有名的狮心王理查,居然迎娶了一位女巫作为自己的妻子,并且担任整个王国的财政大臣。
这在前世,教权至上的中世纪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个世界里,女巫跟教会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没有前世那样紧张——最起码表面上如此。
姓名:洛萨·冯·哈布斯堡
爵位:无
职业:贵族
所属势力:大日耳曼尼亚帝国,阿尔高伯爵领(下勃艮第,非勃艮第公国)。
扈从:无
力量:9(正常成年男性平均属性均为5)
敏捷:7
体力:8
耐力:8
精神力:10
天赋:两世为人(融合了两个灵魂的你,天生就拥有比常人高出一倍的精神力,精神力上限永久+5)。
技能:无
系统的名字叫做:“昨日巨舰塔防系统”,源自于他穿越前,正挑灯鏖战,数日不眠不休,亟待完善并发布的一款山寨塔防游戏。
游戏的内容并不新鲜,说白了就是通过抽卡召唤各种各样的英雄角色,防守和强化自己的领地,以抵御一波波敌人的进攻。
可问题在于,这款游戏开局就是有领地的!
而洛萨现在,别说领地,就连空头爵位都没有一个,根本就没办法激活系统。
所以至今,他也没能抽取任意一张卡牌。
训练结束后,洛萨返回城堡的房间。
在侍女的帮助下,将身上的罩袍,锁子甲脱下,换了身轻薄的亚麻衬衫,径直来到了城堡的塔楼上。
这座城堡被称作“鹰堡”,音译为“哈布斯堡”,也是他们家族名称的来源。
在高卢和日耳曼,分别用“德”以及“冯”这样的前缀,冠以姓前,意思是“来自”,代表有封地的贵族出身。
“鹰堡”是一座坚固的山间城堡,地势险要,倘若粮食储备充足,即使是千军万马,也很难攻破。
洛萨抚摸着垛墙上的凸起,吹着山间的凉风,有些感慨。
在前世,哪怕是工薪阶级,也能住在冬暖夏凉的空调房,拥有柔软的床垫,二十四小时的自来水。
而在这个时代,哪怕是贵族,过得也远远算不上如意。
尤其是比较尚武,习惯住在城堡里而非乡下庄园的日耳曼贵族,居住环境更是堪称恶劣。
潮湿,阴暗。
老鼠,跳蚤。
司空见惯。
毕竟,城堡在这个时代,军事意义远大于居住意义,最先考虑的永远是坚固性而非舒适度。
塔楼下,传来沉重的脚步声。
头戴脊盔,身披罩衫的军士低声说道:“洛萨少爷,老爷请您过去,该吃午餐了。”
“嗯,我知道了。”
洛萨点了点头,随他径直前往了城堡的主厅。
鹰堡的这些军士都是脱产士兵,跟战时才会被征召,平时在田地里务农的农兵不同,他们都是职业军人,整个鹰堡也就只有一百余人罢了。
在战时,他们将和伯爵麾下的骑士们,组成军队的核心,相当于东方将军的“亲兵”。
走进城堡主楼的大厅里,最醒目的,便是石拱穹顶的尽头,那悬了一张挂毯的灰色墙壁上,悬挂着的三面盾徽。
左侧是黄底三黑狮盾徽,中间是黄底黑色单头鹰盾徽,右侧的是黄底红色跃狮盾徽。
前者代表的是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所效忠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皇帝,亨利六世所属的霍亨斯陶芬家族;中间则代表大日耳曼尼亚帝国;最右侧的才是洛萨所属的哈布斯堡家族。
在盾徽下的条形长桌上,女仆已摆满了菜肴。
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已经跟他的兄长奥托落座了,至于他的母亲,伊莉丝女士,在一年前就已经病故了。
看到洛萨,维尔纳伯爵微微颔首,用眼神示意他入座。
这是个不苟言笑的男人。
他的颧骨很高,眼窝深凹,留着棕色长发和胡须,脸颊有着一道深刻的疤痕,从外貌上来看,他远远算不得英俊。
但他的儿子们,无论是长子奥托,还是次子洛萨,都是相貌堂堂。
见他落座,维尔纳伯爵抬起手在面前,由上而下,由左到右画了个十字。
“感谢天父赐予我们食物,也求您能赐予那些贫苦困顿之人以饮食,以父之名,阿门。”
念完祷告词,维尔纳伯爵才示意两人开动。
今天的菜品还算丰富,主菜是山羊肉炖胡萝卜和土豆,配菜有烤鹌鹑,水果派以及一筐用精细小麦粉制作的白面包。
餐具是银质的,上面有细密的纹,据说是维尔纳伯爵年轻时,参加十字军东征时带回来的战利品之一不然,单凭阿尔高这块穷乡僻壤,想要在举办宴会留作备用之余,再凑出一套日常使用的银质餐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ps:1.本书世界观架空,部分角色,家族及国家有原型,但切莫考据,譬如维尔纳伯爵就是十一世纪初的角色,而这个时代很显然还没有桶盔,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也不是霍亨斯陶芬家族,而是萨利安家族。
要强调的是:本书是奇幻分类,不是历史频道!
ps:2:众所周知,中世纪有三个勃艮第,哈布斯堡所在的下勃艮第,不是高卢的勃艮第,而是位于今天瑞士境内。
ps:3:本书绝大多数人物省略“教名”。
(本章完)
第2章 骑士
洛萨很饿。习练武艺是很消耗体力的事。
再加上今天的午餐不错,所以他吃的有些急。
这时,他突然听到有人用手指扣动桌面,发出笃笃的声响。
见洛萨循声看来,伯爵看了一眼他的兄长奥托,继而说道:“教宗陛下号召,要发起新一轮的圣战。”
“在遥远的东方,埃及人已经和萨珊波斯联手,这群邪恶的,信仰拜火教的异教徒魔鬼们,在数十年来不断蚕食着东帝国在小亚的领土,他们残忍迫害着我们的同宗兄弟,阻断朝圣道路,将耶路撒冷王国团团包围。”
伯爵说到这儿,语气微顿:
“东帝国的女皇拉盖娅,和圣殿骑士团的大团长杰拉德,在前些日子里,分别向教宗陛下写了一封信,要求动员所有信仰天父的骑士们,帮助东帝国解放小亚,重新打通去往圣城耶路撒冷的道路。”
“在高卢,已经有王公们组织了两千多名骑士,并且雇佣了两名随军女巫顾问,踏上了东征的旅途。”
兄长奥托有些振奋道:“父亲,我们大日耳曼尼亚的十字军什么时候出发,总不能让高卢人抢了先。”
维尔纳伯爵皱起眉,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没有理会他,而是对洛萨说道:“洛萨,你准备动身吧。”
正听得入神的洛萨有些惊诧:“我?”
维尔纳伯爵的灰色眸子注视着洛萨:“为神而战,是我们哈布斯堡家族应该履行的义务,你作为家族次子,责无旁贷。”
他又看向欲言又止的奥托,冷冷道:“你就不要再想了,哈布斯堡家族已经为天父尽了我们应尽的义务。”
洛萨神情微怔。
的确。
现在已经不是还盛行“分割继承制”的中世纪早期了,现在欧陆的主流,施行的是“长子继承制”。
继承制的变革,根源在于,“分割继承制”会产生类似于汉朝“推恩令”的效果,使家族的领地越分越小,不利于在欧陆这种群雄割据,大小领主互相兼并的环境下生存。
所以像洛萨这样的家族次子,基本上只有两条出路。
一条是成为领主麾下的骑士,用战功博取领地和爵位。
另一条就是进入修道院,成为一名侍奉神灵的僧侣。
比如他的两个弟弟,就在阿维尼翁修道院进修,未来如果家族显赫,能有余力扶持,再加上个人能力突出,或许还有一些可能,成为一处教区的大主教这种带有神职者属性的封建领主。
洛萨只能选择前者,因为他得作为他哥哥的备胎,在兄长无子嗣,可能会战死或病故的情况下,作为继承人登上伯爵的宝座。
所以他注定不可能走上神职者的道路。
至于十字军东征.这是一条危险重重,但同样有可能一夜暴富的道路。
如果维尔纳伯爵当初没有参加东征,现在恐怕跟那些穷困潦倒,每天啃着粗粝黑面包的低等贵族没什么区别。
现如今,在日耳曼尼亚和高卢,封地已经被瓜分得一干二净,即使作为骑士,在其余领主麾下效力多年,也未必能换取一片贫瘠的封邑。
对于需要领地和声望来解锁系统的洛萨而言,去效忠另外的领主,远不如到圣地去跟异教徒做斗争回报更快。
至于风险
想要功成名就,哪有不需要风险的。
既然来到这个世界,洛萨可不再愿意甘于平凡。
“我明白了,父亲,我会去的。”
洛萨低头拿起汤匙,往嘴里塞了一口豌豆浓汤。
这时。
维尔纳伯爵突然声色俱厉地开口说道:“跪下,洛萨!”
洛萨有些茫然地放下了勺子,随即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推开椅子,在长桌前跪下。
伯爵站起身,一把抽出了腰间锋利的长剑,将其搭在了洛萨的肩头:“洛萨·冯·哈布斯堡,以战士之名赐予伱勇敢,以天父之名赐予你公正,以圣母之名赐予你守护无辜之人。”
“现在,向天父骑士的八大美德发誓:你将竭尽全力打击异教徒和天父的敌人,锄强扶弱,荡尽贼寇。”
“父亲,我向天父和八美德发誓,我将友好对待弱者,勇敢面对强敌,惩奸除恶,匡扶正义,忠诚公正,至死不渝。”
啪——
伯爵的巴掌狠狠抽在洛萨的脸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记住,成为骑士,你将面临无数苦难和艰险,希望你能始终如一,铭记着骑士的准则。”
这一下可够狠的。
洛萨心里嘀咕,面不改色道:“我会的,致我所效命的封君。”
伯爵的眉头微微舒展,他将手中的骑士剑横端在手中,说道:“那就接剑吧,洛萨骑士。对于你的德行,我或许还看不真切,但在个人武艺上,我很确信,你无愧于它。”
这是一把武装剑,也就是常说的骑士剑。
区别于洛萨惯用的,既可以双手握持,又可以单手握持的手半剑,武装剑只适合单手使用,一般会搭配一面筝形盾或鸢盾使用。
洛萨接过武装剑和剑鞘,将它佩在腰间。
维尔纳伯爵轻叹了一口气:“你不必称我为封君,我能给你的,只有一个骑士封号,而无封邑现在,家族麾下的骑士们还有三位是无封地的——他们已为我效忠多年,即使在战争中获得了新的领地,我也必须优先考虑他们的需求。”
洛萨点了点头:“我明白。”
伯爵轻叹了一口气:“洛萨,在启程前,你可以挑选两个精明能干的扈从和一应所需装备,记住要慎重挑选,即使是最穷困的骑士,也需要扈从的协助,扈从既是骑士的双腿,也是盾牌。”
“感谢您的慷慨,父亲。”
洛萨诚恳道谢。
维尔纳伯爵待他这位次子,不能说有多好,但也在平均水平之上了。
至于这场受封仪式,虽然有些草率,既没有主教的见证,也不像自诩骑士之的高卢人那样还有剪鸢尾等仪式,更没有赐予他至关重要的封地。
但洛萨心中还是颇为激动,因为耳畔响起了系统清脆的提示音。
只见系统面板上的爵位一栏,悄然变成了银白色:骑士。
你已激活爵位系统,获得首席扈从:般若(6星扈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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