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重生/年代文/乡土生活/种田/狩猎/日常流/家庭伦理/年代群像/
老人讲,巴山无边无际,山里有无数的药材,无数的飞禽走兽。
只要手脚勤快,胆大心细,就会有收获,就能吃饱穿暖活得富足滋润。
假的,都是假的!
重活一回,再走人生路的陈安深知:山中不富足,哪来休闲日!
走上撵山、采药路子的陈安,准备把副业搞大!
那些年,秦砖汉瓦盖猪圈…
那些年,有鬼祟之人领狼狗出入深山…
那些年,山中还有无数传说…
这是一段血性人生。
撵山、采药、耕种、养娃、探宝…还有那只熊猫,真不是宠物!
第1章 何尝不是一种新生
巴山蜀水。
米仓山。
清晨,大山里雾气弥漫,填满了偌大的山谷,形成一片壮阔的云海。
地处山半腰的屋子,就像大海里的一片孤舟,独自漂在云海之上。
云海里,各种野兽和鸟儿早起觅食,发出各种叫声。
哼哼叫的是野猪,呱呱叫的是老鸹…
陈安站在自家门前的柿子树下,听着山林间传来的声响,极目眺望,所能看见的除了山还是山。
山峰层峦叠嶂,无穷无尽。
一切,对于陈安来说,是那么地熟悉,却偏偏又有着很强烈的陌生感。
这是深深刻在他脑海中的地方,又是在四十多年后变得完全不一样的地儿。
他万万没想到,不过是在家里喝了顿小酒,觉得心里烦躁得慌,于是骑着电三轮到镇上宾馆翻饺皮,谁知一觉醒来,会以十九岁的身体,再次躺在记忆中属于自己房间里。
走出屋子的时候,他特意到堂屋看了挂在门口旁边柱子上的新买来撕了没几页的日历:1980年1月21日,大寒。
还有二十五天便是七九年除夕,年关将近!
想起上辈子的种种过往,陈安只觉得心里憋的越发难受,忍不住骂了一句老天:“狗日呢,折磨了老子一辈子还不够吗?还要再来一次…”
八一年的时候,从六月到九月,天漏了一样地下雨,那就真的要命了,整个蜀地出现了百年难遇的洪涝灾害,而他所在的区域,属于灾区中心。
就在那年八月的一个深夜,后山山体的泥土再也容纳不下多余的雨水而变得稀烂,然后裹挟着山石树木,倾泻而下,将陈安一家子安睡的老屋推倒、吞没。
他在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是光着沟子被人刨出来的。
至于家里的其他人,全没了。
那情景,如同一个噩梦,至今萦绕在他脑海中。
就连陈安自己,左脚大腿骨被倒下的柱子给砸成粉碎性骨折,自此成了一个废人。
从那以后,他孑然一身,感觉人生也没什么指望,就靠种着两亩薄田和从生产队分来的十多只黄羊,还有找人学来的篾匠手艺,编织些箩筐、背篼赚点零花钱度日。
一辈子下来,连媳妇都没能娶上。
谁特么愿意嫁一个深山里的瘸子,除非是个傻子。
想到这些,陈安没有丝毫重生的豪迈,更没有任何重头再来的勇气,只想骂这贼老天。
他很有种被按在地上狠狠摩擦的感觉,心里边一点高兴的念头都没有。
屋前通往河边的小路上,有脚步声传来。
陈安扭头看去,见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挑着一挑水顺着小路上来。
夜里面下了霜,冻得小路上土皮翻卷,踩上去咔嚓作响。
女人长相普通,挑着水,一步步走得很实在。
她是陈安的嫂子瞿冬萍,身体壮实,大胸大屁股,膀大腰圆,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她进门六年时间里,已经为大哥陈平生了两个女儿,一个五岁,一个三岁半。
无论是老汉老妈还是大哥,都希望能生出个男娃,在他们的观念里,这不仅仅是传宗接代,更是脸面。
瞿冬萍挑着水来到屋前,见陈安站在柿子树下,有些诧异地问:“安娃子,今天起那么早?啷个不睡了?”
陈安明白她为什么这么惊奇,身为家里老幺,向来受家里老汉老妈的宠爱,日子是过得最为舒坦的一个。
平日里,若不是因为尿急或是生产队上工催得紧,陈安肯定起得最晚的那个。
都已经是大寒时节,随时可能下雪的日子,队上田地里的庄稼早在两个多月前就经收起来,进入了农闲季节,队上没什么活计可做,这个时候看到陈安早起,她当然觉得诧异。
“我起来上茅司。”陈安冲着瞿冬萍微微笑了笑。
“昨晚上下过大霜,到处白花花呢,这个时候冷得很,啷个不多穿点衣服。”
“没得事儿!”
“你还是赶紧回去加点衣服,冷凉了不好治,又得花钱,家里边没得啥子钱了。”
“嗯!”
看着瞿冬萍挑着水推开堂屋大门进去,将水倒在水缸里,再次挑着木桶去河边,陈安也跟着进屋。
屋子是已经过世的阿公在五十年代的时候建造的。
因为缺少光照,屋子里始终弥漫着一股子霉味。
堂屋里,中间有一个一米多宽四四方方的火塘,火塘堆着厚厚的木灰,火塘上方,吊着一个铁鼎罐,鼎罐已经有些年深,外面被烟熏火燎得漆黑。
在巴山地区,再过上些年,用鼎罐做饭,被视为落后和贫穷的特征——穷得烧鼎罐。
当然,在这年头的山里还非常普遍,只有极少数人家有灶房,搭了灶台,架上了炒菜蒸饭的铁锅。
屋里除了几条放在一旁的条凳,一张漆面斑驳的桌子和一个看着都笨重的橱柜外,再没有其它。
顺着左侧靠着板壁的楼梯上楼,陈安回到自己的房间。
他没有再睡觉,而是打开木窗,借着外面的晨光,找到木架子床头搭着的外衣穿上,就站在窗口看着下边。
不一会儿,堂屋大门被推开,出现在屋前的是老妈耿玉莲,站在院子前梳了头发,然后找了菜刀,将背篼里装着的猪草倒出来,找来剁猪草的木板,右手持刀,左手抓着一把猪草,从中间切断后,熟练地拢成整齐的一把,然后咄咄咄地剁了起来。
陈安就这么安静地看着,看着嫂子挑了四趟水,装满水缸,抱了些柴火进堂屋中,很快火烟从大门口冒了出来,也顺着楼梯口飘到楼上,有些呛人。她在拢火烧水,等到老汉、大哥起床的时候,有热水洗脸,有热水喝。
他看着老妈剁好猪草,然后搂进撮箕里,送到猪圈里喂那两头听到剁猪草的声音就开始哼哼唧唧的黑猪。
直到太阳升起来,他才看到嫂子领着两个侄女去屋子左边的林子边把屎把尿,紧跟着出来的陈平,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走向茅司。
又过了没一会儿,看到老汉陈子谦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蹲到柿子树下,卷起旱烟叶子…
直到此时此刻,陈安脑袋里似是有一道闪电闪过,一下子变得清明。
老汉、老妈、大哥、嫂子,还有两个侄女,他们都还在,有血有肉,都活生生的!
“只要避开那场天灾,他们都能活下来,老子也不用再当个废人…何尝不是一次新生!”
突然悟了的陈安,一下子变得欣喜若狂:“老子在这里怪天怪地,怪个锤子,这你妈是好事撒!”
第2章 竹溜子
一辈子,因为一场天灾,完完全全地改变。
现在,家人都在,自己的腿脚也完好无损,距离那场天灾还有一年零八个月,对于陈安来说,这就是个机会,改变一切的机会。
他怎能不高兴?
虽说上辈子没有走出过所属县城的范围,但好歹虚活了几十年,耳濡目染,仍然知道不少山里山外的事儿,自然也知道不少在山里山外边捞钱的门道,凭借这些,过好日子,足够了。
他没什么大的本事,也没什么大的追求,只是想以一个正常人的方式,重走人生路,领着一家子富足、安康就行。
世人眼中的米仓山只是个多年没有摘掉贫穷帽子的穷乡僻壤,实际上却是实实在在的福地。
早在远古时期,巴人射虎就发生在米仓山。
三国时期,诸葛亮出师北伐,厉兵秣马牟阳城,闲暇之余,将士在附近山中狩猎以补充粮草。
后来,历朝历代,米仓道作为联系川陕两省的重要通道,商行客旅往来不断。
近代,米仓山因山深林密资源丰富,成为躲债、逃荒人的天堂。
即使到了六七十年代,远有营山、仪陇,近有汉中、长赤、正直等地的人口迁入山里。
其实,他们就是奔米仓山而来。
米仓山无边无际,山里有无数的药材、无数的飞禽走兽,只要手脚勤快,胆大心细,就会有收获,就能吃饱穿暖活得富足滋润。
他此时此刻,一点都没有进城为了房、车打拼,把自己活得像头老牛的念头。
他很清楚自己的情况,没啥文化知识,比个小学生也强不了多少,看文识字没啥大问题,再高深的,研究起来就费劲了。就这点文化水平,还大多是村里两个玩的很好的下乡知青的功劳,至于经商,他是真没啥经验,只能看以后的际遇再说。
陈安其实也很想看看大山外面的世界,但现在选择出去,未必有待在山里混得好,毕竟,山里才是他真正熟悉的地方。
或许,在山里还能活得轻松自在些。
山里人羡慕城里人的便利生活,殊不知,厌烦了城里快节奏的喧嚣,同样有不少城里人羡慕山里人慢节奏的日子。
在哪儿都是活,图啥?
不就是图活个轻松惬意吗?
少不入川,老不出蜀,归根究底,就一句话:这地儿安逸!
陈安决定就扎在这山里了,至于外出看世界,得过上些年再说。
何况,在这年头,山里山外,貌似区别也不是很大。
这么一想,他忽然觉得周边连绵无际的山峦都一下子变得亲切起来。
就连自己穿着的大脚趾头跑出来透气的黄胶鞋和打着数个黑布、蓝布补丁的衣服裤子,都变得舒坦。
今天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
庆祝家人都在。
庆祝自己腿脚完好,能以一个正常人重新开始!
人逢喜事精神爽,当有美味相伴。
略微想了下,陈安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竹溜子,也有了吃竹溜子的第一个理由——高兴。
蜀地之人管竹鼠叫竹溜子、吼子或是毛二娃,其肉鲜美,为蜀中名肴。
历史上,竹溜子最北到达河北北部,到陕西汉中一带,后来气候变迁,不断向南退缩,最后在长江流域大量繁殖。遇到天灾粮食严重匮乏,竹溜子却遍地都是,秦陕一带的灾民就靠着捕食竹溜子度过最为艰难的时刻。
米仓山属大巴山,为川陕交界所在,大巴山属秦巴山系,而秦巴山系,也是秦岭这条号称大地之脊、南北分界线的山系的一部分,正是竹溜子很常见的地方。
竹溜子,可以说是在这山里,最是容易获得的野物,也是不折不扣的美味。
想到这儿,陈安兴冲冲地下楼。
现在太阳刚出来没多久,山里人通常一天就两顿饭,离吃早饭的时间还很早,今天没啥事儿,趁着这功夫,到山里搞上几只竹鼠回来,到晚上让全家人美美地吃上一顿,也是桩好事儿。
听着楼板上传来咚咚咚的脚步声,火塘边正在用铁鼎罐煮着红苕的瞿冬萍抬头看向楼梯口,看到陈安下楼,她用火钳将埋在柴火里烤着的红苕扒拉出来两个:“陈安,红苕烤熟了,快过来吃。”
陈安走到火塘边看了下,随手拿起一个滚烫的红苕,边拍边吹,弄掉上面的草木灰,指甲歘欻欻几下刮掉烧焦的表层,然后剥掉红苕皮,露出黄红的内里,诱人的香甜气味逸散开来。
说实在的,陈安对红苕,有些小时候的特别记忆,可以说是爱恨交织,恩怨纠缠。
打心底里,他心里是非常抗拒的。
红苕是高产作物,在蜀地,亩产可达三四千斤,曾是救荒食物的不二之选。
早些年,几乎年年都要闹春荒和夏荒,都是半个多月左右,吃的几乎都是红苕干磨成粉,掺上应季的野菜或是蔬菜做成的菜糊。
到了现在,和苞米一起,一样是家里的主粮。
山里土地贫瘠,地块不大,没有后世的高产种子和化肥,自己留种的苞米产量实在感人,但对于红苕来说,却是极易生长,而且长得很大很壮实,能很好地补充苞米不足的问题。
至于大米,少想!
红薯干,因为切片晾晒时没有削皮,也没有仔细去烂疤、挑虫眼,全都带有一丝苦涩味,尤其是虫眼里,甚至还有些泥巴,吃上去的口感可想而知。
不过,那时候有得吃就不错了,实在是不敢挑,挑了的后果就是饿肚皮。
这还不算,陈安还吃过不少时间的红苕藤。
红苕藤就是长在地上部分的红苕叶和茎,后世的城里人估计很多都没见过。
在蜀地,红苕藤历来是用来喂猪,人不吃的。
但为了省粮,老妈耿玉莲会将家里那五分自留地里的红苕藤割回来洗干净,下锅焯一下,捞起来密密切碎,再和用少得可怜的菜籽油炒过的泡酸菜、泡辣椒、泡姜同炒,做下饭菜。
这样的红苕藤,陈安吃完不到一个小时,就感觉痨肠寡肚,嘴里不住流清口水。
现在穷,不比后世,人们为了调节饮食,追求健康或是改善口味才吃红苕当粗粮。现在不单白天吃红苕稀饭,晚饭也是白水煮红苕片儿汤,经常连苞米面都不加,还是拌着泡酸菜吃,真是吃得人心(胃)里发烧。
陈安真是吃红苕吃伤了,以至于家里遭灾后,哪怕生活不如意,他也有十多年的时间拒绝吃红苕。
也许正是因为红苕与苦难关联,在巴蜀,“苕”是个贬义词,骂人“苕”,犹如骂人愚昧、落后、土包子。
但现在,看到这柴火灰里烧出来的红苕,他却又想起,这份香甜,也曾给他带来过不少美好的回忆,时隔多年,似乎还有些惦念,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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