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军》(校对版全本)作者:普祥真人-免费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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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历史穿越/架空历史/清末民初/市井权谋/群像史诗/后宫救国
民犹是也,国犹是也,无分南北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不是东西
这是个最好的时代,一些人用热血和生命实现梦想,为国家寻找出路。
这是个最坏的时代,许多人看不到希望在哪,在他们面前,除了黑暗,还是黑暗。
在这样的大时代中,一个出身市井的小人物,乘风破浪,一路高歌。
城头变幻大王旗,
河边枯骨谁人惜。
错命乱曲狂笑去,
轩辕墓前温酒棋。

第一章 站笼内外

红日挂在天空,将大地烤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水喷到地上,马上就会被烤干。灰尘在空气里漂浮着,天地间一片灰蒙蒙的景象。
即使是揭不开锅的穷苦人,这种天气里也很少出门,出了门,也多半是找阴凉处纳凉。明知道找不到生意,就不去白费力气了。再者年头不好,人心不古,若是谁倒霉中暑,就这么一头倒在路上,多半是没人肯来施救,只好自己小心。
有钱的爷们,早早的到茶馆里厮混,叫上一壶香茶,四盘干果,高谈阔论,讲古道今,以香茶果品消减暑热。这等地方乃是消息传播最广之所在,惟止有一条要紧,墙上莫谈国事四个字要看的清楚,否则总归是自己吃苦。
茶馆外,一个赤着上身,下面穿着长短不齐破裤的乞丐,蹲在地上,手里打着两块牛胯骨,摇着上面十三颗铃铛卖力地唱着“袁道台,手段精,小站里头练天兵;县衙门,摆站笼,谁敢进去是英雄……”,唱的口干,嗓音嘶哑,眼前的破碗里,也不见几个铜钱。
几名戴着瓜皮帽,穿着长衫脑后拖着乌黑大辫的男子,在茶馆里一边品着茶,一边指着外面议论“这王二傻唱的不怎么样,这事倒是真有意思,袁道台确实手段狠辣,不打不骂,只用站笼处置混混。这几天,听说是近百条人命。这帮玩意啊,平日没人敢惹,这回碰上茬子了。看这架式,过了这一遭,津门的混混怕是要绝了。”
另一人摇着头“绝了谈不到,毕竟也是几万号人,哪那么容易就绝了。可是挨了这番敲打,今后也该老实了。该!前些年长毛犯津门,胜官保要给这帮人一个出身,组建了几千混混军出城,说是打胜了仗,就保举他们前程。结果炮声一响,胜大人是冲出去了,这几千人全都跑回城里了。弄了个胜克帅单骑踹长毛,这叫什么事呢?不办他们,又该办谁?几位,喝了茶,到县衙门外头,看站笼去。这几年看不到出红差,杀人的少了,就只有看这个过瘾了。听说昨天还有洋人带了照相机去拍照,这个热闹可必须得看,过了这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津门县衙署后门八字墙外,十几架木笼一字排开,每个木头笼子内,都关着一个男子。
这笼子修的形状奇特,人站在里头,木头笼子卡着脖子,人就蹲不下去。高度上,仅能脚尖着地,如同跳芭蕾舞,站在这样的笼子里,任你是铜金刚铁罗汉,也耐不得折磨。
这些人平日里也是街面上大有面子的主,可今天全成了观赏物,任人围观,兴奋的围观者顾不上烈日当空,挥汗如雨,对着他们指指点点,议论着哪个英雄,谁又是孬种。
一些小贩趁机过来发财,把摊子支开,把这致人死命的地方当做了庙会。卖炸果子的吆喝着“……木连僧救母到过阴间,打开了酆都城,砸开了鬼门关,放出来十万八千个饿鬼……”将一根根油条摆开,在他旁边,卖西瓜的将十几块黑耔红瓤的西瓜一字排开,边用大蒲扇赶着苍蝇边卖力吆喝“红的瓤儿高啊,黄的瓤儿甜咧,吃到嘴里赛糖疙瘩,月饼馅儿也不如它”。个个兴高采烈,如同赶集。
站笼内,一个十七、八岁的英俊后生,头歪在笼边一动不动,这两天,像他这样情况的人有很多,一动不动,接下来就该拉出去埋掉。一名巡兵过来摸摸脖子,正要吩咐开门往外拽人,忽然面色一变,连忙向后退了两步。
这人明明没气了,可是就在他想喊人的时候,忽然就感受到了强而有力的跳动,大白天,诈尸了?就在他刚刚向后退的同时,那名英俊的少年也猛的睁开了眼睛。
阳光……太刺眼了。
睁开眼睛的少年,陷入了短暂的迷惘,想要动一下身体,却发现自己被束缚在一个古怪的木笼里,根本动弹不得。这种结局,也并不出乎意料,南美小国习惯用酷刑折磨罪犯,自己杀掉了他们的局长,他们会这样折磨自己,也很正常。
可是情形似乎不是那么简单。自己所在的地方,应该不是那个南美岛国,当他适应了光线之后,发现眼前是一片低矮破旧的房屋,和班驳陈旧的围墙。如果按照某些人的看法,这或许可以叫做古色古香未经破坏的原始风貌?
见鬼。他可看不出,这种古建筑有什么好看的,更重要的是,这明显是旧中国的建筑风格,自己到底是在哪?
四周聚集了很多围观者,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去动物园看猩猩的小朋友,目光里带着莫名的兴奋,或者可以叫做幸灾乐祸。黑压压一片的人头,看不清具体的五官,但是大体上给人的印象,就是呆滞的表情,身上那肮脏的土布裤褂,以及马蹄盖的头型和脑后那长长的辫子。
几名穿着制服的男人,在一边走来走去,似乎不介意他醒过来,正如同他们不介意他的昏倒。这些人头上带着红缨帽,身穿对襟号褂,胸前写有一个大大的巡字。在脑后同样拖着长长的辫子,在背后则背着长铁管,腰里缠有火药包,肩上有装弹药的布袋。
这种武器……大概是叫做火绳枪吧。因为莫尼卡对于武器以及古董的兴趣,少年对于这种原始的火器有所了解,它现在该出现的地方是古董店或是地摊,至于武装士兵……即使是非洲食人族部落,也多半不会使用这种东西。更何况这种土掉渣的军服,又有谁会去穿?
居民的穿戴,执法者的打扮和武器,周围的建筑,这些都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难道他们把自己绑到了片场?他相信,南美人没有这么无聊。还有那些熟悉的中国语言是怎么回事,这个国家可没有唐人街。
一阵阵粗俗不堪的辱骂声,从两边飘过来,他这时发现了两侧站笼里的那些男人。他们在笼子里既站不起来,也蹲不下去,必须用胳膊维持住自己的身体,否则就会像自己一样,被木刺扎出许多伤口。
这干人一边用这种姿势维持身体,一边破口大骂发泄愤怒。而在这些木笼附近,十几名穿有勇字制服的男人就这么笑着看着他们,对他们的喝骂或是处境默不关心。
在少年的右侧,木笼里的男人头歪着一动不动,少年眯着眼睛观察了片刻,基本可以断定,这人已经死了。
温度太高,加上这种难受的姿势以及日晒,一个人是撑不了多久的。一名穿制服的男人走过来摸了摸那人的脖子,打开笼门,将人像死狗一样拖了出来,随后又问道:“这空出来一个,有来的没有?”
话音未落,人群中一个男人应一声“西头王二秃在此。”说话间,一个中年男人分开人群来到笼前,他身上穿着青色裤袄,青洋绸长衫,肥衣大袖不扣纽扣,腰扎月白洋绉褡包。脚穿蓝布袜子、绣花鞋,头上的发辫蓄着大绺假发,粗大的辫子搭在胸前。这种打扮颇有些怪异,绝对不像是个安善良民。
他朝众人作了个罗圈揖,人群里顿时响起一片喝彩声,称赞好汉声不绝于耳。那男人点着头“老少爷们,在下西头王二秃,在码头脚行里做事,麻烦哪位给脚行带个话,我一家老小十七口,就靠他们照应了。”说完,就被士兵塞到了笼子里,接着就加入了咒骂大军。
少年并没有兴趣参与这种娱乐活动,而是把目光向下移去,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但是这只手……不是自己的。
干!什么时候有人换了自己的手?这只手虽然粗壮有力,但是绝对不属于自己,自己的手可以灵活的拆开枪械,可以弹奏钢琴名曲,可以在键盘上飞速的敲击,而眼前这双手,最擅长的事估计就是拗断别人的脖子!发克!
他的头忽然剧烈的疼痛起来,断续的记忆碎片如同潮水一般,涌入他的脑袋。庞大的信息流,让他的头痛的仿佛要裂开,张开嘴连连干呕几声,却什么都没吐出来。
消失的记忆都找了回来,他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像这个世界不属于他一样。他来自未来,与自己的爱人莫尼卡,从事着人类最古老的职业:杀手。
两人虽然都是中国人,但是却生活在阿美立戈王国,通常的说法,应该叫香蕉人吧?因为接了一票大单,干掉了一个教父级的人物避风头到了南美的小国。没想到莫尼卡的美貌,遭到当地一位议员公子的垂涎。
男人为了复仇,先是藏了一段日子,随后以亡命的姿态接连干掉了议员父子以及当地黑帮的头目,最后设下了一个死局,与井察局长同归于尽。枪弹、毒药,心跳起爆装置……以及莫尼卡,他的天使。
爆炸之后,他应该是被炸的粉身碎骨,事实上在爆炸前,他也吃下了足够致命的安眠药。而后他的灵魂,却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穿透了时空的壁垒,来到了这个时代,与眼前这具躯体的主人,合二为一。
自己,穿越了。
不管什么科学不科学,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现在所处的时代,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已知的历史时代。
他并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事实上,在莫尼卡收留他以前,他始终是一个社会上的烂仔。后来接受的学习,也多半是和杀人有关,历史只能算是初步了解,谈不到精通。
但是他却可以确认一点,他所学过的地球中国正常历史上,宋之后是元,元之后是明,再后为清。可是在这个时空里,时间出现了拐点,元朝并没出现,而是宋金对峙了极为漫长的时间,以至于让人认为始终就会这么对峙下去。
直到两百多年前,在这具躯体的记忆里,金国出现了一位雄才伟略,千古一帝般的英主,挥师下江南,攻灭宋室,形成一统。
然则,通过记忆,他至少可以确定,现在自己所处的时代,就是大金天佑帝二十三年,至于换算成公元纪年……见鬼,只有上帝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他只能确定,自己所处的城市是距离京师二百四十里的津门。
由于有着运河的关系,九河下梢的津门富豪商贾陆续云集,如今已是金国北方的经济重镇。而自己现在的位置,就是津门的县衙门外八字墙。两边的木笼里,站的全是津门的混混,自己这一世的名字,叫做赵冠侯,身份与那些同样站在笼子里的难兄难弟一样,都是津门地下社会的从业者:混混。
这群烂仔算是这片土地上的独特生物,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中的一群混世魔王。他们与自己前世所知的地下力量有所区别,虽然属于地下世界,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混混们同样畏惧法律,不敢触犯人命大案。
收取商人的保护费,同时也用自己的方式,来维持秩序。但是另一方面,他们欺行霸市,于官府和商人而言,都是真正的毒虫。
金国的官府,极有后世某些专家学者所推崇的皿煮政府态势,只要火不烧到自己头上,大抵是不肯管事的。于普通百姓多有威能,对上这些恶棍泼皮,则束手无策。
他们不犯死罪,是不能问斩的,若说发配,往往要惊动刑部,给刑曹们增加许多工作强度,那些京官心烦之下,说不定哪一天就手滑,把县官也请到刑部聊聊。
大家都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大道,于混混多半是不管的,若是有苦主闹的烦了,就发一支签票,让衙役把人捉来,不问青红皂白,当堂打一顿板子,算是给事主出气,自己也落个清净。
能做混混的,扛打是基本功,一顿板子下来,实际没什么妨碍,一边挨打一边问候主官列祖列宗也是常有之事。金国官员百姓都尊崇祖宗,为保上辈清誉,通常还是不管为妙,也就由得这些混世魔王嚣张下去。
大金国前几年在高丽与扶桑开战,兵精将勇,指挥有方,加之粮饷充足,器械精良,战事自是大胜特胜。大军一路高歌猛进,杀的扶桑倭寇狼奔豕突。
三军奋勇,将士用命,部队从高丽的国都,一路猛冲猛打,先是冲过了鸭绿江,接着又冲过了山海关,若不是倭人眼见我大金天兵威武,自己万难追及,主动提出议和。怕是那十几万大军,就要冲到京师,天子多半又要到热河木兰围场巡幸一番。
倭人腿不如金兵快,船沉的没有金兵多,就只好乖乖认怂,同意议和。为了表示忏悔臣服之心,只象征性的要了两万万两白银做军费,又要了几块租界,上赶着给金国人当佃户,可见倭人短视胆怯,不值一提。
经此一事,大金皇帝觉得倭人虽然无用,但是金军也需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下次争取跑的整齐一些。于是委了一位名叫袁慰亭的大员在津门小站编练新兵,委了他一个兵备道的前程,权柄也给的极大,津门庶政事权,尽委其身,军民两政皆可过问。
袁道台当年与其父进京等缺时,曾于津门吃过混混的苦头,对于这些毒虫深恶痛绝。一边练兵,一边开始对混混下手,以极为残酷的手段进行整顿。
既然混混不犯死罪,不能用王法砍头,那就只好用私刑。这些名为站笼的木笼,并不能直接致人死地,也没有特定的目标。衙门只是派了人在街上宣传,只要自己承认是混混头领,锅伙里的寨主(注:津门此时混混组织称锅伙,头领称寨主),就有资格到里面去站一站。
只要诚心改过,在站笼内大声认罪那些看守站笼的官兵就会把人放出来,用剪刀剪了混混头上的作为标志的假发辫,再去钻纪女的裤裆,这官司就算了结。
靠着衙门大墙边上,站着十几个面目普通的纪女,穿着大花袄,红裤子,衙门每人每天给十个大子儿,从事此工作。钻裆的时候,混混需喊一声“娘,儿过来了。”纪女应一声“我的儿,你钻吧。”然后钻过裆去,就可以看做脱罪,转身回家没人会阻止。
可是混混这种地下社会人员,在江湖上打混,靠的不是武力,而是一张面皮。既剪了辫子,又钻了妓女的裆,那还混个什么?从此以后,街面上没了你这号人物,还怎么做混混的营生。
如今站在站笼里的,都是天津有名的大混混,各路锅伙的寨主,若是当众丢了面子,与杀了他们也没什么区别。是以只有挺死一途而已。这几天站死的大混混已经有十几个,剩下的还有咬牙硬挺着,没一个真的去钻裆。
这种站笼,也成了一个身份的象征,只有够资格的混混,才能在这里站一下。事情的发展从一开始的整顿秩序,演变成了津门各路混混的义气之争,大家都以到站笼里赴死为能。
各路混混锅伙里的头目,若是不敢来这里等死的,就会被看不起,虽然活着,也与死了无异。乃至于一些成名混混,即使不是寨主,也要到这里送死,维持自己的体面名声。
等待死亡的人比处死的工具要多,就只好排队,笼子里站死一个,自己就过去朝那官兵一拱手“老架儿(注津门称官兵为老架儿,军官为老总),他不是土(死)了么,该我的个了,您老受累,把我弄进去吧。”再不然就是官兵点将,自己应卯,总之,笼子里从来没空过。
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赵冠侯,事实上根本不是地下社会的头领,只是为了搏出位,在自己的组织中,混出个大名堂,主动过来站笼。
等到把所有的信息消化之后,赵冠侯只觉得心里生起巨大的无力感……这种事,太愚昧了。
前世做杀手,也是地下势力的一部分,他并不歧视混混,但是他歧视送死的人。尤其当这种愚行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他就更有一种含血喷天之感。
这种笼子修的就是让人待不舒服,不管身体素质多好,在这种笼子里站不了一个小时,就没了力气。加上气温极高,日照以及出汗缺水,坚持的时间还要缩短,这个身体的前主人,不久前刚刚昏过去一次,然后被自己的灵魂吞噬了他的灵魂。事实上,他已经可以算是死了,自己如果不想点办法,那么坚持不了多久,刚刚活过来的自己就又要死去了。
一阵阵叫骂声传过来,那些还有体力的混混,全在指天骂地的咒骂。这也是混混精神的一部分,要充好汉,就要把事情做足,在公堂上挨板子时,口内要不停叫骂,站笼内,也是一样。人在里面,嘴里不曾停顿,各路津门的混世魔王都与袁家祖宗八代的女性,都发生了些不足为人道的关系。
赵冠侯尝试着喊了两声,发现自己的嗓子没问题,现在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声音了。
自己不能浪费这次机会。或许是靠着死去妻子的保佑,才有了这次穿越的机会,自己应该珍惜,而不是挥霍掉。他清了清嗓子,运起中气高唱起来“将身形来至在大街口,遵一声过往的宾朋听从头……”

第二章 县衙卖打

赵冠侯一边用不多的力气,唱着京剧,一边在心里感谢着已经升入天国的莫尼卡,为了讨她欢心,自己在上一世,进行过系统的京剧学习,并且有着不俗的造诣。在那个时代,京剧地位堪比保护动物,沦落到需要人关注保护的地步。何况他们并不住在内地,要学习这些东西,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但最终他还是成功了。包括一些华人社区的新年茶话会,他也可以与莫尼卡唱上几句,讨一个头彩。
在现在这个时代,京剧地位远比另一世为高,其受众程度相当于流行歌曲加上影视的集合体。达官显贵,富商大贾甚至帝王将相中不乏京剧爱好者,名伶红角,可以出入宫禁,结交公卿。赵冠侯这个身体的前主人,虽然没有资格真正进班学戏,但是出于赶时髦等需求,也进行过这方面的训练,嗓音等先天条件,比自己前世还要出色,唱起来字正腔圆,有着半专业的水平。
于一片纪念袁家祖宗的诚心忏悔中,这等京腔大戏如同鹤立鸡群一般引人注意。混混挨打时也有唱数来宝,或是莲花落之类,彰显风骨之表现。但只限于挨板子,这等站笼之内,骨气是讲不得的,能够骂几声,便已经算是难能可贵。这等平心静气唱流水,津门好汉就无此能力。
初时那些咒骂者还在用自己所能想到的袁家女性亲朋为赵冠侯的演出伴奏,但到了后来,所有的声音都低了下去,就连那些生意人的吆喝,也都自发停止。若是谁再发出声音,包准会被人砸了摊子,偌大的八字墙外,只剩了那悠扬的唱腔。
看守混混的乃是津门县的衙役以及十几个背着枪的巡防营官兵,对于那些精神菜花者,不闻不问,任他们随便乱骂。可是到了这个唱戏的身上,却忍不住来了兴趣,十余名士兵,全都凑到了赵冠侯的笼子附近。
不独如此,就连那些纪女也都往这边看,一名背着金钩火绳枪的巡兵,挡着目光,将水递到赵冠侯面前,算是格外的恩典。毕竟这等恶劣环境下,多喝几口水,往往就是多一条性命。
围观的人群里,也不时爆发出喝彩声,高喊几声好,有人扯着脖子喊道:“唱的好,这快赶上谭贝勒了,好样的!”。
赵冠侯选择这种方式,目的也在于替自己吸引注意力,若是一语不发,或是学着那些人一起骂人,结局多半是被晒死在笼子里。他上一世就对骂人比较反感,除了显示的粗鄙之外,更重要的是软弱。
骂人实际就是代表自己对别人无可奈何,只能骂些脏话自我安慰,如果骂人有用,还要杀手干什么。与其想着怎么出气,不如先想着怎么活下来,只有先吸引到足够多的关注,才有可能活着离开。
津门这边对混混的认知,与他上一世不大一样。上一世的有活力社会组织分子,年轻时多半靠勇力,谁能持西瓜刀砍出一条街,便是组织里极出名的豪杰。如此混上几年不死,大抵就能成为一方头目。再后来就要靠机缘、钞票、脑力、靠山,才有可能洗白从青皮变成董事长。
而这个时代津门混混,出来混江湖,靠的一是硬骨头,二是脸面,三是规矩。个人武勇,气力本事,反倒处于次要因素。在时下大金朝的津门江湖里,一个硬骨头的残废甚至比健全人更受混混尊敬。
这个城市的江湖规矩,就是如此。混混开逛成名,并不依赖拳脚,而是靠卖打扬名。谁若是能挨打滚堂,不避刀斧谁就是好汉。若是开口认怂,失了颜面,就在地下社会没了饭吃,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中,也多半要被人看不起。
他如果在站笼里主动求饶,被人剪掉假辫子钻个当,倒是可以离开这个笼子,但也没办法在江湖上混下去。而接收了本体记忆的他,已经明白赵冠侯为什么要来赴这个死局。这并非是单纯的好名卖命,其中也确实是有他不得不如此的理由。
自己如果真的屈膝投降,那么身体前主人的付出就都没了意义,他要守护的人,也就再难守住。于自己而言,实际没有其他选择,保全颜面,活着离开站笼,缺一不可。
杀手不是神,即使是他全盛时期,也没可能挣脱这样的牢笼,再从大庭广众面前逃走。更何况现在这具身体,他还没有完全习惯,根本不可能完成这种高难度的动作。现在能依靠的不是身体,而是脑子,当然,更重要的是……运气。
一名纪女离开自己的位置,将手里的一支老刀牌香烟,递给了看笼的官兵“老架儿,您老受累,给他来点白糖水,我这还想听两口四郎探母叫小番呢。”
那当兵的接了烟卷,利索的往怀里一揣“白糖水?我这还想喝白糖水呢,糖没有,不过水倒是有。”转身到衙门对面一个大碗茶的摊子上,抢了只粗瓷碗过来,将碗里的茶水灌到赵冠侯口里。边喂边道:
“赶紧,给爷来段四郎探母叫小番。要是受不住了,就赶紧言语一声,钻个裆走人回家。你说你年纪轻轻,又不是寨主,干嘛不好,非跟着凑这个热闹,露脸的机会多了,走这条道,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么?”
人一得了水,就有了力气,赵冠侯朝那纪女点点头“叫小番是吧,这个……容易”
看热闹的人群里,也有人高喊着“叫小番好,这个得听个嘎调!有没有唱旦角的,给配个铁镜公主啊?”
站笼前一片喧闹,看热闹不嫌事大与无事生非的闲人,将气氛推动的热烈起来,却在此时,皮靴踏地的声音陡然响起,随后就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袁大人惩办无籍流民,乃是整顿地方,强化民风的正事,怎么被你们搞成撂地画锅了?这是津门县衙门,不是北大关戏园子,还要不要点规矩了?”
说话间,这人已经一路前行,分开众人,来到站笼之前,打量了几眼赵冠侯“就是你,在这带头闹事,对抗官府?”
赵冠侯这时也看清楚,来人的年龄比自己大不了太多,也只二十出头,身材高大魁梧,肩宽背厚,浓眉大眼,相貌威武,生的极是威风。
来人的穿戴与那些官兵不同,头上戴着俗称喇叭式的大金红缨官帽,顶戴上镶有水晶,穿一件天蓝色武弁服,下摆各处绣有云纹,胸前则是一只飞熊补子,证明其五品武官身份。腰里一边悬挂着西式指挥刀,另一边则挂着真皮枪套,露出一截手枪短柄。
另外一点引人注意的,就是在他的手上戴着一枚翡翠扳指,那人边说话边用左手摩挲着右手拇指上的这枚扳指,手指翘起来,一副耀武扬威的派头。
几名士兵及衙役见了这人,忙跪地磕头,连声喊着“给李哨官磕头,李哨官高升。”围观者中,则有人高声喊道:“水梯子李少把,怎么着,这关笼子唱戏,还犯了大金律么?”
在场看客中,有许多是津门江湖中成名的大混混,他们是认识这位军官的。其是袁慰亭新军中一名哨官,名叫李秀山。乃是津门本地人士,家里在陈家沟子水梯子那里管着鱼锅伙,于江湖之中名望势力均非同小可。
津门锅伙分为水锅伙与旱锅伙两中,水锅伙中,又分为吃码头与吃鱼行两类,李家就是鱼行中的翘楚。所有鱼人要将鱼在津门贩卖,必由李家掌秤,按船抽分,论起威风,比官府的税关还要大出几分。
朝里无人谋造反乃是国朝惯例,同理,朝里无人,也自不好去混泼皮。李秀山本人深得袁道台器重,站笼之内,也就不会有水梯子李家的人在内。只有混混才能对付混混,收拾津门混混这个差事,也是由他主抓。戴着这枚翡翠扳指,就专为与津门县叫板充大爷所用。
混混骂人,他是不大在意的,这帮人历来就是如此,反正骂不了多久就会闭嘴,也用不着他出手。赵冠侯的表现让他心里很不痛快,在这受刑,却要唱戏,分明故意向官府示威。唱的曲目又是三家店,那是拿自己比了好汉秦琼,难道袁道台是那靠山王杨林?
那些巡兵是看热闹,而李秀山考虑的是袁大人的脸面,以及政令的实行。这个站笼,就是袁道台要灭掉津门混混的工具,要看的就是混混最终投降叫娘的狼狈样子。若是混混站笼如此威风,这袁道台的面子,就没了地方放,于他而言,也是极大的失职。
不把他的威风打掉,说不定后面还有人跟风,惩办混混的事,就成了一场闹剧。
他看看赵冠侯,哼了一声“岁数不大,相貌也不差,却是不肯学好,有名没有啊?”
“赵冠侯!”这名军官对自己的态度并不友善,但是赵冠侯心里,并没在意这一点,他在意的是,终于来了一个说了算的,并且对自己表示关注的人。
比起被人敌视,他更介意的是,连被敌视的资格都没有。就算是有水供应,自己在站笼里,也是个死局。而现在脱困而出的希望,就着落在眼前这位军官头上了。
李秀山寻思了一下这个名字,发现不存在于自己的记忆库中,入了行伍的泼皮,可以算做至尊泼皮。对于本行业的好汉豪杰,心里是有数的,津门锅伙里上档次的寨主或是一些有名的大混混都没有这么个字号,想来又是一个拿性命搏出位的。
以他如今的身份,以及在泼皮世界的地位,是没什么兴趣关注这种小把戏的,可是不把他的威风打下去,这次惩办混混,就不好算全始全终。听着围观者起哄,李哨官冷冷一笑,目光中露出一股杀意“你小子能唱四郎探母?那好,不要在笼子里唱,出来唱。来人,把笼子门打开,再取水火棍来。”
衙役们行刑的水火棍拎在李秀山手上,他将军服的扣子解开几个,手上的扳指在太阳下反着光芒,随手挽了两个棍花“小子,你不是能唱么,那好,爷伺候你一顿锣鼓家伙。你要是能把叫小番唱下来,这笼,就不用站了。若是唱不下来,就乖乖给我剪辫子,钻挡!抱着脑袋滚出津门,否则见你一次,打你一次,砸折你的狗腿!现在要想认怂,还来得及,磕头钻档,放你个活路,要是这棍子落下来,那可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
赵冠侯微微一笑“有劳李哨官了,平时想请您帮忙票一出,也没这么多的钱,今天算是我抄上了。您受受累,麻烦卖点力气,也算是成全小的一点名气。”随后又扯开脖子大喊道:“小鞋坊掩骨会赵冠侯,特烦李哨官帮场,伺候众位一段四郎探母!”
混泼皮,靠的就是面子和名声,卖打,算是获取名声的终南捷径。所谓卖打,并不是随便找人把自己殴打一通,而是有着自己的规矩:东西大街南北躺,南北大街东西横,头南脚北面朝东,哼哈两字一声不见,便可被人挑大指,称一声好汉。
卖打,找的也需要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字号,在这等人面前撑起了面子,日后在江湖上也就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李秀山的名头地位,十个赵冠侯也追不上。赵冠侯这一喊,就是有意拉李秀山下水,这一棍子下去,津门父老都会说一句,赵冠侯卖打,李秀山买打,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却是借水梯子李家少把头的身份扬了名。
到了这个时候,便是想不打也不可能,李秀山只好沉声道:“好小子,你准备着吧。”官府用来弹压地面的水火无情棍在他手中起了个盘头,呼啸着抡起来,一个泰山压顶势向着赵冠侯的腿上猛劈下去。
他年纪不大,却有着家学渊源,那些想要成名的混混,没几个敢到李家门前卖打,就是知道李家的棍棒格外难挨。他的棍棒打下去,就是那些以卖打成名老混混,多半也会惨叫出声求饶。江湖规矩,卖打时可以骂娘,但绝对不可以叫疼求饶。若是出了喊疼的声音,就会被人当头浇茑,从此不能再吃混混这碗饭。
他这一棍上用了狠手,想的便是只用一棍,就让赵冠侯叫娘。棍风呼啸,一声闷响响起,那些老混混都是下意识的一闭眼,仿佛这一棍子已经落在自己身上。作为久在街面上的主,都能感觉出这一下的分量,大家心里有数,这一棍自己八成是接不住的。这个年轻人,恐怕也会在下一刻惨叫出声,或是干脆疼昏过去。
棍棒落在身上,赵冠侯如同运动员听到了发令枪声,放开喉咙唱道:“我本是杨四郎把名姓改换,拆杨字改木易匹配良缘……”字正腔圆,板眼不乱,似乎这一棍给他疏通了筋骨,伺候的他浑身舒服。
李秀山脸色一红,自己的棍棒落下去,对方精神更足了些,难不成自己的棍棒只合给人搔痒?手中水火棍第二次抡起来,人群中靠前排的,已经可以听到棍棒在空气中带起的破风声,人群中已经有人喊起来“李爷,都是街面上的人,手下留情啊!”
赵冠侯却对这一切全无所觉,任由棍棒落在身上,带起大片血肉。在这个过程中,他已经自己转成了女腔,唱起了铁镜公主“听他言吓的我混身是汗,十五载到今日才吐真言……”
这一段坐宫,若是直接从最后的嘎调唱,也不过四句光景,总共落不下两棍。赵冠侯却从这里唱,分明是给出时间,让李秀山得以多落下几棍,也就是故意在折他的面子了。
等唱到“我和你好夫妻恩情不浅,贤公主又何必过于谦言……”时,他将右臂蜷起来,以拳托腮,做一个卧佛之态,身子自行翻动。从趴在地上,变成左右侧卧,最后更变成仰面朝天,这也是津门混混卖打的规矩,让人打一个四面见线,还得自己翻身。
等到他的姿态变成仰卧时,终于唱到了“一见公主盗令箭……”看客里的彩声已是一浪高过一浪,而李秀山的棍棒已经传出阵阵破风声。李秀山心中有数,若是打不服他,自己的名号就算是被这小混混踩过去了,心内发狠,水火棍举起来,却不再朝腿上落,而是对着赵冠侯的膝盖,一记泰山压顶!
赵冠侯这时,攒足了气力,运起丹田气,“站立宫门,叫,小……番!”
唱到叫小番的时候,正是一个嘎调,名角靠此一个嘎调,就值一阵喝彩,数两银子的戏票。他这一嗓子声入九霄余音绕梁,随着这一声嘎调起处,一声闷响夹杂在嘎调之中,那条水火无情棍断为两截,同时断掉的,还有赵冠侯的两条腿。
鲜血在黄土地上,弥漫开来。随即,掌声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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